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结算制度及流程
七、山西省
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第57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从5月1日起,在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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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应当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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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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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未按规定完成施工过程结算的,不应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和拖欠工程款的发包人,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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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包括财政评审)等单位,因违规行为影响施工过程结算难以实施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通过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布。
⑵ 如何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一、完善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的完善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并且保证工作精准度,在严格的制度下行驶相关行为,才能保障其有效性。把繁琐复杂的问题系统化,形成一套完整体系,有秩序和条理进行各项工作。
1、组织健全,分工明确
组织健全的结算工作小组是完善工作的条件之一。首先,企业组建领导班子,一切实施的政策都以领导为指导性,代表一定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以系统管理为主线,以项目执行为落脚点,分管造价和财务的领导必须亲自执行。由于结算的复杂性,如果不是领导亲自执行任务会造成误差的产生。其次,构建机关财务、造价、工程、技术和法律等部门组成领导团队,将各个部门有效的联系起来,统一性管理 ,各个部门都有一定的义务为结算工作服务。在团队的建设中,还应当设立小领导人,此领导人复杂管理主要任务,对企业下达的重要命令有执行权。最后,要建立监督机构,如果没有监督机构,当出现违规行为时,不能被及时的发现,间接给企业带来资金损失。企业建立统一系统,分工明确,企业负责下达目标、制定计划,项目部负责的项目包括结算工作的策划、目标分解、实施和总结分析。如此一来,将复杂的结算工作进行有效的分解管理 ,不但简捷易行,而且保证结算工作的精准性,为企业带来便利条件。
2、制度完善,责任落实
责任分配之后,要有一定落实保障基础,将相关问题落实到实处是关键,不能使之成为纸上谈兵的理论。这就需要企业以身作则,建立合理的工作流程,按照科学理论知识,置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例如对工程结算、存货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流程的规划,必选有严格的计。还需要重视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例如《预结算管理办法》、《分包管理办法》、《材料核销管理办法》、《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要求所有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结算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结算编制时要仔细,算全该算内容
结算编制是整个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加强对其认识,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在实际工作中,注重细节上的问题,不能忽视任何一项结算内容。
1)由于政策性变化而引起的费用调整。工程企业管理是一项动态管理 ,工程结算同样也是一项动态管理过程,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加注意施工阶段出现的变化,例如原材料使用的变化,有间接费率的变化、材差系数的变化;工资的变化标准;机械设备的变化,例如机械台班单价的变化等。
2)设计变更,签证,监理指令等导致增加的费用(发包方主动提出的部分)。经过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对这几项变更不重视,往往忽略对其结算,然而如果忽略这项内容,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这部分费用包括自身工作量的增加,及造成对其他工作的影响而增加的费用(也可作为索赔费用),往往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样会导致结算结构有误差。经常发生的情况例如楼层和建筑面积的局部增加,会导致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费用的增加。所以,加强细节问题的重视,有利于完善结算方法。
3)施工索赔费用。是由发包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发生了应由发包方承担的风险而导致施工单位的损失。由于索赔费包含的内容比较复杂,这就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组织专业小组对其进行深入的讨论,进而制定完善的结算方案。在实际工作中,例如发包方交付图纸技术资料、道路等时间的延误,或者与勘探报告不符的地质情况,有些问题是避免不了的。由于恶劣的自然条件造成的业主推迟支付工程款也是一项值得注意的内容。
三、完善企业工程结算的相关措施
1)收集整理好竣工资料:首先,了解竣工资料包括的内容,有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单价等。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掌握全面资料,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结算的最大优势。其次,仔细审查资料的真实性,真实性原则非常重要,提供结算工作依据。最后,再次核对,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第二次审核,杜绝遗留问题发生,对有遗漏的现象能及时的补充,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2)加强专业知识培养职业道德:首先要树立正确工作态度,在工作时间认真,并且为自己的工作负责。其次,具备的条件就是拥有专业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才能,运用计算机计算,提高工作效率。最后,要有强烈的职业道德精神,把工作当做事业来做,投入全部精力,总结工作经验,开拓创新更好的方法。
3)正确处理好公共关系,为工程工程结算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企业自身重视竣工结算工作的同时,要成立专门结算调节机构,有利于各个部门相互调节,共同发展,快速解决之间的纠纷,进而达成一致。为工程结算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⑶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 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 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 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工程竣工图;
3、 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 工程变更通知单;
5、 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 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 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 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 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 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 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 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 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第三章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七条 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八条 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第四章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九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 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 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资料;
4、 工程技术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 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 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 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复核。
第十条、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 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
3、 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0天内完成。
4、 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成本副经理复核。结算主管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主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技术部,由结算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第十四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在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报告上签章。
第十五条、扣款项目在结算封面上注明扣款单位名称及金额后转入计划财务部。
第五章 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一式五份,分别送公司计划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存档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部专册进行结算资料的收发登记。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部应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对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于具备成本分析条件的单项工程应在结算定案两月内填制《建安成本分析表》。
第十八条、因历史遗留问题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长期(一年以上)不报竣工结算的,工程技术部应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发布公告,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报送竣工资料,限期不报的,工程技术部对未报部分按0值处理并纳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