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施工现场各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项目经理的职责
1、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工作责任、工作职责是搞好项目管理的前提。在一个新的工程项目投标伊始,候选的项目经理就应加入投标小组参加工程投标的全部工作,以便熟悉工程的基本情况。
2、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负全面的责任,这是项目经理重要的责任。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很多意料不到的问题发生,对于出现的超过自己权限的范围的事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汇报,请示处理方案或者取得自己处理的授权
3、项目经理日常工作最为繁忙也是应该最细心的事,当工程发生业主违约或其它需要与业主联系的紧急情况时,要及时代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4、施工项目展开后项目经理应经常召集技术人员沟通信息,依据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尽可能使经济效益最大化。时刻督促进度、监督质量、依据施工(概)预算、施工图纸等控制工程成本。
二、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具体制订本部门的生产工艺规程,并经上级部门审定后贯崐彻实施。
2、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工崐艺技术问题。
3、根据工艺需要,设计工装器具。
4、指导工人熟悉掌握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5、协助参与新产品开发、试制及外协配套件试装(用)工作。
三、施工员的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 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
2、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质量、技术方案,编制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计划和机具、用具、设备计划。
3、编制、组织职工按期开会学习,合理安排、科学引导、顺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
4、协同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5、编制文明工地实施方案,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安排、实施、 创建文明工地。
6、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及各施工班组的月进度计划表。
7、搞好分项总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单项和分部分项)单独及时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及时通 知承包部的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施工计划及方案,争创更高效益。
8、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及材料限额领料单。配合项目经理工作
9、督促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并处于合格状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0、参加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完好保护。
11、合理调配生产要素,严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12、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13、参加图纸会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四、总工的职责
1、开工报告:按图纸会审记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市场部备案、工程部备案、主管负责人签字,办理开工报告。
2、合同管理:建立工程合同台帐、了解合同条款、搞好合同交底工作、签订公司内部施工协议。
3、编制预算:了解合同各种条款、熟悉图纸、核算工程量、了解材料价格、了解工资标准、了解取费标准、套用合适定额、上机、编制预算造价。
4、图纸会审:建设方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会审,做好会审记录,签字盖章。存档并上交公司计划科。
5、技术交底:根据图纸变更情况和技术要求、操作规范进行书面形式逐级交底。
6、施工组织编制: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图纸与现实情况,人、机、物、料、法规、现场环境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7、核报当月工程量:根据当月完成实际工作量,核算出产值一式两份上报公司计划科和甲方。
8、工期管理:按签订的合同工期安排足够的人、财、物、进行施工,如有特殊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确保工期顺利完成。
9、上报工人工资:根据施工队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核报工资逐级签字,一式两份报公司财务科、计划科,按工人出勤,本人领取。
10、上报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根据管理人员考勤表,制作工资报表上交劳工科,领导审批,转公司财务科发放工资。
五、生产经营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与各部门(分公司、车间)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
2、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主动定期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定期(分季度、月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人员,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查处。
9、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接受工会、股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1)吉林省工程管理安管人员扩展阅读:
施工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各类施工作业规程;对于甲方管理人员则应当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和安全防范用品,严密监控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纠偏。
对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应进行安全交底;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设立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对“洞口”、“临边”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场所,应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同时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作业人员实施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须做好《培训记录》
网络-施工员
Ⅱ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有没有具体要求,比如施工员人数,安全员人数的强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九条 有规定但是没具体的百分比。
高危行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比例是多少还要根据你当地的《安全生产条例》和当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办法的有关要求来落实,你可以自己去查一下这2个文件。每个地区是不一样的。
Ⅲ 施工管理负责人和安全项目经理可以是一个人吗
项目经理实质上是施工管理第一负责人,即主要负责人,其下可设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等。也就是讲施工管理团队包括企业在内对项目负责,管理有分工,项目经理是主要负责人,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项目经理都要负责,从这个层面讲,施工管理负责人就是项目经理。或施工管理最终负责人是项目经理与企业。
这里的管理负责人可以理解为现场负责人,他隶属于项目经理,其工作为项目经理负责,而项目经理要为公司(企业)负责。实际操作中并非完全按照书上描述的职责进行分工,原因很简单:人多了会增加管理成本。为了应付考试,可暂且按照书上的理解。
Ⅳ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哪些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项目负责人: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监理员、质检员。
Ⅳ 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工程管理人员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技术、质量的检查和监督。要求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作风正派,清政、廉洁,懂技术、懂业务,对工作认真负责。主要具体工作是:
一、根据领导分配的施工任务,认真做到“三熟悉”,即要熟悉图纸、现场、规范。
二、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并提出意见,监督执行
三、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议。
四、会同施工单位搞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复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工作。
五、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设计及施工规范的,有权采取制止、返工等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施工管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事故负责。
六、循序检查各工序质量,对隐蔽工程要坚持到现场跟踪检查,对关键部位的检查应作施工记录,严格隐蔽工程验收,
七、工程变更工作按程序办理签证。
八、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好文明施工。
九、原材料进场后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所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及检测,对所管工程主辅材都要求使用合格以上产品,并注明厂家和商家。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责令施工方将不合格产品退场,如发现施工方违反协议,使用不合格产品,有权勒令返工、停工,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各个施工工序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十一、施工人员必须深入现场,秉公办事,签证工程核定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批,由于审查不严或其它原因,应对已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
十二、按时参加碰头会,研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十三、坚持记施工工作日记,严格检查施工单位进场的建筑构件及材料,检查各类设备的出厂证明材料实验单,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技术处理措施都要详细记录。施工日记填写要真实、仔细、作为第一手资料要认真保存,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工程结算。
十四、督促、协助施工单位做好竣工资料及资料归档工作。
Ⅵ 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
1、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可由施工员兼任,机械员可由材料员兼任,劳务员、标准员可由施工员兼任。
2、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的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可由施工员兼任。
3、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各增加不少于1人。
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应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及其他政策规定执行。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
3、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4、施工员: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施工信息资料管理等。
5、质量员:主要负责质量计划准备、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置、质量资料管理等。
以上内容参考: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关于建筑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