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府采购工程类和建设工程类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有哪些
“政府采购工程类和建设工程类相同点与不同点”这个问题你可参阅“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这方面讲得比较清楚,相信你看过后会有所理解。建设工程类是大项,政府采购工程类是小项,仅是就项目资金来源进行分类的而已。
② 政府采购与政府投资工程有什么区别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 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政府投资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活动,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 政府采购类工程项目由哪些部门监管
首先是政府采购办监管他的实施和资金的利用状况,工程管理部门监管他的施工质量,这种项目不是哪一家就能全部监管的,在采购中,政府采购监管全过程,纪检监督采购的合法性,审计要审计工程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建设部门要监理工程的质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④ 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两者有何区别
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区别
一、管理体制不同
①政府采购是实行财政统一管理,监察、审计和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监督的体制。最高领导机关是财政部
②工程招标投标是实行发改协调指导,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监督的体制。最高领导机关是发改委
二、执行模式不同
①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采取强制委托和自愿委托的形式
②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分散采购(包括分散委托和自行组织)的模式,由招标人自愿委托
三、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不同
①政府采购按预算隶属关系由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或授权部门制定并颁布
②招标投标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四、法律责任不同
①《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规范的是政府机关单位如何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因而它强调的是行政责任
②《招标投标法》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招标投标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因而强调的是民事责任
五、规范的主体不同
①《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②《招标投标法》规范的主体则无限制,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任何主体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强制或自愿),包括私人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
⑤ 政府采购工程应符合哪些规定
1、政府采购工程首先要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我国于1999年8月颁布了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原则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招标投标行为,强制适用范围是建设工程。由于建设工程既有政府采购工程又有民间工程,其中的政府采购工程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的,也要执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2、 政府采购工程还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务院招标限额的,只有在采用招标方式时,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执行,除此之外,《政府采购法》有规定的,应当执行本法规定。招标投标是一种采购方法,是工程实现规范管理的具体形式之一,政府采购工程在执行招标投标法的同时,还应当执行本法有关规定,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等。另外,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本法规定执行。
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对政府采购工程的规范,还要考虑到下列情况:一是工程采购项目全部采用招标方式有困难,客观上存在不必要招标、来不及招标、不能招标等情况,但同样应有相应的采购方式予以规范。二是招标投标流程只是采购流程中的一个环节。招标投标流程始于招标文件的制作,止于中标供应商的确定。采购流程始于采购预算的编制,止于采购资金的支付,比招标投标流程长得多。招标投标法只能规范部分采购流程,不能规范其余环节,而其余环节也应当加以规范。三是招标投标法属于程序法,只能对招标和投标程序作出规范。要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行为,不仅要明确采购方式和程序,还要从实体上予以规范,包括工程项目采购预算编制要求、采购过程中应当接受的监督管理、采购活动中应当坚持的政策取向、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本法延伸了工程采购流程,强化了工程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为实体法。因此,工程采购在执行招标投标规定的同时,还要按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⑥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建设有关的货物釆用什么方式
按《政府采购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
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 , 由国务院规定 ; 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 , 由省 、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 , 应当在采购活动开
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 , 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 , 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 , 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
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三十二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
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法对集中采购方式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⑦ 工程类项目可以政府采购吗
工程类项目可以需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有三类采购对象:货物、服务、工程。
使用财政资金的工程类项目也要进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的工程,在《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有规定——“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政部 财库[2013]189号)中有详细内容。
政府采购有两种途径:即委托采购和自行采购。其中,委托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或达到采购限额的,通过委托采购途径。
政府采购有四种基本类型:即购买、租赁、委托、雇用。其中,购买特指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政府采购行为;租赁是在一定期限内货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即政府采购方转移的行为;委托和雇佣是政府采购方请受托方或受雇人处理事务的行为,工程的招标就属于委托。
(7)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扩展阅读: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 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修正。
最新消息:财政部:自9月开始 政府采购应公开具体成交记录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应切实推进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信息公开,自2017年9月1日开始,除按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地方分网公开入围采购阶段信息外,还应公开具体成交记录。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国内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支出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部分项目的采购,而其他的则由各单位自行采购。中国的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占了很大的比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一定采购金额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