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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15 08:46:30

1. 重庆工商职业学校有建卡,低保那些补助吗

可以询问下相关信息
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
从退出之月起,渐退期内,按该家庭原领取低保金额发放。渐退期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高于低保标准的,停发低保金,不再享受与低保相关的各项救助政策。

2.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汽车学院的发展史

重庆汽车学院(原车辆学院)始终坚持“立足西南、服务兵工、服务重庆市地方经济发展”的方针,采取开放的思路和创新的机制长

期与重庆的大型企业合作开展“产学研”工作,在车辆设计、零部件检测技术、制造技术与装备制造设计制造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受到了重庆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点扶持。1996年、2003年两次被重庆市政府确定为建设西部汽车城所依托的“三院两所之一”;2004年重庆市政府根据建设西部汽车城的需要,决定在重庆市组建重庆汽车学院,以支持重庆市支柱产业的健康发展;经王鸿举市长、黄奇帆常务副市长带领市有关厅、局部门领导到我校调研后,决定依托重庆工学院,在原车辆工程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重庆汽车学院。使新成立的重庆汽车学院成为了重庆市建立“西部汽车城”、“世界摩托车之都”的重要依托单位。

重庆汽车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2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4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有6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

才国家级人选1人、 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及获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

助计划人选9人、市级学科带头人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8人。设有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工业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7个本科专业,其中车辆工程为国家级和市级特色(品牌)专业,拥有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覆盖车辆工程、机械制造及 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和机械设计及理论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2个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5年,市教委批准车辆工程学科设立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学院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教育部骨干教师计划、国防预研基金、重庆市攻关项目和企业委托项目共230余项,总经费4000余万元,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20项,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获专利8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50余部。
我院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近年来,我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数学建模、挑战杯、机器人大赛、汽车设计,国际企业挑战赛等竞赛,成绩优异;学生在申报专利中也取得突破,近三年申报专利100余项,其中70余项已获得批准。我院注重发挥学生特长,为展示才华搭建舞台。使学生综合素质得到极大提高。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居我校各院系前列。毕业生主要在沿海及内地中心城市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相关院校、科研院所等从事研发,制造,管理和营销工作。因为毕业生专业理论扎实,具备良好的工程实践训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另外,我院重视毕业生的考研工作,每年均有10%左右的毕业生考取各类重点大学研究生或出国深造。

3. 学校资助部门地址怎么填

[丁文正]:按流程规定,毕业生入伍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入伍毕业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代偿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材料也可由家长自愿送达或邮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都设在学校的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写:学校地址及名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能填上办公电话更好。

4. 重庆工商大学详细资料

重庆工商大学是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成立的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25000余人。学校有16个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1个应用技术学院、3个校企合作办学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和2个独立学院。有区域经济学、企业管理、环境工程等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主页: http://www.ctbu.e.cn/
1978年10月创建渝州大学,是覆盖理、工、文、经、管、法等多个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984年教育部批准渝州大学为重庆市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985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 1985年5月创建重庆商学院,隶属原商业部,以经济类、管理类专业为主,兼有文、法、工等多学科的财经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991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9月,学校划转重庆市,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重庆市管理为主。 2002年1月合并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成立重庆工商大学,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被国家确定为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高校。 自原两校合并筹建重庆工商大学以来,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用改革和发展来解决两校合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团结、发展的理念凝聚人心,构建和谐校园。
编辑本段设施
地理位置
学校现有南岸主校区和江北董家溪校区,占地总面积2833.4亩。主校区设在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坐落在长江之滨,南山之麓,紧邻重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优美,被评为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和“文明单位”。 学校各种基础设施完备,教学及科研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17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3488种,建有重庆市第一家中国期刊网开放式镜像站。学校多校区之间的校园网均已建成并互联互通,建成跨越多校区光纤110公里,安装信息点25000多个,接入校园网计算机共20000余台,建成了"全球发展学习网络重庆远程学习中心"和"教育数据中心",校园网主干带宽为1000M。校园网通过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和中国公用信息网(ChinaNET)两个出口,共1200M带宽全面快速接入INTERNET。校园网承载有多种数字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数字资源。同时,学校还是重庆教育城域网主环节点之一,并为周边高校及教育科研单位服务。
编辑本段规模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27300人。开设有25个学院(中心)教学单位以及2个独立学院.有应用经济学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区域经济学、企业管理、环境工程等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58个本科专业,其中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市级特色专业。经济类专业9个、管理类专业 15个、文学类专业11个、工学类专业 15 个、法学类专业 2 个、理学类专业5个、体育教育类专业 1 个。多年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本专科毕业生65000余名,有的已成为技术、管理、科研和教学等方面的骨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鸟瞰工商

编辑本段师资
学校拥有一支学科专业配套、科研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010人,其中专任教师144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662人(其中正高职称17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97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24 人。涌现了一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学校已获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组正高级职称省级学科评议权和机械工程、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数学、化学学科组副高级职称省级学科评议权。
编辑本段院系
方向
重庆工商大学以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被教育部确定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成功被评为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被批准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院”和“企业管理研究中心”被确定为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药物化学与化学生物学研究中心”被确定为重庆高校市级重点建设的实验室。现有区域经济学、企业管理等5个市级重点学科,其中,区域经济学是重庆市“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思想政治教育被评为市级立项重点建设学科,并有传播学、会计学、环境工程等9个校级重点学科。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坚持科学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并积极将科学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西南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两校合并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00余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3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60余项,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决策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研究近50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近60项。学校研制的高效真空滤油机和透平油专用滤油机系列产品、螺纹钢盘冷轧模具、心血管参数测试装置、银耳发酵饮料及其制备方法等成果共获国家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学校研制的TY-II透平油专用滤油机系列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尤里卡"国际发明奖,获国家专利6项。学校现设有区域经济研究院、药物化学与化学生物学研究中心、信息技术和社会发展研究院、重庆市发展信息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管理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油液净化技术研究所等 24个研究机构。这些多学科联合的科研机构极大地促进了新兴边缘学科和整个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了决策咨询和相关服务。
学院设置
经济贸易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 管理学院 商务策划学院 会计学院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 设计艺术学院 法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外语学院 体育学院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学院 应用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教育学院 合作办学学院: 国际商学院 (IBS) 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 影视动画学院 长江传媒学院 独立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优势学科: 会计学 金融学 财政学 国贸 国家级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经济学 省(市)部级重点学科:投资学 区域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企业管理 统计学 思想政治教育 品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 金融学 财政学 保险学 投资学等等经济管理类学科
硕士点
一、区域经济学硕士点,设在区域经济研究院,是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从事区域经济及其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经济管理、政策分析、高等教育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区域经济学是重庆市市级重点学科和“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学科,它所依托的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和区域经济研究院分别是国家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该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科研经费充足,学术成果卓著,基础设施完善,是培养区域经济学高级人才的理想基地。 本学科教学科研力量雄厚,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现有教师26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2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 近三年来,承担了各类课题183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28项,发表学术论文306篇,出版学术专著32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70余份,举办大型学术交流活动12次,已在三峡库区经济发展、长江上游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发展和城镇化研究方面形成特色和较大的研究优势。 本硕士点设以下五个研究方向: 区域经济学院办公楼
1、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与政策 2、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 3、区域生产力布局与发展 4、城镇化与城市经济 5、区域商贸与市场 二、企业管理硕士点,设在管理学院。主要培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管理与应用经济理论基础,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与技术,能独立担任企业中高层管理工作,或胜任企业管理的科研与教学工作的高素质管理人才。021- 本学科梯队现有教授20人,副教授2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1人,其中有 博导 2 人,重庆市 学术技术带头人 3 人,校级学科带头人3人,校级学术带头人1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 近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1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及国务院各部门项目3项。已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5部,出版教材(教学用书)21部,获省部级奖励25项(包括重庆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其他科研奖励25项。 本硕士点设以下八个研究方向:
1、管理 决策与支持系统 2、战略规划与管理 3、人力资源管理 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 6、营销管理与策划 7、投资项目管理 8、现代物流管理 环境工程硕士点,设在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5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人,占教师总数的57%;年龄在35~45之间的年轻教授、副教授占65%;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0%;他们已逐渐成长为学院教学科研的骨干力量。其中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名,校学科带头人1人,校学术带头人3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 本学科点的油处理等研究项目获多项国家专利,近三年发表研究论文2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97篇,SCI、EI收录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部;出版教材3部;获国家级科研奖励1项,教育部提名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6项,其它科研奖励8项,科研成果转让30余项,直接经济效益30000万元;支配科研经费1044.3万元;目前承担科研项目26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项,国防科研项目1项),经费436.6万元。 其中“TY--Ⅱ型透平油滤油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尤里卡”国际发明金奖;油处理研究成果已用于50周年国庆阅兵式、驻港驻澳部队、中科院空间中心、秦山核电站、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等10000多个重大工程和30多个国家,节能节油价值达40多亿元,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硕士点设以下八个研究方向: 校园鸟瞰图
1、环保关键技术与设备研究 2、环境规划与管理 3、水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4、固体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化 5、三废处理与综合利用 6、环境监测与评价 7、清洁生产工程与环境功能材料 8、绿色包装工程 三、会计学硕士点,设在会计学院,主要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知识结构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会计专业人才。 本学科现有教授7人,副教授2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及资助计划获得者6人,校级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11人。 近年来,本学科点紧密联系实际,紧跟会计改革与发展步伐,在探索会计新领域、构建科学合理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等方面,发表了许多有益的观点和见解,显示了较强的研究实力。近五年在《会计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6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300余篇;出版专著15部,主编、参编教材23部,主持国家及省部级课题24项,有20余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各级奖励。 本硕士点设以下二个研究方向: 1、会计理论与方法 2、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 四、统计学硕士点,设在统计学院,主要培养具有坚实的统计理论与统计实践基础;能够独立应用现代计算工具和现代计算技术结合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和科学决策;具有创新理论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人才。本学科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知识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几位学术带头人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务实的科研精神。 目前,本硕士点有教授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人),副教授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人,硕士学位的13人。近年来,承担了一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国务院及重庆市各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咨询项目的研究,近三年获得科研经费合计约250余万元,近五年发表论文156篇,取得了一批国家及省部级的优秀科研成果。 本硕士点设以下二个研究方向: 1、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理论及应用 2、统计基础理论与方法 五、产业经济学硕士点,设在经济贸易学院,主要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有较强业务水平,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有坚实的经济理论基础、广博的知识、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能力、开拓精神以及决策、协调和应变能力;能够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特别是在产业组织、产业战略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管理以及区域经济研究等领域有专长;熟悉产业技术知识、政策法规,能够适应国际化要求;能够胜任研究、教学、宣传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 本学科点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人,重庆市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重庆市市级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校级学科带头人3人,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6人,重庆市中青年学术骨干和校级学术骨干6人。 本硕士点设以下三个研究方向: 1、工业经济 2、商业经济 3、旅游经济 六、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设在思想政治理论学院,主要培养致力于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科学研究,且学术思路清晰、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基础的高级专门人才。 目前,本硕士点专任教师中有教授7人,副教授18人,讲师2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市重点学科带头人1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校学术带头人3人。 近五年来出版专著20余部,主持和参研国家级课题4项、省部级课题30余项,获省部级政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1项,所取得的成果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领域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本硕士点设以下二个研究方向: 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创新与发展研究 2、当代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研究 七、传播学硕士点,设在文学与新闻学院,主要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理论修养和扎实专业技能的高级现代传播人才。要求学生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宽阔的学术视野,良好的理论素养;对于现代传播的本质、规律及前沿问题有深刻的认识;掌握并能够熟练地运用传播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去研究实际问题。 目前,学院有教职工68人,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8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校级学术带头人7人,市级青年学术骨干5人。 近年来,共计出版学术专著35部,教材8部,发表论文4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120多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5项,获省部级科研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10项,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创作)奖”2项。 本硕士点设以下二个研究方向: 1、传播理论与应用 2、传媒经济与传媒文化 八、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点,设在文学与新闻学院,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备较强事业心、敬业心和创新品格,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开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毕业后能胜任本学科教学、科研及文化宣传、新闻出版、党政管理的高级人才。 本学科有教职工68人,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8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校级学术带头人7人,市级青年学术骨干5人。有市级重点课程1门,校级重点课程2门。并建设有重庆市级人文社科重点建设基地——巴渝文化与重庆社会发展研究基地。 本硕士点设以下三个研究方向: 学生住宿楼
1、中国古代韵文学研究 2、巴渝古代文学与文化研究 3、中国古代叙事文学研究 九、工商管理硕士MBA 重庆工商大学是重庆直辖后原重庆商学院和原渝州大学合并成立的重庆市唯一的一所财经类高校。原重庆商学院创建于1985年,隶属原国内贸易部;原渝州大学创建于1978年,隶属于重庆市政府。重庆工商大学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经、管、文、工、法、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的国家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办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我校MBA教育中心位于重庆主城核心南岸区,座落在风景迷人的长江之滨、南山之麓,比邻重庆商贸、金融集聚的CBD,是MBA学员的理想学习地。 1、发展目标 根据中央把重庆建成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城乡统筹直辖市的战略定位,以重庆坚实的产业基础为依托,以现代服务业迅猛发展为契机,发挥我校专业的财经特色学科优势,我校MBA项目将立足重庆、面向西部、着眼全国,培养满足商贸、金融、物流、旅游、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新材料等现代制造业需要的工商管理中高级职业经理人才。 2、发展环境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工商管理中高级人才产生了内在要求;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文件)对重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急需的工商管理中高级人才培养提出了迫切需要; ——重庆正在建设长江上游现代制造业中心、创新研发中心,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商贸中心; ——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与社会和企业紧密联系的、有利于MBA教育的人脉资源和产学研结合的实践环境 ——学校办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备,具备培养MBA人才的良好实验条件、图书资料和图情系统。占地2030亩,是市“十佳园林式单位”。资产总值20亿元,教科仪器设备总值1.19亿元,图书馆藏书244万册,中外文期刊3488种,其中,经管类图书近70万册,经管类中外文期刊941种,数据库20个。世界银行赠建的“全球发展学习网络重庆远程学习中心”和“教育数据中心”已成为市属高校中包含精品课程建设网、中经网视频资源库、世界银行培训课程视频资源等在内的最大的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有一个国家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8个校级实验教学中心。
编辑本段成果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与企业联合办学,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与国(境)外38所高校和香港国际专业服务机构(MSI)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强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荷兰、日本、东南亚等15个国家和地区友好交流与协作。
近年重庆工商大学录取分数线
录取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高考科目: 文科 理科生源地: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河南 山东 山西 安徽 江西 江苏 浙江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云南 贵州 四川 陕西 青海 宁夏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西藏 新疆 内蒙古 海南 福建 甘肃 港澳台 年份: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年份 最低 最高 平均 投档 录取人数 录取批次

2009 496 526 505 -- 8 本科二批
2008 472 508 484 -- 11 本科二批
2007 487 510 497 -- 7 本科二批
2006 476 510 493 -- 7 本科二、三批
2006 476 510 493 -- 7 本科二批
2005 445 481 455 -- 6 本科二批
2004 -- -- -- -- -- 不详
2003 434 -- -- -- -- 不详
2002 432 -- -- -- -- 不详
2001 -- -- 414 -- -- 不详

5. 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

2.院校国标代码:10643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5.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普通本科

6.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四川三峡学院,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7. 办学条件及社会声誉:学校占地1980余亩,馆藏纸质图书近187余万册,电子图书176余万种,固定资产14亿余元。现有教职工1200余名,专任教师960余人,高级职称 370余人,获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2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50余人。学校是人社部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建有重庆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5个,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3个,重庆市发改委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2个。开设了涵盖9个学科门类的60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学术(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已形成以文、理为基础,以工为主干,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学校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

8.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6893,公众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0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机动计划 24名,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 我校现有四类专业实施大类招生。一是工商管理类,包含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两个专业。二是旅游管理类,包含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两个专业。三是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两个专业。四是植物生产类,包含园艺、农学两个专业。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下列特殊要求:

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2.从就业需求出发,建议身高低于168厘米的男生、身高低于158厘米的女生慎重报考体育教育专业。

3.从就业需求出发,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请谨慎选择报考旅游管理类、师范类等专业。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将及时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

第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报考各类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要求。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其公共外语课程一律学英语。

第十条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2020年小学教育定向培养区县和计划以重庆市教委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十二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自治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遵循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

2.投档分数相同时,前序专业志愿优先。

3.投档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为: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其中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需达到选测2B、必测科目合格;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得超过三门,即不低于“四合格”。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严格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学校+专业”投档模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定相关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按投档分数排序录取;以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 各专业新生进校学习一学期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提出申请,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和当年计划指标数,经考核后按照成绩高低转入到相关专业就读。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大类招生的专业若因收费标准不统一在分流前实行低标准,一年分流后实行物价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提前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定向)专业按重庆市“两免一补”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相关政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2020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指南》或届时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九条 学校已建立起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对学生进行资助。具体如下: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2300元/年。

2.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4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校内助学金(绿色资助项目):一般项目1500元/年,重点项目3000元/年。

3.设有学术科研、技能竞赛、文体活动等单项奖学金。

4.农村建卡户家庭学生资助:享受国家助学金二等及以上资助,同时重庆籍建卡户学生可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www.cqxszz.org.cn)在线申请学费资助”,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学生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入学前需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

邮编:404020

学校网址: http://www.sanxiau.e.cn

招生网址: http://www.sanxiau.e.cn/zsb/

招生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58102133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6.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

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可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通过申请评议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生源地属地原则申请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校还设有科研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

7.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

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银监局、有关金融机构:
2007年,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试点省份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中和刘延东国务委员近期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对于推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请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面落实”的重要批示精神,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决定,从2008年起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省份
江苏、湖北、重庆、甘肃、陕西5省市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巩固成果,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其他各省(区、市)按照自愿原则,综合考虑当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需求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经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可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承办银行
从2008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具体承办银行请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拟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并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贷款性质与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四、贷款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
(一)贴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二)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其中:中西部省份中央与地方各负担50%,东部省份按国家奖助学金资金分担政策逐省确定分担比例。同时根据各省财力状况、高校在校生数等因素设定调整系数。地方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分担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经办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经办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经办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另行研究确定。
六、组织实施
各级财政、教育、银监部门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承办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逐步探索建立良性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运行机制。
国家开发银行等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信贷政策,科学合理设计贷款方式和期限结构,制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操作规程,负责审核、发放和管理贷款,确保贷款渠道畅通,使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承贷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家庭、高校和就业单位三地的贷款产品、信息和信用联结,形成贷款学生借款期间全过程的信用管理。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及有关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如有需要,可通过委托代理方式由其它金融机构辅助结算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的要求,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受经办银行委托催还贷款;负责向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加强与高校沟通,避免重复贷款。没有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应暂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协调专人负责上述工作。有关普通高中要配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经办银行,提供当年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协助做好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等工作。有关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教育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有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协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和高校收费账户信息等资料。
财政部门要在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加强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参与协调有关事项,足额安排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业务经费,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监督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银监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督促经办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银监会将建立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并定期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内共享信息。
各省市在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组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管理工作,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 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和经办银行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关注民生、推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措施,推进好、落实好。
(二)精心组织。2008年秋季开学前,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财政、银监部门和经办银行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要按照“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防范风险”的原则,研究制定本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健全还贷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
(三)确保可持续发展。国家开发银行总分行及其他经办银行要尽快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职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保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四)继续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各地在推进和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应继续做好所属各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原有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和协议继续有效实施。
八、其他事项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呆坏账由经办银行按国家有关政策自主核销。
(二)本通知由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优秀;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第五条高校可按照上述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分别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道德、学习状况、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评审。
第六条国家助学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
第七条学生可根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学校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并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1、2),但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八条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
1、财政部根据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上一年度在校本专科学生人数,于每年9月1日前确定并下达对各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的国家助学奖学金预算及分配名额。分配名额时,对西部地区的高校适当予以倾斜。
2、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确定各高校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对农林、水利、师范、民族、地质、矿产、石油、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3、各高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等额评审,并在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4、公示结束后,由各高校每年10月31日前将正式确定的获资助学生名单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或省教育厅(局)、财政厅(局)备案。
第九条各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财政厅(局)(通过省教育主管部门)在接到各高校上报的国家助学奖学金获资助学生备案名单后,于15日内将资金全部拨付给高校。
第十条国家奖学金由各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
第十一条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
第十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由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参照本办法设立本地区的政府助学奖学金,可以称为“XX省(市、区)政府助学奖学金”。具体资助人数及实施细则,由各省自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2])33号)同时废止。

8. 重庆工商大学怎么样

呵呵,你自己在网上查就是了,或者是打学校的电话问问

9. 重庆科技学院好吗

学校不错。重庆科技学院始建于1951年,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是重庆科学城的智核所在,也是创建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腹地。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

办学源头

重庆科技学院由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于2004年5月18日合并而成。原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1年。

时名“西南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专修科”;先后更名为“西南工业部冶金工业学校”、“重庆钢铁工业学校”、“重庆钢铁专科学校”、“重庆钢铁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1998年划转至重庆市,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重庆科技学院

10. 重庆工程学院有奖学金吗

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学校构建并实施学生资助“四助”工作体系。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为广大学生提供国家、企业(个人)及学校奖助学金。

与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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