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做好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对于项目分包单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合同管理。朝霞的分包单位应该和总包单位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2、资质管理。项目分包也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单位应报单位资质,人员应报相应的人员资格。特别是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单位的质量员、安全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
3、现场质量管理。对于分包,切不可放任自流,应加强质量管理,主要是从分包方案入手,分包的施工方案要经过总包审核才能报监理审批,实际施工时要按已经审批的方案实施,由总包方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上报监理检查验收。
4、现场安全管理。分包单位的人员在现场施工应配有相应的安全员,服从现场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5、资料管理。分包方应配合总包方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要有相应的奖罚措施。总包方应对分包方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以便加强现场管理。
『贰』 对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有怎样的规定
总承包承单位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如下
1、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2、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3、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5、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施工总承包特点
1、费用控制
在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时,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2、进度控制
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3、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4、合同管理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商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
在国内的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十分不利。
5、组织与协调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比较有利。
总之,与平行承发包模式相比,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了,组织和协调工作量也大大减小,协调比较容易。但建设周期可能比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叁』 施工分包质量管理办法
1、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业主(总包方)或监理方组织的施工图会审会议。
2、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3、分包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 对材料、半成品、施工设备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 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令其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仍有质量隐患的,应予以清退。
(3) 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的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
(4) 分包工程质量由分包单位对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问题对业主(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工程结算时,应预留工程保修金,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施工原因引起)由分包单位承担。保修期满,预留保修金或余额全部退回(不计利息)。
『肆』 如何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
随着国内电力市场的蓬勃发展,电建施工单位传统的清包工程(即劳务分包)管理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需要了,因此,分包工程将在今后成为电建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分包工程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总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总承包单位的信誉,因此,应对分包工程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文中简要说明对分包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的几个方面内容。
『伍』 总包对建设单位单独分包出去的工程负有管理和质量责任吗
这要看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包合同有关此内容的约定,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总包合同中要求总包方负责整个工程的管理、组织、协调,包括为分包人提供使用水电、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设施、场地及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并且总包方收取一定的总包服务费。那么在分包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总包方与分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总包合同中未约定由总包方管理分包方,总包也未收取任何费用,那么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总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