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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的主要管理模式有

发布时间:2021-08-17 01:43:30

① 工程总承包模式都有哪些具体适用范围优缺点

承包方式可以采用总包方式,也可以采用分包方式。
总包方式,即由一个承包人独立地对全部建设工程承担责任的承包方式。在实践
中,承包人一般为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设备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
分包方式,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这又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联合承包,即两个以上的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
后由各个承包人再签订数个分包合同,将建设工程中的各个单项落实到各个承包人;
二是分别承包,即各个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
生法律关系。
分包的范围:
(1)总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或单项、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
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以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施工单位。结
构和技术要求相同的群体工程,总包单位应自行完成半数以上的新单项工程。
所谓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指技术复杂、工程质量要求高的单位工
程。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指工程的主体结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是指工艺设备安
装、结构吊装工程或专业化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
(2)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分包工程,不得再行分包。但属于金属容器的气密性试
验、压力试验、工艺设备安装的调试工作,吊装工程的焊缝控伤检查,打桩和高级装
修等特殊专业技术作业除外。
(3)按照《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审定的四级建筑企业,可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
性较强的部分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承包方式,即转包,也就是承包人将已经接手的筹建工程
的一部分转包给第三人完成。转包之后,原来的承包人成为新的发包人,而第三人则
成了承包人。第三人对其所承包的工程部分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就整个工程对发包
人负责。合同法对承包工程建设的承包人有严格的资格要求,不具有相应的资格者不
能参与投标,不能承包工程,于是有一些人就从承包人手中转包。因此在实务上,有
相当多的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纯为“牟利”的目的将承包的任务转包给他人,从中
收取高额的“管理费”,更有甚者层层转包、层层“扒皮”,而不对工程承担任何技
术、质量、经济法律责任,以致使直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承包人不得不偷工减料,
粗制滥造,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这是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筑市场混乱的一个
重要原因。因此,转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而发包人在决
定是否认可承包人转包时,应与发包时一样地审查受让第三人的资格,在第三人不具
备相应的资格时不能许可转包。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
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
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
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
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
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

② 工程项目管理有几种模式

一、工程建设分阶段招标管理模式
该模式主要由业主、咨询和设计单位、承包商(施工企业)三方参与。业主分别与设计单位和承包商签订合同,确定彼此的经济与法律关系。与此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加以控制。这种模式中,业主主要负责建设工程的行政领导、关系协调和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其他工作均由相应的专业单位负责进行,实现了建设工程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分工。
二、工程建设总承包管理模式
工程建设总承包模式是指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总承包企业代替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总承包企业可以将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总承包模式中业主参与工程管理的工作很少,只要大致说明投资意图和要求,其余工作均由总承包企业进行实施,因此,业主工作量大大减小,对合同的管理比较有利。
三、设计/招标/建造模式
这种模式是严格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进行,在一个阶段结束后,相应另一阶段才能开始。由于其限制了项目进行平行作业,对工程建设周期有较大影响。但由于其操作简单、通用性强,项目施工管理时变更较少而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国际项目工程中,因此,不管从理论上还是实际应用中。 3改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
四、建立物资中心信息库,完善内部物资供应市场
建筑企业应首先针对自身企业常用的主材、机械设备进行统计,调查材料的数量、规格、市场价格、使用频次等数据,按重要性排序,确定企业内部应该集中采购的材料名录及常用机械设备一览表,建立物料中心信息库。在不同模式下按照项目需要采用大宗材料的集中采购与项目经理部零星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在机械设备的使用上,将外部市场的价格调节和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建立内部租赁市场,通过市场运行的调节机制,促进内部市场发育,达到满足施工项目的材料和机械需求的目的。
五、盘活固定资产,向资本运营型管理转型
从长期的发展来看,国内建设规模在城乡建设一体化的充分发展之后必然会有一个回落,建筑施工企业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面临施工任务不足的境况,因此企业要开始注重企业的资本运营,力争早日由生产经营型管理向资本运营型管理转变。作为施工企业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尽量让固定资产运转起来,这包括闲置的设备、房产、地产等。对于闲置设备可以通过内部租赁市场的功能来实现。二是灵活用好流动资金,自己主动创造市场,选择比较好的政府项目进行投资,既充分发挥了施工企业的建设优势,又可以取得比较高的资金回报率。
六、转变传统经营理念,选择最合适的经营战略
现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绝大多数具备多种产品生产的资质和能力,本身就具有多元化的特征,究竟采取哪种经营方式,只有最能促进企业发展的方式才是最合适的。这就要求企业在选择经营方式的时候必须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深入了解专业化经营及多元化经营的特点;二是深刻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三是精确考量自身的综合实力;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企业正确地选择其发展道路。
望采纳,谢谢

③ 名词解释: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EPC总承包又称交钥匙总承包,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使业主获得一个现成的工程,由业主“转动钥匙”就可以运行。1999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在对原有的合同文本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出版了《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EPC工程管理模式代表了现代西方工程项目管理的主流。EPC模式的重要特点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使承包商、设计师、建筑师共同寻求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实施工程项目。当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仍然要按合同的要求对工程项目及其中的设备进行相应的严格检查与验收。EPC模式为我国现有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变革动力。通过EPC工程项目公司的总承包,可以比较容易地解决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转整个过程的不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使工程项目实施获得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效果。EPC模式主要适用于化工、冶金、电站、铁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含有机电设备的采购和安装的工程项目等。
2.设计—施工总承包(Design—Build)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因设计由承包商负责,减少了索赔;施工经验能够融人设计过程中,有利于提高可建造性;对投资和完工日期有实质的保障。但是,如果业主提出变更,代价非常大。
3.设计—管理总承包(Design—Manage)
设计—管理总承包模式通常是指由同一实体向业主提供设计,并进行施工管理服务的工程管理方式。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④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主要优点有()。

A,C,E
B和D不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主要优点。

⑤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有( )。

A,B,C,D
答案解析: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有:(1)费用控制;(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合同管理;(5)组织与协调。

⑥ 工程项目的承包模式有那些

工程项目的承包模式:

1.工程总承包(EPC)

2.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3.设计—建造(DB)模式

4.平行发包(DBB)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6.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

7.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PPP)

⑦ 工程项目的管理方式有哪些

目前主要有七种项目管理模式(属于转载)。 希望以下能帮到您。

一、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Design-

Bid-Build)模式,这是最传统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多采用这种模式。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我国第一个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鲁布革水电站工程实行的就是这种模式。
该模式的优点是通用性强,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监理方,各方均熟悉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缺点是工程项目要经过规划、设计、施工三个环节之后才移交给业主,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用较高,前期投入大;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索赔。

二、CM模式

即建设-管理(Construction-Management)模式,又称阶段发包方式,就是在采用快速路径法进行施工时,从开始阶段就雇用具有施工经验的CM单位参与到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来,以便为设计人员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且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这种模式改变了过去那种设计完成后才进行招标的传统模式,采取分阶段发包,由业主、CM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单位负责工程的监督、协调及管理工作,在施工阶段定期与承包商会晤,对成本、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并预测和监控成本和进度的变化。CM模式,于20世纪60年代发源于美国,进入80年代以来,在国外广泛流行,它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

三、DBM模式

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BuildMethod),就是在项目原则确定后,业主只选定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等。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等。在这种方式下,业主首先选择一家专业咨询机构代替业主研究、拟定拟建项目的基本要求,授权一个具有足够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作为业主代表,与设计─建造承包商联系。

四、BOT模式

即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BOT模式是上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私人资本的一种融资、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授权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协议期满后,再无偿移交给政府。BOT方式不增加东道主国家外债负担,又可解决基础设施不足和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项目发起人必须具备很强的经济实力(大财团),资格预审及招投标程序复杂。

五、PMC模式

即项目承包(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or)模式,就是业主聘请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由于PMC承包商在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阶段的参与程度和职责范围不同,因此PMC模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总体而言,PMC有三种基本应用模式:1、业主选择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商、供货商,并与之签订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和供货合同,委托PMC承包商进行工程项目管理。2、业主与PMC承包商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业主通过指定或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商、供货商(或其中的部分),但不签合同,由PMC承包商与之分别签订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和供货合同。3、业主与PMC承包商签订项目管理合同,由PMC承包商自主选择施工承包商和供货商并签订施工合同和供货合同,但不负责设计工作。

六、EPC模式

即设计-采购-建造(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模式,在我国又称之为“工程总承包”模式。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在EPC模式下,业主只要大致说明一下投资意图和要求,其余工作均由EPC承包单位来完成;业主不聘请监理工程师来管理工程,而是自己或委派业主代表来管理工程;承包商承担设计风险、自然力风险、不可预见的困难等大部分风险;一般采用总价合同。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在EPC标准合同条件中规定由承包商负责全部设计,并承担工程全部责任,故业主不能过多地干预承包商的工作。EPC合同条件的基本出发点是业主参与工程管理工作很少,因承包商已承担了工程建设的大部分风险,业主重点进行竣工验收。

七、Partnering模式

即合伙(Partnering)模式,是在充分考虑建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确定建设工程共同目标的一种管理模式。它一般要求业主与参建各方在相互信任、资源共享的基础上达成一种短期或长期的协议,通过建立工作小组相互合作,及时沟通以避免争议和诉讼的产生,共同解决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分担工程风险和有关费用,以保证参与各方目标和利益的实现。合伙协议并不仅仅是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之间的协议,而需要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共同签署,包括业主、总包商、分包商、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主要的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合伙协议一般都是围绕建设工程的三大目标以及工程变更管理、争议和索赔管理、安全管理、信息沟通和管理、公共关系等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

⑧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主要特点有( )。

正确答案:A,C,E
解析: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等工作均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直接与分包人签约,这属于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但不是相对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点。故选项A、C、E正确。

⑨ 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分类有哪些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


在项目管理中,办法细化了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类别,包括勘察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等,其中后者主要针对政府投资项目。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条件中,资质方面办法补充规定以“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与部分省市试点的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趋势一致;经验方面办法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修改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经理”,对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予以区分,并明令禁止项目经理兼任。


在项目投资管理中,办法补充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这与《政府投资条例》中的“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规定一致。
在法律责任中,办法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基础之上增添了责任追究情形,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设计、施工活动中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也需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不难发现,办法体现了制定规章的一致性原则,也贯彻了政府职能转变、严守质量安全等新形势。当然,办法中也保留了征求意见稿中不少创新条款,因此部分新型监管方式得以尘埃落定。如围绕风险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也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以法治促改革,以创新促发展,工程总承包也将走上加速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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