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签订单价合同时,实际工程量比招标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是否调整固定单价
单价合同中一般都有对变更的描述(包含工程量),常遇到的是工程量变更超过或减少10-20%时,对单价进行调整,一般是工程量增加降低单价、工程量减少增加单价,但这不绝对。
因此,就你这个问题是否能变更单价,主要还是要看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② 关于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单价怎么调
以合同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1)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特殊情况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以上这是通用条款中的内容,一般不会更改,合同双方如果有具体约定,可以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
(2)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调整幅度扩展阅读:
工程量清单投标的工程一般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一、固定综合单价
1,量变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价格按投标时的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大部分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基本都是这样签订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就是按施工图纸、会审、变更、签证等按实际计算。固定综合单价也不是说是一成不变的。
2,与投标施工内容完全一致且价格也无变化的则执行原投标固定综合单价,施工内容不变但主材价格重新定价的则置换主材价格(调换材料价格中的材料的数量应该是定额含量),施工内容变化时清单项目中有增加或减少的施工内容则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内容调增减。
3,原清单没有的项目按合同约定重新组价(清单的本意是这无清单的项目要签证确认综合单价,而现阶段实际都是结算时按合同执行消耗量定额)套定额,合同中约定材料价格按施工时期造价管理,这就需要把这部分的施工内容按实际施工时期划分形象进度,
4,需要甲方、监理认可。形象进度按实结算的工程一般都会办理,而清单结算的工程对这方面还不够重视,大部分工程没有这方面的依据。措施费一次性包死,就是按投标时的造价计入结算。
5,而措施费一次性包死虽然按新的清单计价办法允许调整但施工合同中一般不约定是包投标清单、还是施工图纸、还是整个工程,现在的措施费一次性包死通长意义上不论变更增减均不调整。但是如变更太大,原4层楼现变更为2层或2层变4层,措施费变化太大,就肯定需要双方协商看怎样进行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单价怎么调
③ 固定单价合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量=垫层宽度x挖土深度x长度得出。
结算工程量应按建设方认可的竣工图纸、经济签证及变更所载明的工程量计算。并结合投标清单中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结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对于土方量计算规则原则上应按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
合同所确定的固定单价为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材料代用、人工调差、材料价差、机械价差、政策性调整、施工措施费用及合同包含的。
固定单价合同区别: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
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
有些时候设计图纸不详细、相关条件不具备,这时候工程量无法计算准确,但又想招标,这时候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算,把图纸不详细的风险转嫁于施工单位。
④ 请问工程合同中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国定总价合同时,清单工程量与实际不附时如何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固定总价,在双方没有签订另外签证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总价不予以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就是固定单价,其工程量是按实际发生量,其单价按合同价计量,其单价不予以调整国定总价合同时,清单工程量与实际不附时没有另外签证增加不予以调整。
⑤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1、费用不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里都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经费、利润、税金等,前者综合单价项目里,国家对某个单项有变化事可以调整、而后者虽然也包括这些项目,都是合同的结算方式已经注明“包干的结算”字样,意味着包死、不再调整。
2、风险不同:综合单价里会考虑一部分风险费用,就是为了不再做调整设置的。但在实施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主要是看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博弈。
(5)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调整幅度扩展阅读:
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 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
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 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⑥ 固定单价合同的清单工程量可以调整那还有什么意义
有作用的,
对于这种清单,虽然工程量是虚拟的但是工程量是根据指标来做的,所以还是有一定的指导性,可以给甲方管理者一个价格参考。
另外由于工程量是根据经验指标做的,可以给施工单位参考工程量的比重,从而更加合理的考虑风险来定价。
清单工程量是虚拟的但是项目是必不可少的,可以为以后重计量时提供项目单价,减少新增单价的争议。
⑦ 工程量:允许调整幅度(合同价10%)内的实际增减工程量按实计算是什么意思
合同价譬如100万,因为调整施工方案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量变更,这部分工程量如果不超过10万,就按合同的综合单价计算,如果这部分变更,超过10万,就应该甲乙双方协商按实或重新约定下浮率计算。
⑧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如何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在合同风险约定的范围内不调整。风险之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