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集体企业(电力)成立的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
浙江省电力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及省公司系统招投标行为,维护省公司及所属单位利益,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省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进行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以及电力营销(用电)项目、技改项目、科技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及与上述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物资材料采购和工程发包。第三条 省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坚持业务部门的专业监督与监督部门的职能监督相结合。业务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对招投标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监督部门依据本管理办法履行监督职能,并对业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省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在省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其监督。省公司系统各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所属单位招投标领导小组和省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其监督。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职,依照综合、分级、分段、重点监督的方式,履行对所有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能。 省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对系统所属单位的招投标监督机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系统各单位的招投标活动必须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省公司监察部负责管理运行由系统各级监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招投标监督网络,在省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监督,实行集中管理、集中授权、统一调配、对应监督、交叉监督相合。第五条 省公司及省公司系统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除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外,对于物资招投标项目,必须符合《浙江省电力公司物资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于工程招投标项目,必须符合《浙江省电力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于评标专家库的设立及评标专家的管理,按照《浙江省电力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 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招投标监督机构为省公司及省公司系统各招投标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监察、审计、法律、财务等部门组成,日常监督管理归口监察部门。监督小组主要职责:监察部门: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监督有关招投标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招投标工作职责及程序;处理各单位监督部门反映的问题;受理对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政府招投标管理监督部门对涉及招投标项目、评标专家违法违纪等问题的调查处理等。审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对特殊或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内控制度的测试和评价,对招标文件进行签证审计,监督招标人资质审查及推荐入围工作。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及国家有关工程费用计算规则,必要时组织人员对招投标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等。协助监察部门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法律部门:遵照国家有关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的规定履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财务部门:核查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被推荐的潜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核查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支以及合同支付条款等执行情况的监督。第七条 监督小组负责召集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投标项目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招投标监督联席会议,主要议事内容:(一)交流分析和协调招投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改进和健全有关管理的建议、措施;(二)讨论提出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部门与个人的处理意见。第八条 一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视情况派员进行监督。特殊或重大招标项目,应当成立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组(以下简称监督工作组)。监督工作组由监察、审计、法律、财务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成员不得少于二人。凡达到省公司强制性招标规定标准的项目,监督部门选择适当方式进行监督。但重大及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监督部门必须实行全过程监督。低于省公司强制性招标规定标准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活动,各级监督部门可视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监督。监督人员主要职责是:(一)列席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会议; (二)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预审、推荐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三)对抽取评标专家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进行监督;(四)对开标、评标、决标过程进行监督;(五)受理现场投诉,对招投标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第九条 监督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可采取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网上监督、现场监督、资料审阅与备案、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具体监督方式由监督部门确定。第十条 监督小组对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可采用《监督建议(决定)书》的形式(格式见附件一)提出监督建议或作出监督决定。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对招投标监督小组提出的《监督建议(决定)书》应当采纳(执行),不采纳(执行)的,监督小组可向单位招投标领导小组报告,也可向上级监督小组报告。 第三章招投标过程监督第一节前期阶段监督第十一条 监督小组对评标专家库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浙江省电力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未认真履行评标义务,有《浙江省电力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监督小组或招投标监督联席会议决定,由监察部门发出《监督建议(决定)书》。第十二条 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将入围的企业和产品供应商,在发售标书后5个工作日内报监察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将审核后确定的招标计划汇总表,及时报监察部门备案。抢建工程和设计变更调整的招标计划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及时报监察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等项目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核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实施的招标,监察部门有权会同其他监督部门进行查处。第十五条 如招标人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并在招标人委派的法律人员参与下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第十六条 招标活动应坚持“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潜在投标人推荐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需报监督部门备案,由招投标管理部门与监督小组实施监督。第十七条 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对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组建的资格预审小组人员情况、资格预审程序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审计、法律、财务等有关监督部门依据管理职责对其实施监督。第十八条 招标文件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项目管理部门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当责令予以改正。第十九条 对已审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原则、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定标方式,任何人未经审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未经审定程序擅自修改的监督小组有权进行查处。第二节 实施阶段监督 第二十条 开标监督。监督部门可派员参加开标会,监督开标过程,也可委托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监督开标过程,宣布评标纪律(格式见附件二)和投诉举报电话。对于采取网上实况直播开标的项目,监督小组可实施网上或在场监督。重点监督以下内容:(一) 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二) 是否通知所有投标人参与开标;(三) 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公开开标。第二十一条 评标监督。监督人员不参加标书评审,可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以及参加相关会议实施对评标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以下内容:(一)是否按规定实施保密制度和采取保密措施;(二)评标专家及工作人员是否签订《廉洁自律守则》(格式见附件三);(三)对评标专家的回避及变更情况进行监督;(四)对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比例、评标过程是否遵守了既定的评标程序、有无违反评标办法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五)对评标专家以及现场工作人员有无违反评标纪律进行监督,对评标专家异常评标情况进行监督。(六)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小组有权向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发出《监督建议(决定)书》,并建议招标人召集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议,或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第二十二条 定标监督。定标会议记录、资料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定标后的一周内报监察部门备案。重点监督以下内容:(一) 是否有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以外的人员干预定标工作;(二) 是否依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进行定标;(三) 是否充分听取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的意见;(四) 是否按照既定表决方式进行定标;(五) 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第三节后续阶段监督 第二十三条 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及履行的监督。监督小组对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的期限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是否背离原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解除合同有无经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批等事项进行监督。 项目完成后,监督小组有权参与项目验收,验收标准应以合同条款以及其他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章非强制性招投标项目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监督小组有权对非法定强制性招标项目,省公司规定的非强制性招标项目,是否履行法律规定和省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进行监督。未履行规定程序和手续的招投标,未履行规定程序和手续的直接采购和发包,监督小组应以《监督建议(决定)书》的形式责令改正。 第五章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对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建设工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试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浙江省电力公司物资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电力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电力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由监督小组会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时查核,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单位招投标领导小组决定,对违纪当事人进行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各单位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须报省公司招投标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视情节在公司系统内进行通报。第二十七条 省公司及系统内招投标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过程中审核不严,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省公司招投标监督小组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责任追究。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监督小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在收到投诉或举报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格式见附件四)。对实名投诉、举报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人和举报人必须予以保密。第二十九条 上述行为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省公司系统各单位应遵照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贰』 电力工程管理属于公共管理类吗
你好,电力工程管理不属于公共管理类,应属于土建大类。
一般来说,公共管理类包括: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海关管理、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土地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渔业经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科学、管理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博物馆学、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财经行政管理、民政管理、行政学、教育行政管理、劳动人事管理、旅游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城市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而电力工程管理主要是:培养能在电力行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电力规划、企业战略、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政策研究、电力需求与营销、电价、项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概预算和电力工程管理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类人才。
它的培养要求也更加注重实践技术方面: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与经济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指标体系及发电、供电、基建计划的编制方法和管理程序,熟悉电力的现状和发展规划;掌握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知识。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电力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外语水平和应用计算机技术解决电力经济实际问题的能力。
可见由于所涉及专业课程、技术理论电子工程管理都不在公共管理大类里面。最后可以总结出电子工程管理不属于公共管理的大类。
您好,谢谢,请采纳!
『叁』 供电公司集体企业如何开拓客户工程市场
首先,你得了解自己的产品优势、在行业中所处的位置、竞争对手情况、完整的定价策略等等,要做到无论客户问什么问题,你都能应答,无论提什么要求,你都有办法解决;
其次,你得维护好相关行业,比如上游行业,下游行业等的关系,才能给你提供更多的机会。
再次,你得学会使用工具来管理你的客户和人脉关系。比如好笔头这种,通过笔记这种简单方式帮助销售人员积累客户人脉,记录客户交往轨迹,积累知识,重要工作 备忘提醒,提高其执行和分享效率的业务管理软件。
『肆』 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的特点有哪些内容
一、加强标准设备管理,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性。
我们常说计量表计是电力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秤杆子”,那末标准计量设备则是校准“秤杆子”的工具,对电力企业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性。我局共有标准设备19套,为保证这些设备稳定健康运行,我主持建立了标准计量设备台帐,明确专人管理,定期送检,避免超期服役。对性能不太稳定的便携式单相表校验台,我们每年由生产厂家维护一次,不定期与其它标准做比对,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免造成严重后果。xx年我们共送检标准设备12套,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力,送检合格率达100%,深受电研所领导的好评。
二、搞好表计管理,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营业性普查,我们建立了表计台帐,将计量表计纳入规范化管理。我们确定了电表校验工作流程,由专人对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台帐与实际相一致。表计在校验前先核对台帐,登记工作记录,校验中由微机自动记录误差资料,校验后由专人更改表计台帐;若需换表则出据《计量装置更换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出据《出国留学报告书》。这样做的后果,有效的遏制了个别人通过电表做文章、为个人谋私利的不良行为。为保证电表校验质量,我们实行电表校验终身负责制,电表只要被确定为人为调整不合格误差,不论时间多久,都要追究校验人的责任,决不姑息。xx年,我们共校验电表4741块,电流互感器4814块,超出计划任务56.7%,为全局降损节能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狠抓母线平衡管理,消除线损管理的盲区。
一般说,出国留学线损由高压线损和低压线损构成,这两级线损均有严格的考核制度,受到普遍的重视;介于高低压线损之间的母线平衡则很容易被忽略。而实际上,母线平衡是不允许被忽略的,如我局xx年全年完成供电量2.997亿kwh,若全局母线平衡率由0.5%上升到1%,全局全年择要多损失电量149万kwh。母线平衡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计量装置的准确性。为保证站内计量装置的准确性,xx年7月份,我们将站内计量电表全部更换为多功能电子表,并按照计量规程的规定每季度现场校验一次,确保表计稳定运行。通过此项工作,母线平衡率大大降低,米北、板东两站平衡率由原来的1.5%以上降到0.5%以内,效果尤为明显。为及时准确了解站内平衡情况,我们设专人每天都关注各站的平衡情况并每周核算一次,只要发现某个站连续两天平衡率超过0.5%,便立即赶赴现场查找原因;对各站上报的计量故障,我们保证在12小时内人员到位,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xx年,我们共换表46块,现场校验146块次,处理站内计量故障3起,确保全局全年母线平衡率在0.5%以内。为完成供电量指针,确保经济效益,更换电子表的工作我们凌晨即出发,尽量在用电低谷期工作,首开我局“零点工程”先河。
四、重视现场管理,全力配合降损工作。
现场管理包括定位、验收及多种形式的现场调查等方面的工作。每一次定位或验收,我都要求班组成员认真负责,不能局限于做记录,而要真正参与进去,该把关的严格把关。xx年9月份,在对四宝革塑有限公司1000kva增容工程进行验收时,我们仔细检查接线,发现了厂家的计量接线错误,防止了一起严重计量事故的发生。对其他现场工作,无论是用电普查、还是重点调查某些线路、台区,还是调查公用配变的负荷情况,我都坚持实事求是、力争将真实的第一手资料调查清楚,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此外,我还将现场调查作为自己深入基层、接触第一线的难得机会,通过现场调查,为供电所的同志们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也丰富自己的阅历,补充缺少的知识。xx年,我们共调查线路30条,台区8个,纠正错误接线11处。
五、优化无功配置,为降损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无功管理是线损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无功管理,我不满足于供电所报几张表、填几个数字,而是全身心的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我一方面深入实际、多次到北沙、东阳、大步村等地,从改正无功表接线入手,帮助供电所人员测量用户的无功状况、为用户确定无功补偿方案、检察无功补偿效果;另一方面查阅相关数据、了解无功补偿最新动态,不断补充自己的头脑,为我局无功补偿工作寻求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通过不懈努力,供电所的同志们及不少用电户对该项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去年共增无功补偿量近10000kvar。
六、完成的其它工作。
一年来,我除完成以上几项工作外,还配和其它科室完成了农电工考核、汛期扬水机站设备检查等其它工作,不再详述。以上便是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虽然取得了点滴成绩,但不足之处显而易见,今后我将全力改正缺点,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个人素质,为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伍』 电力工程管理都做些什么啊
我知道的比较全面,,,电力工程管理,一般是电力公司的业扩平台,比如招投标..主要还是这些业务,在这里工作比较肥.赚钱比较多.我建议你来这里上班,,暂不要考虑对口不对口,电力工程设计,一般是对电力安装及改造工程的施工方案的设计,包括如何施工等等,电力工程JIAN理,这个要求员工掌握知识比较全面什么都得懂,这般要求年LING稍大些,比较有威信,就是监工,,,项目管理,主要负责一个工程的前期与推进.举个例子,前期与甲方接触把活拉过来,另外搞好关系对工程起到促进作用,安全管理,主要是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负责,,说白了就是一安全员,,,,营销管理一般指高级项目经理,,具有一定的社会关系,能够独立拉到电力的工程,,,你是学自动化的,女士,强烈建议你去电力工程管理..
『陆』 如何加强电力集体企业物资管理工作
在电力企业当中,电力物资的管理工作一向都是电力企业很关注的问题,但是,在实际中,一些电力物资的管理工作并不是非常有效的,所以如何加强电力物质的管理工作就成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就针对这个问题,对如何加强电力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