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行政部门职责
1、负责服务、协调总经理办公室工作,检查落实总经理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总经理室,保证总经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
2、负责安排公司的年度工作会议、月度及每周工作例行等会议,做好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并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信息。
3、负责公司相关文件的起草、印制和分发,上级和外部来文的签收、登记和领导批示后的传阅、催办、回复。做好公司行政类文件的审核、编号、立卷、存档工作。
4、根据公司物料采购的品种、规格和批量,负责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合格的供方并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及供方资质评审;
5、负责各类物品的采购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采购任务,并保证所采购的物料质量符合要求;
6、完善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管理公司资产,做好物品的管理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建立员工制服管理制度,并不定期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着装要求的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8、拟制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根据公司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做出调整,报公司领导审批。
9、根据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作好员工的招聘、考核、选拔、调配、离职等工作。
10、负责制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各部门对公司员工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任免、奖罚建议,供公司领导决策时参考。
11、调查了解具竞争力企业的薪酬水平,制定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制度,报经公司批准。
12、根据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在每年12月底负责编制公司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
13、负责公司年度培训工作及临时性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14、负责检查各部门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15、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内部各类培训教材的编写。 16、负责每年底制定下一年员工业余活动方案,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开展各类员工业余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v
㈡ 工程部主管职责
工程部主管职责:
1、全面负责工程部的管理工作,向总经理负责,并接受总经理和行政办的督导。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认真钻研技术,讲求质量,做到精益求精。
3、负责工程和技术的组织、指导及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的安装验收、安全运行、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4、负责对工程部人员的调配和管理。做好技术培训等工作,发挥和调动部门员工的积极性,并按有关制度做好考核工作。
5、深入现场,跟进工程进度。保证按期完工,做到安全第一的情况下工程质量第一。
6、制定、完善各项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并贯彻落实各项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7、编制和审批公司项目施工计划,定期总结分析项目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解决项目施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8、及时、高效地诊断并解决设备故障,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并做到预防为主。
9、主持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10、与各个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1、配合安消部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12、考核运行经理及维修经理对其工作做出指导和评估。
(2)工程质量部的行政管理职责扩展阅读:
工程管理应当掌握的技能:
1、掌握以土木工程技术为主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
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
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
5、具有从事工程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能力;
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
8、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网络-工程技术人员
㈢ 工程建设公司项目部行政专员的工作内容或职责
作为一名工程项目专员(施工方向),其岗位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条:
1、掌握所负责项目效果图、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对施工项目实地勘测,进行人员、工具、材料等需求分析;协助上级领导制定《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标明各阶段施工周期、验收
节点,呈交主管领导审核后执行;
2、协助项目经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及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部的施工生产,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并满足程序文件要求;
3、对现场施工情况与效果图、施工图中不符合处提出施工变更,呈报至相关部门领导审核;
4、即时处理现场各类突发事件,并第一时间向部门领导反馈信息;
5、协助项目经理管理施工现场日常支出,严格控制项目费用在预算之内;
6、管理施工进度中各项文档,确保无遗失、遗漏,项目结束后提交至相关部门人员归档。
㈣ 质量监督部门到底有什么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执行执法工作;管理有关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
2、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组织质量监督检查,依法管理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商品。
3、宏观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制订提高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名牌战略,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对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实行考核。
4、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执行;负责执行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综合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5、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6、统一管理和监督全省认证认可工作。
7、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8、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9、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10、承办质检总局、当地政府、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质量监督
㈤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2、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5)工程质量部的行政管理职责扩展阅读:
工程的质量监督特点:
1、质量监督是一种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监督的对象是产品、服务、质量体系、生产条件、有关的质量文件和记录等。
2、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各种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
3、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从生产、运输、贮存到销售流通的整个过程。
4、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㈥ 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
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特别是基础、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6)工程质量部的行政管理职责扩展阅读
一、工程质量负责人员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而监理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主要体现在行为合法性上,只要行为合法,当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对此是没有责任的。
二、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
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
2、负责对个项目体质量员的工作指导、检查和考评。
3、负责督促各项目体制定质量计划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规定、纠正措施管理办法、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4、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督促项目体对创优工程质量标准的控制,指导和创优申报质量收集、整理。
6、负责各个工程关键节点的自检。
7、参加质监站的验收。
8、负责对各劳务分包施工质量的评定。
9、每周上报部门经理各个工地质量检查情况。
10、负责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资料。
1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对项目质量岗位人员的工作督促、检查、指导。
12、负责国家质量标准,规范、规程、质量文件收集和更新。
13、完成部门经理安排的工作。
各项目体施工现场各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
对所承担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在项目上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保证质量体系文件在本项目部的有效运行,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负责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明确项目质量管理,执行验证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负责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和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排,并规定其职责范围;
负责本项目部接受质量体系审核的准备工作,参加管理评定;
负责工程项目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的调配和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对项目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质量有奖罚权;
指导工程部对合格施工队伍进行选择评价,负责组织对合格施工队伍的管理;
负责在项目上组织实施《采购工程程序》、《工程分包方评定工作程序》等有关程序。
负责本项目资源的组织、配置,根据授权进行项目的经营决策,制定项目管理文件,组织竣工验收、交付。
负责本项目团队制定质量目标,建立质量管理计划、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
2、项目质量经理(质量员)的管理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实施公司质量方针、项目部质量目标、及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参与组织工程质量策划,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工艺规程、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确保项目阶段质量目标和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领导项目部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主持项目的质量工作专题会议,形成书面的整改意见,并负责监督整改;
组织人力物力资源的活动,分析质量情况,在施工过程的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及时协调和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制定预防、纠正与改进的质量措施;
负责指导施工材料、半成品的检验、试验和管理,落实工序隐检,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负责督促施工队落实“三检制”,组织项目部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参加上级的质量标准检查及现场的经验交流;
负责与质监站的工作联系,负责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工作协调,协助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好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主持召开工程质量会,对质量有奖罚权;加强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表;
负责将项目质量目标的进行分解落实,并监督实施,加强过程控制和日常管理,保证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负责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的质检工作,加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位行使“一票否决权”,并要求限期整改;
负责工程创优和评奖的策划、组织、资料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并提请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劳动合同的实施执行;
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各分包施工队组月结算工程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实体质量情况,对于达不到要求或不符合实际者,有权对其进行合理处罚,甚至不给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