A. 民生工程的具体落实
2006年底,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难、看病难、上学难”问题,启动实施了十二项“民生工程”。去年,全省十二项民生工程累计投入78.4亿元,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民生脉动最关情”。十二项细密的惠民政策,深入到百姓生活各个方面,织就起一幅和谐社会的画卷。 确保困难群体“老有所养,衣食无忧”,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我省将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问题摆在民生工程的第一位。
2007年,我省全面建立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年人均收入低于683元的130.9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年人均补助达到380元,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实现了向农村低保制度的转变。当涂县大陇乡村民李生魁,2004年患上乙肝重症伴肝硬化腹水,三年多医药费花了3万多元,家庭陷入困境。民政部门得知后,将李生魁家纳入重点低保对象,提高低保补贴标准。李魁生感激地在笔记中写道:“低保点燃了我生活的希望之灯。”
2007年,全省45.7万“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1200元。此外,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也得以保障。去年各级财政投入近1.3亿元,对全省6万余名补助对象,按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年人均补助2146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全省确认奖励扶助对象6.7万余人,发放奖励扶助资金4431万元,全部打卡发放到户。
除了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部分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也得到重视和改观。2007年,中央和省级补助7.2亿元,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惠及318.2万余人。血吸虫流行区的青阳县河西村兴建了两座供水池,清澈山泉引入家家户户,村民们改厨、改灶、改厕,纷纷建起沼气池,创建生态新家园。村民钱立发感慨地说:“过去,想到那含有血吸虫的水,干什么也没劲;现在有了干净卫生水,大家的担忧也没了,生产生活的劲头都上来了。” 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二项民生工程中,涉及到医保制度的就有五项。
在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大幅提高。2007年,我省共有81个县(市、区)建立了新农合制度,参合农民达3602万人,参合率85.8%,当年筹资20.8亿元,累计补偿1000多万人次。凤台县童圩村妇女赵有芳就是新农合制度的受益者之一。她患有严重的白内障,参加新农合仅交5元钱,最后报销了5200多元医疗费,不仅医好了病,家庭经济也逐渐好转。
在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启动。2007年,全省参保人数达421万人。其中,合肥、芜湖、马鞍山被列入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
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不仅表现为覆盖面的扩展,还在“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改善卫生服务条件”的纵深度上体现出来。2007年,我省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省财政共拨付中央和省级资金1.2亿元。全省共救助农村困难群众152.2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9579万元;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0万人次,支付资金4533万元。此外,全省规划建设了300所乡镇卫生院,1000个村卫生室、6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3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总投入资金3.4亿元。
对于重大传染病病人,一套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制度也已初步建立。2007年,全省共为1956名艾滋病人进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对1680名艾滋病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药品和免费CD4检测7335次,向4.7万名结核病人提供免费化疗、X摄片和痰检,对6130名晚期血吸虫病人提供免费救治。 教育是民生之基。“学费贵”、“上学难”话题的热度一直不减。
2007年春季开学时,安庆市双莲寺小学三年级学生冯青青高高兴兴,爸爸妈妈意外又惊喜:学费总共加起来只有90多元,想想孩子一年级上学时还要两三百元呢。学生和家长的喜悦背后,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得到较好落实。去年,我省不仅全部免除993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还对135万名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29万名贫困家庭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有效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问题。
一方面,我省以免除学杂费等方式,帮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顺利“就学”,另一方面,积极改善农村学校教学条件,使其更好地接纳学生“入学”。从2007年起,我省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全省304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省政府同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全力支持和配合农村中小学危改和校舍建设工作,能免收的行政性收费一律免收,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去年全年,我省累计下达9.9亿元改造资金,改造D级危房193.3万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236.6万平方米,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双管齐下”的功效已显现。2007年,我省近千万城乡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上学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十二项民生工程正如钢筋铁骨,搭建起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框架,充盈了“和谐社会”的具体内涵,使得“和谐安徽”的发展脉络更加清晰,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最直接、最现实的实惠。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 2008年,省委、省政府把解决民生问题提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在继续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的同时,我省又新增实施六项民生工程。即: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十八项民生工程当年财政投入总规模约160多亿元。
和谐社会的画卷已经展开,润泽江淮的雨露继续播洒。“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向着十七大提出的民生建设目标,安徽正在阔步前行。
(稿件来源:中安在线 特约记者:田婷 编辑:夏胜为 2008年04月21日07时49分 )
B. 民生工程有哪些
“十大民生工程”:
1.开发完成劳动保障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制定欠薪应急周转金具体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研究在龙山、观海卫、周巷等镇设立劳动仲裁派出庭。
2.出台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有效整合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全面接轨,实现城乡居民在同一平台参保缴费与管理服务。
3.启动市热电厂搬迁改造工程(搬迁并改造)。
4.出台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居民医保筹资方案及补偿办法;完成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筹资工作。
5.组织开展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做好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6.根据宁波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精神,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7.今年新增、调整、延伸城乡公交线路6条,更新、新增公交车80辆,新建公交站点254只;城区公交新投入14辆高档豪华公交车型,对现有2路公交车实施整体改造。
8.做好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9.启动充分就业市创建。2009年,50%行政村和所有社区达到分就业村(社区)标准;2010年,94%行政村和所有社区达到充分就业村(社区)标准,各镇(街道)均达到充分就业镇(街道)标准,率先在宁波市内达到充分就业市标准。
10.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程,2010年农村居家养老覆盖面达到35%。
C. 国家民生工程地里打井老百姓用水用不用拿钱
国家民生工程打井老百姓用水是不用收钱的。但是管理水井和抽取水是有费用的,这部分钱用水的人是要出的。
D. 如何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的方法如下:
一,要狠抓增收节支,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三,要加大民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基金收益大部分用于民生工程,特别是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2,贯彻落实控制物价的有关措施,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落实好低保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不能让物价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
3,积极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本地蔬菜市场自给率。
四,要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运行机制。
五,要坚持从严管理,切实规范财务行为。
E. 淮南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淮南市财政局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和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综合科
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参与工资、物价、住房、国有土地使用等制度改革;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城市建设及维护资金的预算编制审核拨付工作;承担国有土地出让收支报表及廉租住房保障报表的统计工作。
(三)税政条法科
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退税的建议;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出口退税事项。
(四)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市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全市财政年度收支决算草案;拟定全市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
(五)预算编制办公室
承担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基础信息库、工资统发库的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相关工作。
(六)国库科
负责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及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定全市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管理市本级财政和预算单位帐户;负责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外专户会计核算;负责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市本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与县(区)财政年终结算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以及党派团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拟定行政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经费(包括外事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部门装备配备和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八)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制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九)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国土资源、环保、采煤沉陷、粮食、供销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定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项目安排;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一)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编制、执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
(十二)企业科
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业和有关行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贯彻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对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三)外资金融科
负责地方金融类机构财务监管;负责担保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我市协调配合的研究和实施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的管理,承担项目申报、前期准备、配套资金落实、转贷(赠)、贷款回收及监督评价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类业务。
(十四)农村财政管理局
负责全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政策制定及涉税案件的稽查;指导全市农村财政管理工作,拟定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指导、监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有关涉农资金。
(十五)会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务工作和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承担市会计学会、市珠算协会工作。
(十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
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审核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项;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承担国有资本收益(不含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征收和监缴工作;指导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七)监督检查局
拟定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财政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政府采购科
拟定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办法并监督执行;拟定并调整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审核监督市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监督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十九)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定和执行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项目的申报、评估、审批、检查、竣工验收工作。
(二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全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与相关部门拟定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办法;承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有关工作。
(二十一)民生工程办公室
承担各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审定民生工程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拟定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分配方案,会同有关方面制定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研究提请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的重大事项;承担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十二)信息科
承担全市财政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财政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及软件更新工作;承担“淮南市财政局”网页更新工作;负责全市“金财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十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等工作。
(二十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承担市本级非税收入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审核、汇编工作;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业务费的提取、使用及有关财务核算;管理财政票据;指导县(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略)
F. 浅谈如何开展民生资金审计
一、学习领会民生资金政策、法规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改善民生的具体政策,涉及教育、就业、增收、医疗等方面,构建起推动民生项目建设的基本政策框架,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生态等各方面更加关注、支持。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政府审计机关,为政府解决民生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当好坚强卫士,是审计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也是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民生资金点多、面广、政策性强,而且民生资金的审计对象复杂,情况千差万别,有些政策措施本身还在逐步完善之中,各方面管理还有待于规范,这就需要审计人员不但要熟悉法律法规,还要掌握政策界限,在处理问题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民生资金审计时,在审计进点前应把有关的政策、法规找出来,组织审计组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被审计单位业务有关的政策、法规,并要吃透其精神,为开展民生资金审计工作提供指导。
二、加强对民生资金的审计调查
搞好民生资金审计,首先要搞好对民生资金的审计调查,摸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对民生项目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投入资金规模和结构分布,掌握民生项目总量、重点及资金来源、规模、建设期限、进展状况和项目管理情况。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一系列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确保这些资金真正用在人民群众身上,惠及千家万户,促进和谐稳定。民生资金项目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因而深入到群众中了解调查是非常重要。开展民生审计不能只看帐面上的数字,而必须按照严谨细致的原则,深入基层到人民群众中去仔细地调查走访,看帐实是否相符,是不是有违规操作套取民生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现象。
三、加强对民生专项资金的审计
针对民生资金范围广、来源多、管理使用部门多的特点,要以国家安排投入的民生专项资金审计为主线,全面把握民生资金的总体规模、投向及分布情况,通过走访调查、实地察看和业务核对等方法,弄清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以提高各类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开展对农村建设资金、扶贫资金、社保基金、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危房改造、家电下乡、农机购置补贴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完整,管理、使用合规、有效,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并做好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出较高水平的审计调查报告,深入揭示财政领域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作用。
四、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审计
随着经济发展,政府进一步加大基础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基础建设项目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民生工程项目审计时,要重点关注民生工程规划编制、程序执行是否合规;招投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舞弊和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完整、可行;工程监理是否有效;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确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量,是否存在开工率低、建设进度滞后、竣工验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工程建成后运行是否正常,能否发挥长久效益。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目的是确保持久发挥效益,在工程的养护方面,还存在那些制度上的缺陷,更要查处改变和挪用项目资金、虚报冒领、损失浪费、工程质量低劣、拖欠工程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关注民生资金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在被审计单位整个任期内的经济方面的情况进行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来搞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既能够引起被审计单位领导的重视,又能够把前后贯穿起来,便于开展审计工作,更有利于监督民生资金走向的整个过程。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的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卫生、农业等重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通过对领导干部履行民生项目建设相关责任的审计,促进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各类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加强民生资金效益审计
民生资金的审计不能只停留在查出问题的层面上,要从根源上找原因、查漏洞,促使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且要积极地督促其整改,使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得到维护。民生资金是老百姓的生计钱、养命钱,民生资金是否用在刀刃上、用在老百姓身上,那就要看使用后的效果,收集和掌握民生资金项目实施前后老百姓在生活环境变化情况和公共事业改善情况,真实评价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果。民生资金投入政策性比较强,惠民政策是否真正落到实处,要从国家政策的实现和维护人民利益的角度去揭露问题,同时揭露和查处借民生工程建设之机做表面文章,搞“政绩工程”等违背群众意愿的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提出完善政策制度,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促进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
G. 如何构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并投入了大量的专项资金用于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农业开发,农村的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交通、水利等与民生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用直接补贴资金的办法鼓励农民大力发展种养植业和绿色环保生态农业,以及帮困扶贫,构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阳光工程”、民生工程,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应该看到,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资金管理问题,如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仍然是摆在财政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面前必须破解的重要问题。当前的专项资金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国家每出台一项强农惠农政策,下拨的每一项专项资金都明确了资金的管理原则和使用范围,并颁布下发了每一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总体都能严格按照国家所规定的管理原则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但极少数单位和部门仍然出现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其还是由于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等因素造成的,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抑制这些问题的出现,构建起有效的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我们认为必须做到三个强化:一、强化政策宣传,努力提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意识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框架下,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面窄、量小,仅局限于民政救灾救济,其它项目资金很少会涉及到个人,而现在的市场经济运行中的财政专项资金已逐步向多元化、多方位扩展,既有私有股份制企业、个体的种(养)植业,又有政府性的公益事业等等方面,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范围越来越广泛,资金投入量越来越大,管理越来越复杂。我们已不难看到,当前在社会上有这样一种现象,基层的很多单位和部门要求财政解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特别积极,一旦得到财政的扶助支持后,就不重视资金的管理,真正能把项目资金落实到实处并发挥资金应有的效应的不是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政策观念不强,对国家的扶持政策认识不到位。因此当前对于切实强化政策宣传、促进规范管理,努力提高落实政策意识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一是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政策宣传领导,要把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措施,单位的分管领导要重点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二是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简报、报刊、杂志、有线电视和新闻媒体以及单位的墙报宣传栏、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贫政策和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提高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之形成上下联动做宣传,人人参与抓监督;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针对强农惠农政策要求,制定出学习计划,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学习强农惠农政策等规章制度,研究资金管理办法,促进管理措施落实,形成一个共识,明确一个道理,强农惠农资金是民生工程、阳光工程,是“高压线”不可违,只有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好每一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二、强化制度健全,努力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健全制度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管理的关键,作为县一级财政部门在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措施上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做到四个明确:(1)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其原则必须要依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实行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及按管理级次实行报账制。(2)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范围,目前我国涉农资金财政对口管理主要有四个方面:①农业方面的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生态公益林资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大中型电排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等其它各项支农资金;②经建方面的有:基本建设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粮食风险基金,包括粮油利息费用补贴、粮食直补资金、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③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资金、抚恤和社会救济资金、养老基金、社会保障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其它民政事业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④教科文方面的有:危房改造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寄宿制项目资金、布局调整资金、农村税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资金以及国家新出台下拨的每一项扶助资金均属专项资金的范畴。(3)明确资金的拨付渠道、拨付程序、拨付时限。①拨付渠道:通过乡镇财政所拨付的专项资金必须统一设置财政专项资金专户,该专户必须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即专项资金只拨付给项目单位或项目个人,严禁随意将资金拨付给乡镇零户统管账户或其它过渡账户;②拨款程序:县财政局负责国库拨款的业务股室,必须凭各业务口提供的专项资金指标文件和领导签署意见后拨付给乡镇财政专项资金专户,财政所必须凭项目单位或个人提出的拨款申报通过乡镇分管财经的领导审批、财政所长核拨后才能将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或个人;③拨款时限:县局负责国库拨款口子的业务人员必须在接到领导签拨的专项资金调度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出,乡镇财政所在专项资金到账的前提下,项目单位或个人提出拨款申请按程序审核签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出。同时通过县直主管部门下拨的财政专项资金。①账户设置:由局各业务口根据业务需要建立专项资金专户,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②拨款程序:局财政业务口根据项目要求,提出拨款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国库根据管理要求将专项资金拨入各业务股专户或项目单位专户,再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局业务股根据项目单位实施进度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拨付项目;③拨款时限:各业务口在专项资金达账的前提下,项目单位或个人提出拨款申请并办妥拨款手续,必须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将专项资金拨出,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应严格按照上级财政管理要求,实行报账制管理程序进行报账。(4)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未按规定设置专项资金账户,未按规范程序拨付资金和进行核算的,各业务股和基层财政所未按规定进行专项资金事中督查的,财政监督专职机构进行事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的等等一系列全程监管造成专项资金被挪用私分等问题,一经查出要追究有关经办人和负责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在构建管理机制上要加快改革力度。①对财政扶贫资金、支农项目建设资金要全面实行报账制和招投标制,从制度上和源头上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②对社会保障资金、涉农补贴资金,凡是发至个人的资金要全面实行“一卡通”直补制,实行专户直达直付制度,并由银行代发受益人专用存折;③为有利于财政专项资金统一核算管理,要全面推行乡财县代管的管理体制,并健全核算管理制度。凡是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随意进行专项资金不规范的账务处理,要追求其责任,努力从源头上抑制乡镇专项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④要建立专项资金质效评估制度。明确财政业务口与项目主管部门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评估验收的责任,并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⑤要建立专项资金动态管理服务制度。明确县乡两级财政业务职能部门要会同有关项目主管单位,深入镇村两级,以调查摸底的形式进行人员变动情况审核和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情况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下年度资金的落实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促进落实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应付过关,真正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三是有关涉农资金项目的农业、林业、教育、民政、卫生、交通等主管局和镇(乡、街道办),也应根据各自主管的项目资金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使之形成制度管理网,在各个系统、各个口子、各个点都能得到有效落实,使每一项专项资金都能在制度的监控下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标准公开,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全程监控,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各种违规的问题出现。三、强化构建监督机制,努力促进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构建财政专项资金全程监控体系是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行为的一项重要手段,如何构建一道有效监控机制,必须要把握好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检查三个关口:一是要把握好事前项目申报审核关。项目申报是从下而上,每一道关口都有自身的局部利益,为了规范这一行为,县级财政必须参照上级财政部门印发的《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申报管理要求,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有关程序和有关基本原则进行择优选项(指涉农扶贫开发资金),科学论证、合理排序、滚动管理和项目申报前应做出的项目规划、项目选择、现场查核和项目评估,特别是项目评估这一关尤为重要,必须严格依据上级财政立项指南,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确定申报的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评估论证,出具专家评估意见,取得第一手资料,对民政等涉农补贴资金要从上而下认真通过审核,逐一核对,努力从源头上制止虚报,抑制那些申报项目动机不纯的单位与人违规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二是把握好资金拨付使用事中监控关。①机关各业务股室和基层财政所对各项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资金使用事中监督都要落实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工作制度,对拨出的每一项专项资金都要进行回头一月一自查,有计划地会同有关项目主管部门深入基层镇村两级和项目点进行跟踪问效督查,做到拨款程序无漏洞,跟踪督查不走过场;②建立网络监控体系,要充分利用网络掌握专项资金指标信息,采取主管局与乡镇所连网建立资金拨付指标账,如实反映资金运行情况;③为有利于专项资金统一落实事中监控管理,建议所有涉农资金都应通过镇(乡、街道办)财政所专户统一拨付,归口管理,目前统一由项目主管局拨付的资金有:交通、教育等部门的专项资金脱离了基层财政所的监控,削弱了基层财政所事中监督检查职能,反之加大了县级财政事中监控量,这种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体制应改为:项目指标由县财政与项目主管局联合下文、资金走向应由财政局→项目主管局→乡镇财政所→受授项目点,再由项目点→乡镇财政所→项目主管局报账。三是把握事后监督检查关。为了有利于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做好事后监督检查工作,各业务口下达的每一项专项资金指标文件都应及时抄送一份同级财政专职监督检查机构,为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提供原始指标资料,同时财政监督专职机构每年都要制定出年度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为目标,坚持依法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力度。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每年都要联合一至两次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对一经查实有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要切实依据《江西省财政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和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在依法追回违规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的同时,要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敲山振虎,警视他人,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压束机制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总之只有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健全有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才能真正形成一套有效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