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助:工程量减少,成本增加,索赔增加费用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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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搞国际项目的,说的很到位。您要索赔,按照FIDIC或类似合同要求,必须是您有实际消耗,如设备、人员到位等,有窝工费等都可以索赔。另外,请在开挖面积不变,而开挖深度变小对开挖进度和控制的影响,淡化方量的影响。如开挖面积不变,开挖深度由70CM变成10-20CM明显增加了施工难度,影响了进度。
Ⅱ 中标后,甲方减少500万元的工程量,施工单位可以索赔吗
该情况下合同范围缩小,属于甲方违约行为,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工程变更,故乙方可以主张预期可得利益索赔,依据为合同法第113条关于违约责任包括预期可得利益之损失之规定。
Ⅲ 合同工程量减少30%如何索赔
增加管理费
Ⅳ 工程量减半怎么申请索赔,以什么条款和规定
可以索赔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Ⅳ 发包方无故将投标中的部分工程量减掉,施工方如何索赔
一般的规定是10%以内工程量的增减都不调整价格,也就是不存在索赔的说法;
超过10%,看双方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很难索赔成功。
索赔内容如下:
1、管理费。由于划走的工程在你的场地范围内,要管理费,按这部分工程金额的百分比收。(现在就体现出前面书面通知的作用了。如果甲方自己办许可证,不收管理费也可以)
2、机械设备使用费。塔吊,电梯等。
3、水电费。包括配电线路的使用费用。线损。
4、为配合这部分工程,引起其他项目难度增加,窝工等增加费用。包括项目部固定开支,甲方必须分摊。
5、如果这部分工程,已经开始进展,材料订货等等,要赔偿。
6、这部分工程中,包含的合理利润。
Ⅵ 工作范围减少需补偿管理费利润是根据什么条款
一般的规定是10%以内工程量的增减都不调整价格,也就是不存在索赔的说法;超过10%,看双方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很难索赔成功。索赔内容如下:1、管理费。由于划走的工程在你的场地范围内,要管理费,按这部分工程金额的百分比收。(现在就体现出前面书面通知的作用了。如果甲方自己办许可证,不收管理费也可以)2、机械设备使用费。塔吊,电梯等。3、水电费。包括配电线路的使用费用。线损。4、为配合这部分工程,引起其他项目难度增加,窝工等增加费用。包括项目部固定开支,甲方必须分摊。5、如果这部分工程,已经开始进展,材料订货等等,要赔偿。6、这部分工程中,包含的合理利润。
Ⅶ 因发包人原因删减工程量,承包人如何索赔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是可以适当删减工程量的,如果对承包人造成了损失,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赔偿。
Ⅷ 投标后,甲方减少大量的工程量,该怎样索赔
可以索赔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Ⅸ 费用索赔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记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一般企业管理费是不能进行索赔的,但是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合同中会规定费率和计费基数,这时按合同计算就行了。
二级建造师教材中提到了企业管理费的索赔计算,可以去看一下
Ⅹ 我认为工程变更涉及到钱的部分应该通过调整合同价款支付,而不应再索赔。那变更引起的索赔究竟包括什么
举两个例子吧:
一、关键线路上一个新增项目,该新增项目同时造成了直线工期的延长。
首先我们应该做新增项目的变更,然后再考虑因本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长应采取的措施:1、赶工,缩短后续直线工期项目的施工时间,必然产生赶工费用,一般把这个费用叫补偿,通过新签合同的方式处理;2、监理人同意延长直线工期,延长工期就会引起竣工移交时间,就会引起如:履约保函延期、承包人财务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增加等,这些承包人就能提出索赔。
二、合同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工程量增减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1、工程量增加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在施工条件、施工技术、方法不变的情况下,一般应调低合同单价,因为承包人的管理费、间接费、利润是通过完成工程量来获得的,现在工程量增加了很多,按理应调低合同单价,这个就是变更。 如果工程量增加的项目是直线工期项目,就会造成例子一说明的情况。
2、工程量减少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在施工条件、施工技术、方法不变的情况下,一般应调高合同单价,因为承包人的管理费、间接费、利润是通过完成工程量来获得的,现在工程量减少了很多,按理应调高合同单价,这个就是变更。工程量减少引起的索赔,还要看合同相关规定及承包人在投标时是如何考虑自己的成本的。
还有,发生变更,一般不能去调整合同价格,因为合同价格调整后会带来很多不便,不利于合同执行。
变更很多时候都能引起索赔,很多时候暂时看不出来,需要综合考虑,仔细分析,过程艰苦,但很好玩。
以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