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可以放入招标文件吗
按照最新清单计价规则,工程量清单是由甲方负责其正确性,投标方不能修改清单数量的,这样就要求一定要有工程量清单。
作用
①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的价
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量的依据。
②工程量清单必须依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及计算单位的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③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④工程量清单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B. 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怎样调整变更后的综合单价
9.3.1
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
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此时,该项目单价的调整应按照本规范第9.6.2
条的规定调整。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
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
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
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C. 施工合同文件有没有工程量清单啊(还是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啊)
如果是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是定额计价的,就没有,而是预算
D. 什么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文件。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一项项的,投标人据此报价,一项一个价格。这个报了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就是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它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举例:
一,工程量清单(注:招标人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
序号, 项目, 工程量
1, 混凝土, 30立米
2, 钢筋, 15吨
3, 砌体, 76立米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序号,项目,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1,混凝土, 30立米, 400元/立米, 合价,12000元
2,钢筋, 15吨, 3000元/吨, 合价,45000元
3,砌体, 76立米, 100元/立米, 合价,7600元。
总价,64600元
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序号,项目,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1,混凝土, 30立米, 400元/立米, 合价,12000元
2,钢筋, 15吨, 3000元/吨, 合价,45000元
3,砌体, 76立米, 100元/立米, 合价,7600元。
总价,64600元
E.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给出一个下浮率,如何调整价格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预算出来后,汇总所有不能下浮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项目金额,对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的其他项目进行下浮,将总报价调整至所需要的下浮率即可。
F.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什么意思啊
首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在清单中标了价格”这句话的说法就是错误的,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只提供工程量清单,是不会标价格的,标底是保密的,已经标价,还招标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投标人根据招标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企业定额和企业自身的能力,自主报价,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写价格;填写好的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G. 关于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单价怎么调
以合同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1)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特殊情况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以上这是通用条款中的内容,一般不会更改,合同双方如果有具体约定,可以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
(7)合同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怎么搞扩展阅读:
工程量清单投标的工程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一、固定综合单价
1,量变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价格按投标时的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大部分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基本都是这样签订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就是按施工图纸、会审、变更、签证等按实际计算。固定综合单价也不是说是一成不变的。
2,与投标施工内容完全一致且价格也无变化的则执行原投标固定综合单价,施工内容不变但主材价格重新定价的则置换主材价格(调换材料价格中的材料的数量应该是定额含量),施工内容变化时清单项目中有增加或减少的施工内容则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内容调增减。
3,原清单没有的项目按合同约定重新组价(清单的本意是这无清单的项目要签证确认综合单价,而现阶段实际都是结算时按合同执行消耗量定额)套定额,合同中约定材料价格按施工时期造价管理,这就需要把这部分的施工内容按实际施工时期划分形象进度,
4,需要甲方、监理认可。形象进度按实结算的工程一般都会办理,而清单结算的工程对这方面还不够重视,大部分工程没有这方面的依据。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就是按投标时的造价计入结算。
5,而措施费一次性包死虽然按新的清单计价办法允许调整但施工合同中一般不约定是包投标清单、还是施工图纸、还是整个工程,现在的措施费一次性包死通长意义上不论变更增减均不调整。但是如变更太大,原4层楼现变更为2层或2层变4层,措施费变化太大,就肯定需要双方协商看怎样进行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单价怎么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