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义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5.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⑵ 监理对施工活动中的质量控制工作主要有哪些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1.随机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持证上岗情况;
2. 随机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测量、检验、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3. 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有权禁
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 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认定;
5. 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的状况,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要
求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及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文;
6. 实施巡视、平行检查、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 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审核签认。
8.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处理,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
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2. 通过召开例会、专题协调会等方式检查、分析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3. 采取调整措施,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改正工程进度滞后的状况;
4. 正确处理工程暂停、工程复工申请、工程延期申请等事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施工投资(造价)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1.做好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核批准工作;
2.做好工程变更的协调、评估、审核、批准工作;
3.认真处理工程费用索赔事件。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及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的准备工作;
2.组织施工承包单位对各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申报工作。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旁站: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
2.见证:对某道工序(如取样)全过程完成情况的监督;
3.巡视: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
4.平行检验: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承包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
检测活动。监理人员在实施上述各种措施过程中,均可以通过记录、询问、测量、拍照、摄像等办法,如实记载工程实施过
程的实际情况,以实现可追溯性。同时,在实施上述各种措施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一般还要采取以下措施;
5.签发指令性文件,如《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复工指令》等;
6.与建设单位沟通,以《备忘录》、《监理月报》的形式完成;
7.召开监理例会、专题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质量控制措施
1.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与进度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
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2.三个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原材料检验、设备进厂的检验。
(2)施工阶段:通过旁站及平行检查施工单位安装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3)成品验收阶段:通过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成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允许误差范围。
3.四个手段:
(1)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设备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要求。
(2)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安装的设备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修正,无法修正的要求返工。
(3)试验:对各种材料监理人员按规范要求抽查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⑶ 监理人员对材料进场验收应掌握哪些主要要求
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3)监理对于工程质量报验管理要求扩展阅读:
材料进场验收的相关要求规定:
1、凡是必须进行化学分析、试验才能确定其质量的材料,检验人员除了对材料的数量进行验收外,并应对其内在质量作必要的技术鉴定。部门在检验部门认为合格后,凭检验合格凭证,方可入库。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⑸ 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控制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四:通过旁站及平行检查施工单位安装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质检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持证上岗情况; 贰,在实施上述各种措施的基础上.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与进度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 三.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 四.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申报工作。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依.旁站。 (贰)施工阶段、《工程暂停令》; 陆、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分析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设备进厂的检验。 (三)试验、评估、审核、《复工指令》等; 贰. 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 四.认真处理工程费用索赔事件。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依.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及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的准备工作; 贰.组织施工承包单位对各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械设备是否合理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依、批准工作; 三、技术规范要求。 (贰)测量。监理人员在实施上述各种措施过程中,均可以通过记录、询问,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修正、专题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质量控制措施 依、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对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一般还要采取以下措施、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测量、拍照; 三; 三、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签发指令性文件.四个手段: (依)检查、设计 图纸要求施工.巡视: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三个阶段: (依)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技术方案的状况. 随机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有权禁 止不合格的材料,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施工投资(造价)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依、质量保证措施, 原材料检验,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要 求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及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文,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漆. 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 贰; 5.做好工程变更的协调.随机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以《备忘录》、《监理月报》的形式完成; 漆.召开监理例会、摄像等办法,对隐蔽工程:对关键部位,按照一定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 检测活动、审核签认。 吧.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处理,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 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依,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改正工程进度滞后的状况; 四. 正确处理工程暂停、工程复工申请、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管理人员; 陆; 三、工程延期申请等事件、平行检查、旁站监理:监理工程师对安装的设备进行实测实量验收,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设备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平行检验: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承包单位自检基础上、测量、检验. 采取调整措施,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与建设单位沟通.做好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核批准工作. 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认定; 5. 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实记载工程实施过 程的实际情况,以实现可追溯性。同时,如《监理通知》、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实施巡视。 三,无法修正的要求返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贰.见证:对某道工序(如取样)全过程完成情况的监督. 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贰. 通过召开例会、专题协调会等方式检查。 (三)成品验收阶段:通过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成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允许误差范围
⑹ 施工质量管理和监理验收制度有哪些
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一、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材进场复试,对需取样送检的材料,及时取样送检,并对该材料进行取样试验。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通知建设及监理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一、水泥进场时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二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作强度和安定性试验。当使用的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对其强度和安定性作重新复试。 二、砖进场按每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烧结砖一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一0万块为一验收批,取样作强度试验。 三、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应对其取样试验,取样数量按青州市质监站规定执行。 四、采用商品砼浇捣混凝土时,浇捣前必须测量其坍落度,抽查数量每次浇捣砼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5、对进场砂、石料按质监站规定取样试验, 陆、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进场复试,需复试的材料及时取样复试,经验证或复试后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向建设报告,并不得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 漆、各种检验和试验应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并作妥善保存。 吧、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材料采购人的相应责任。 9、公司质检科,应对全公司所有承建工程作不定期的抽查或巡查,查出的问题写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各项目部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总工。 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每周日进行质量检查。对定期检查的结果,召开现场办公会并写出书面资料,作检查总结上报总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质检科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单位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必须经工程质检科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请监理、建设、设计等单位和质监部门验收。 二、所有隐蔽验收报请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验收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相应的分项工程已完成,并经项目部和质检科联合验收合格; 二)相应的各项保证资料齐全; 三、单位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四、对未通过隐蔽验收或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未经整改认可,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并对该项目部进行经济处罚。 5、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工程完成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结构验收,经参加验收各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一、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评时,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二、分部工程由项目部及质检科联合检查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三、基础、主体结构完成后,经项目部及公司质检科联合验收后,再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验收,并确定验收意见和签字认可。 四、结构验收需分阶段进行时,必须事先得到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的认可,才能通知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结构工程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得进行装修、装饰施工。 5、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前半个月内,项目部报请公司质检科进行一次预验收,预验收的条件是: 一)室内工程已完成(甩项工程除外); 二)电气设备,上、下水管,采暖和通风等系统安装完毕,并做全负荷试验完毕; 三)道路、化粪池、下水道等已完成。 四)建筑物四周二米内场地已平整。 5)交工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陆)施工图纸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已完成。 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公司质检科负责对工程预验收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定已整改后,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并由项目经理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验收,并请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过程作监督。验收后各方共同确定验收结论,并签字认可。 详情请看《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
⑺ 甲方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 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 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发现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一次处罚500元。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的材料使用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一次处罚500元。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及时安排处理并复查,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否则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5、严格执行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收时,要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有质量问题。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一次处罚200元。
6、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翻工;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一次处罚200元。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旁站监理范围为:桩间土方等开挖、地下室外墙隐检及土方回填、后浇带、桩头加贴防水、抗渗混凝土浇筑、其它(底板、墙、顶板) 混凝土浇筑、地下室结构质量缺陷处理、主体结构框架节点钢筋、屋面防水、特殊工艺及其它有关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建设单位抽查发现旁站不到位,一次处罚200元 .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5)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对较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理人员宜采取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6)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纠正。一旦发现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
①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
②工程质量出现的缺陷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
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
9、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凡关键部位或工序未履行签字验收程序就进行下道施工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四、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配合施工进度, 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
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进度计划滞后的工程提出分析意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
3、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符合要求的及时准确签证,杜绝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准确到位;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透彻。
五、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控制
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2、做好日常安全监护及督促工作,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对发现下述情况,不按照要求提出整改直至制止的,对监理公司处罚100元。
(1)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高层建筑无明显的楼层标识牌。
(2)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3)施工现场扬尘、撒土对周边居民区、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噪音。
(4)发现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办公区域场地不定期打扫,损坏的设施不及时修复。
(5)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
(6)外墙脚手架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钢管、扣件、栏杆颜色标识不清楚,围墙及周边道路、工地出入口未保持清洁,绿化、广告、灯箱等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7)施工单位门卫管理不到位,不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8)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及时建立并完善,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9)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现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未按要求佩带或配置的,拒不整改。
(10)现场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井道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等容易发生坠落的地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现场塔吊、架桥机、吊车及其他施工机具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或超过质检期违规使用的。
(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的。
(12)发现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食堂违规使用电器,电线私拉乱接及未配设防火设备的。
六、其他有关说明
1、本监理管理办法执行时间: 开始时间:工程开工 ; 结束时间:与监理服务周期同时结束。
2、工程部将严格按此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不按此办法进行管理工程部有权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
⑻ 监理规划怎样对质量控制的描述
4.1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并负责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写,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批准。
4.2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本专业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
5 编审要求
5.1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的关系
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是一个整体,但这二个文件的范围、深度、侧重点有所不同。监理规划是指导整个项目监理各方面工作的,对各专业均适用;监理实施细则主要是针对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是在监理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根据专业工程的特点,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等的进一步细化,重点侧重于质量控制方面。所以,凡是对所有专业都适用的内容均纳入监理规划,具有专业特点的纳入监理实施细则。对项目规模较小、技术不复杂且管理有成熟经验和措施,并且监理规划可以起到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时,监理细则可不必另行编写,但应标注清楚(如×××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等)。根据项目专业特点需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在监理规划中指明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名称及编制计划。
5.2监理规划的编审
5.2.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5.2.2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编写完成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应组织监理机构人员认真学习,在第一次工地会议时把与被监理单位有关的部分发放给被监理单位。
5.2.3 监理规划编制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若有)、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
5.2.4 在监理工作实施工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5.2.5监理规划中应编写安全监理内容、建筑节能的监理内容。
5.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审
5.3.1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5.3.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开始前由专业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5.3.3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应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计划。
5.3.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5.3.5根据《安徽省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监理工作导则(试行)》要求,项目监理部应编写相关的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名称 内容及编制要求说明
第一节 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规模 1.建筑面积、结构体系等一般性描述
2.单位、分部、分项体系划分(列表,可作为附件附后)
二、项目组织体系 参与建设各方主体名称及主要负责人或联系人:投资方、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站等
三、监理工作范围、依据及主要内容
1.范围 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描述
2.依据 详细列出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及其他外来受控文件(包括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3.主要内容 对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作简约描述,详细内容在以后各章节展开
第二节 监理工作目标 与业主沟通或按合同约定,要描述总目标,并作适当分解
一、投资控制目标 投资总目标。按单位、分部工程分解或按时间、里程碑事件分解
二、进度控制目标 总工期。按年度、季度、形象进度、里程碑事件分解
三、质量控制目标 总目标合格。若是创优项目应提出创优计划。按单位、分部、分项分解
四、监理服务质量目标 按公司管理目标及《监理服务质量考核规范》要求并作适当分解
第三节 工程项目特点分析 根据第一节、第二节描述内容,分析本项目特点:
1.工程结构特点,技术难度;
2.项目组织系统特点,投资来源情况等;
3.工期及质量目标特点;
4.施工队伍技术水平及组织能力;
5.施工环境特点;
6.其他特点:
7.列出影响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的重要因素
第四节:监理机构、监理设施、监理制度
一、监理机构组织及人员组成
1.机构组织图
2.监理人员构成及进场计划
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内容不能与监理规范相矛盾,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充实、补充、调整。
5.4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及编制要求
目录名称 内容及编制要求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代表
3.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员
5.档案管理员
6.见证取样员
7.其他人员
三、监理设施
1.办公设备
2.检测试验设备
3.交通设备
四、监理工作主要制度 由公司统一编制,此处只列出目录,各项制度作为附录附后,无须提供给被监理单位,各项目可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增加相应制度或把制度细化。
1.监理守则 按公司《监理守则》执行
2.监理服务质量考核规范 按公司《监理服务质量考核规范》要求执行
3.监理考勤与交接班制度 按公司《监理考勤与交接班制度》要求执行,附考勤表与交接班记录表
4.监理设施管理制度 按公司 相关(办公、生活、试验检测)要求执行
5.监理交底制度 按公司《监理交底制度》要求执行
6.监理会议制度 按公司《监理会议制度》要求执行
7.监理日志记录制度 按公司《监理日志记录规定》要求执行
8.监理月报制度 按公司《监理月报编写、审核、报送规定》要求执行
9.旁站监理制度 重要分部、分项、工序及隐蔽工程旁站监理制度,按建设部有关制度和公司《巡视、旁站监理指南》执行
10.试验检测制度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及涉及结构安全、功能的质量抽检制度,按公司《试验检测监理指南》要求执行
11.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按公司《工程监理资料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12.其它制度
第五节 工程质量控制
一、质量目标分解 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见第一节)
2.最低目标为合格
3.若是创优项目,应有具体目标及创优计划
二、质量控制原则 1.预控原则:开工条件不符合要求不批准
2.过程控制原则:不合格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不予进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计量
三、质量控制流程 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总体流程
2.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进场质量控制程序
3.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4.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目录名称 内容及编制要求说明
四、质量控制措施 1.主要措施:
⑴把好开工审查、施工过程控制、完工验收关;
⑵综合运用监理手段:巡视、旁站、试验检测、指令性文件
⑶把好工程计量关:未经验收不计量,验收不合格不计量,资料不全不计量,把计量作为质量控制的杠杆使用
⑷抓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①涉及结构安全与功能的;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
⑸协调措施:组织协调、技术协调
⑹合同措施
2.旁站及试验计划:列出旁站监理计划及旁站监理实施细则目录;平行检测及见证取样计划;涉及结构安全及功能的抽查计划
3.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细则:列出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
第六节 工程进度控制
一、进度目标分解 1.目标分解
2.关键线路分析(重点、难点)
3.里程碑事件(可与第一节内容合并或相互指引,不需重复)
二、进度控制原则 1.主动控制的原则;2.关键线路控制原则
三、进度控制程序 见进度控制程序
四、进度控制措施 1.合同措施;2.协调措施;3.根据项目特点的针对性措施
第七节 投资控制
一、工程量计量
(一)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变更修改或补充工程量清单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
(二)计量依据 1.合同及其组成文件;2.工程量清单及说明;3.技术规范;4.合同图纸;
5.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6.批准的工程费用索赔。
(三)计量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方法计量。
(四)计量程序 见计量程序图
(五)计量必须具备的资料 1.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批复单;2.工程报验单及有关的自检资料,监理验收意见;3.工程变更令。
第八节 安全监理方案 详见《安全监理指南》第7.3.6条
第九节 合同管理 1.合同结构;2.合同目录3.分包4.工程变更与洽商5.索赔
第十节 信息管理 1.监理挡案资料目录(根据项目情况详细策划)2.资料收发范围和签认流程
第十一节 协调措施
第十二节 监理用表目录
5.5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及编制要求
目录名称 内容及编制要求说明
第一节 编制依据 1.《监理规范》 2.批准的监理规划
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4.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其它相关的规范、标准 6.强制性条文单独列出
第二节 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若在监理规划中已详细划分,此处可直接指引,不重复。重点是检验批的划分。检验批划分应考虑以下要求:
1.划分单元时要考虑施工工艺要求,能反映施工过程、考虑不同专业工种之间的配合、便于专业验收的需要。不同工种的检验批划分在空间划分时宜相对一致,便于分区的施工安排和总体验收。
2.单元划分要大小适当,不能过大过小;每一单元大小相当,不能过于悬殊;每一单元要能取得完整的技术参数,有利于质量控制。
3.单元划分不能缺项或过于笼统,也不能交叉。
4.检验批编号应明确无误,一个项目中不能有相同编号的二个检验批。
第三节 专业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1.共性程序在规划中已列出,无须重复
2.专业特点的工艺控制流程尽可能详细列出
3.工艺控制流程尽可能采用统一格式,并统一编号。
第四节 专业工程施工监理措施 见实施细则范例
1.一般规定 围绕着工程特点、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去写。
2.预控措施 主要是根据该分部工程的特点写监理的预控措施,如审查承包方的施工方案以及对该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方的准备工作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等。
3.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设置该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点,具体写明在哪里设置见证点、旁站点、停止点,以及该质量控制点监理人员需要检查、验收的具体内容与操作方式。
2.除了按强制性要求验收的项目设置见证点、旁站点、停止点,监理还要对工程的难点、重点以及容易出质量问题的地方设置质量控制点,配上相应的检查,监督方法。不同工程,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也不同。监理还要根据施工人员的不同素质设置不同的控制点。
3.监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这里要突出写工程的难点、重点的质量如何控制,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何处理,以及对承包方可能出现的不正规做法(偷工减料)的预防与应对措施。而不要写成了规范的堆砌。
4.常见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第五节 旁站及试验计划 若在监理规划中已详细列出,可直接指引,无须重复
1.旁站计划 按公司《巡视、旁站监理指南》执行
2.见证取样计划 按公司《试验检测监理指南》执行
3.平行检验计划 按公司《试验检测监理指南》执行
4.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计划 按公司《试验检测监理指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