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量清单如何结算
清单的工程量是依据图纸来计算的。子目等按规范来编号的。
公式有啊。体积的,长乘宽乘高。加减乘除啊。个数点点加加什么的。计算很烦,女生还好。男生耐不着性子,做不了这个活呢。
现在有软件了,CAD图导入后。老鼠标点点,面积啊。体积啊。长度啊。什么的,就出来了。方便。但操作软件得学一会时间。呵呵。学会了就速度快快了。加油吧。
㈡ 工程量清单应该怎么计算
1、工程量量清单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格式是一样的,只是项目的编码不同,套用的定额不同,还有人工费调整的费率可能也不能同。查看全国工程招标信息,使用剑鱼招标。
2、它主要包括封面、编制说明、单项工程汇总表、单位工程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费、规费。
3、计算好的工程量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里面套用相对应的项目及定额,再根据相关文件计取相关费率,就把工程造价做出来了。一般来说,这些督都可用相关的软件业完成,可节省很多时间的。
㈢ 工程量清单招标中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应该如何结算 是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还是综合单价以实际为准
量以实际施工的为准,结算时发包人和承包商对量。承包人在每月末或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后向发包人提交上月或相应的已完工程量。发包人7天内核对工程量,并且要在核对工程量前1天通知承包人到场。承包人必须按时参加,否则发包人核实的量为准。如果发包人7天内未核对,以承包人的量为准。如果发包人不通知承包人,则发包人的计量无效。
补充一点:承包人超出合同的工作量,违约,返工的量不计算。
综合单价以合同约定的为准。但必须考虑以下情况:
1、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到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10%,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调整超出这个比例范围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2、合同约定的材料及机械价格上涨,一般承包商承担5%以内材料费价格风险。10%以内机械费风险。超出比例时结算时据实调整。
3、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价格文件。如果结算的时候发生人工单价调整,则调整发布之日以后的结算综合单价。
4、对于有材料暂估价的项目,由于招投标的时候是一笔计入综合单价的暂列金额。材料招采完成后综合单价根据材料价调整。
5、专业工程暂估价据实结算。
㈣ 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甲供材料如何结算
甲供材为甲方自行采购材,规范第7页倒数第3、4行,“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也就是说甲供材是在总说明中体现,与预留金是一个档次,是由招标人给出数量及价格的不要求投标人为此进行报价。报价时可以将招标从给出的金额一并计入总报价就行了,结算时的量按图及洽商计算,价按招标清单价,两项相乘得总数扣除就行了。
㈤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里面的工程量是怎样算出来的
按照计价规范要求,依照图纸尺寸计算。
工程量清单将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应工程实体数量全部列出,为投标人提供拟建工程的基本内容、实体数量和质量要求等信息。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所表述的内容,依据企业定额计算投标价格,自主填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是否完成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内容以投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进行结算的依据。
(5)工程量清单怎么结算扩展阅读:
直接费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和可进入直接费的调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其中,这是国内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编制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由投标方进行编制,投标应响应发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并遵照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选定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套用工料机消耗定额计算出综合单价,其中其它费用、间接成本、利润根据工程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各种规费和税金按国家规定计算。
另外还要考虑相应的风险费用。即工程造价=∑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工程措施项目费用,其中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㈥ 工程量清单的单价都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根据定额和计价规则,先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和主材费,然后再套规费,税金,人工费调整等等,然后得出一个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㈦ 招标过程中,清单工程量及综合单价都由施工单位提供,结算时应如何结算
您的关键问题不是正确不正确的问题,首先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单位仅仅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来编写报价,最后形成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一般为了保护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利益,在合同中会写明,“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多数情况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说在结算时工程量已实际的为准,单价已建设单位投标时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为准结算。所以您假设的那种方式是不对的。
您说的这种方式有点像“固定总价合同”,但是固定总价合同中一般不会提“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不然就不是总价合同了。总价合同一般不对工程量进行调整,或者会规定一个比例数,只有超过这个比例数的时候才会调整工程量。
所以说,不是说您的方法正不正确,而是要看合同中到底是如何规定的,不能靠自己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