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前甲方需要准备哪些内容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以下是某公司的前期、后期配套工作要求,仅供参考。
1、工程部前、后期配套工作人员应熟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程序,熟悉政府土地、规划、建设、配套、工程管理体系的办事程序。
2、了解开发项目的占地面积、容积率和绿化率等规划指标,项目红线内外水、电等能源配套设施情况及收费,是否九通一平,楼盘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以及规划状况,项目周边地块供求状况、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周边经济发展状况、有无政策限制等及将采取哪些节能、环保和智能化设施、物业管理方式等。
3、以项目为基础了解施工进度,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实现与工程建设的统一、协调、同步。
4、所有有关工程项目的政府批件、权证资料,一经获得将原件并复印件转交资料员保管,做好交接记录工作。
5、配套工作进行中,涉及费用支出的,填写《签呈》及《付款申请单》,由总裁、副总经理、财务部、预算部签字同意后领取,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
6、工程结束后,对工程期间工作做总结报告,交主管经理审阅。
7、搜集政府有关建筑、能源等相关政策,提前完成项目前期配套的计划工作,上报主管经理进行相关决策。
8、应定期上报工作进度计划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报告。
工程部前期、后期配套工作职责:
1、办理从项目立项开始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全部手续工作。
2、办理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全部手续工作。
3、办理能源、占路、掘路、绿化、环保等相关手续。
4、协助组织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工作,办理《房屋产权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内容
1、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1)搜集市场相关信息,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可靠数据,办理土地准备工作,制定严密工作计划,计划包括征地(买地)、拆迁、补偿等方案。责任部门:集团公司决策层(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方案、项目论证资料等)
(2)测量队测绘获得现状地形图,填报《建设用地申请书》。
(3)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
(4)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局出具《环评证明书》。
2、项目前期阶段:
(1)缴纳土地转让金、土地契税,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证明》。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得到经规划部门盖章的《现状地形图》及核发通知。
(3)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配合测量队、地籍管理部门做指界工作,获得土地地籍图。
(4)办理《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或《大、小能源配套证明》。
(5)联系各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单位,了解能源和市政配套要求,配合设计单位找到能源配套接口。
(6)委托设计单位出设计方案,填报《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7)测量队定桩、放线,交纳相关费用。
(8)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预审》。
(9)办理《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
(10)办理建委报建工作。
(11)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招标,办理招标备案。
(12)各专业(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设计要点、方案证书,交纳相关费用。
(13)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交纳相关费用。
(14)办理《建设工程人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交纳相关费用。
(15)办理《供热证明书》,交纳相关费用。
(16)办理《绿化证明书》,如需办理绿化迁移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17)办理《防雷证明书》。
(18)办理《大、小配套手续费》。
(19)办理《扩初设计批复》,项目投资计划,设计单位施工图纸设计及各专业项目图纸设计(根据专业公司要求或由专业公司设计),办理《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20)办理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备案。
(2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工程招标阶段:
(1)在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后,办理《监理、施工单位工程招标监督管理》。
(2)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及招标备案。
(3)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登记书》。
(4)交纳墙改费、散装水泥费、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费用。
(5)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6)办理《售房许可证》。
4、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1)试桩前,进行临时水、电的开户,协调关系,争取充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向辖区绿化、环保、环卫、市政、交通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管理费,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5、工程施工阶段:
(1)协调与质量监督站的关系,协助组织申报桩基、基础、主体、竣工等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做好现场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能源(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单位验收组织,签订使用正式使用协议、合同。
6、工程竣工备案验收阶段:
(1)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各专业局进行备案工作,获得《勘察单位工作质量合格证明书》、《设计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理单位竣工验收评估报告》《施工单位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备案通知书》。
(2)组织各单位办理工程档案验收,获得《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册》、《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3)委托防雷、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单位进行相关监测。
(4)组织人防监督站进行人防竣工验收工作,获得《人防合格证明书》
(5)组织消防单位进行消防验收,获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6)组织环保单位进行验收,获得《消防影响报告》。
(7)办理《规划验线合格证》
(8)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施工安全管理
1.作业目的
捍卫安全就是捍卫人权,就是捍卫项目上每个人的生存权。为每个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让他们能每天平平安安地回家。为此,本作业要求主办岗位从工程开工建设起,到场地出清竣工交付为止,始终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细化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管理为抓手,与监理单位一起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承担其应尽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主管岗位项目经理:是保证甲方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责任人,也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公司内部考核责任人。
主办岗位土建、设备工程师:兼任甲方的现场安全员职责,(公司应在岗前安排参加市级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对于规模巨大或施工难度高,工期紧迫的项目,项目经理可向总工程师申请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甚至安全工程师。
3.作业描述
3.1与中标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主办岗位起草,项目经理签署。协议应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建筑施工企业,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其中,实行施工总包的,督促总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事故预案处理方案,实施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界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发现建筑施工企业不按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承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约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及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3.2 在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督促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进度、建设资金和施工安全等方面,代表甲方进行监督把关,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发现监理人员不按国家规定工程监理要求、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进行监理的,及时要求监理单位改正。
3.3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跟踪了解施工单位在各施工阶段安全作业的保证计划。现场有每周召开甲乙和监理三方协调例会制度的,应将安全生产列为第一议程。协调会无固定周期召开的,本主办岗位应参加并指令监理主持的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专题例会。并视工程施工进度和形势需要,会同工程监理有重点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落实安全作业的保护措施,确保有序的施工环境和良好的生活设施条件;发现不安全的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改正;情况严重的,监理和甲方均有权责令局部甚至全面停工整顿。
3.4 在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及时申报工程施工安全的行政监督,并在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对于施工作业可能出现影响公共安全利益的情形,还应当在作业实施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批准手续。这些情形主要是:
3.4.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3.4.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4.3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3.4.5需要拆除大型建筑物或构筑物的;
3.4.6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3.4.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3.5 每月上旬填报《安全生产动态》,由项目经理签发,上报总工程师,详细报告上月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的情况。
3.6 安全事故处理:
3.6.1 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一般均为施工单位的责任。但如果开发单位在开工前没有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没有明确安全监理职责的;平时缺乏安全例会记录,安全巡视的整改报告;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甚至参与违章指挥;那末开发单位也要视失职程度承担一定的责任。
3.6.2 施工单位如有重伤或死亡事故发生,在场的任何甲方人员应立即通知本主办岗位和项目经理到场,协助施工单位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并作为重大安全事故以最快的方式(一小时内电话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告)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公司主管报告,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建筑施工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所列程序逐级上报。
3.6.3 重大事故的书面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3.6.3.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3.6.3.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身份;
3.6.3.3 事故发生的估计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6.3.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
3.6.3.5 事故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其中3.6.3.3所述应以事故处理部门的意见为准,不能主观地妄下结论,以免误导。
3.6.4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本主办岗位应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贯彻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也就是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吸取事故教训不放过;不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不放过。
3.6.5 事故处理完毕后,本主办岗位应将事故处理的经过,结论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编制专题报告,经项目经理签署上报总工程师。
4.作业的注意事项
甲方项目经理及其土建、设备工程师在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4.1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提请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予以保护。
4.2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3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的费用。
4.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施工安全巡视
1.作业目的
本作业是施工安全管理的的一项保障措施,通过安全巡视,动态地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使安全事故隐患和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时得到察觉和纠正。
2.主管岗位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对本作业的操作。
主办岗位土建、设备工程师:坚持每天的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巡视。
3.作业描述
3.1施工安全巡视重点
3.1.1基础施工阶段:挖土机械作业安全;车辆交通安全;边坡防护安全;临时用电安全;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人工、机械、车辆交叉作业安全;截桩吊运安全等。尤其是基坑围护安全是基础施工阶段安全巡视的重点。
3.1.2结构施工阶段:是安全事故频率相对最高的阶段,需要特别注意:临时用电安全;临口洞边防护;作业面交叉及临边防护;模板和现场堆料防倒塌或高空坠落;楼面,防超载;拆模安全;清理木模防止朝天钉戳脚;脚手使用安全;机械使用安全。
3.1.3 装修施工阶段:室内多工种、多工序的立体交叉作业防护;防水和油漆施工时的防火、防毒;临电、照明及电动工具的使用安全和接地,漏电保护。
3.1.4 季节性施工巡视重点:雨季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大风吹落;高温季节防中暑、中毒、防疲劳作业;冬节施工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防雨雪雾、安全用电。
3.2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事故隐患
3.2.1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扣,赤膊,穿拖鞋,在禁烟区抽烟;
3.2.2连续加班疲劳作业;
3.2.3操作人员没有上岗证件,甚至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班前不作安全交底;
3.2.4动火施工不申请动火证,单独操作没有专人看护,没有消防器具配备,火星溅落在易燃物品上;
3.2.5电线电缆乱拖乱拉,或直接悬挂在导电构件上,拖在地上甚至浸在水洼里;
3.2.6断电检修时,电源箱不挂“正在检修线路,严禁合闸”的警示标牌;
3.2.7使用已淘汰和明令禁止使用的木工机具,倒顺开关,配电箱;
3.2.8地下室,楼梯间,井道等应该使用低压安全照明的区域使用常压电器;
3.2.9电动工具和器材的转动部件外露,没有防护罩具;
3.2.10各种用电器具的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缺少或失效;
3.2.11不按规定布置消防器材,或器材过期失效;
3.2.12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混搭,随意拆卸脚手架、井字架的支撑或拉杆,浪风钢索松弛,引起脚手架、井字架的变形、倾斜、摇晃;
3.2.13拆卸脚手,模板和清理垃圾时,高空直接抛物;
3.2.14操作结束后,不做落手清工作,不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多余的材料;
3.2.15高空单点吊物;
3.2.16单元出入口不搭双层防护架,脚手架底笆缺失或断裂,密网缺失或破损,安全网里堆满建筑垃圾;
3.2.17底坑、井道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没有专门设置的围栏、盖板和安全警戒标志;
3.2.18外墙落地窗、阳台、电梯井道等临边护栏缺损或不稳固;
3.2.19人货两用梯在各楼层的防护门不随手关闭插牢;
3.2.20使用现场和储存场地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混放;
3.2.21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护面罩、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脚手扣件,吊索使用伪劣商品;
3.2.22生活区使用电炉、电壶、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3.2.23家属、小孩在施工现场生活开伙;
3.2.24食堂环境卫生脏乱差。
3.3督促安全事故隐患整改
3.3.1在操作现场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操作人员当场改正,并通知监理对当事人和相关的管理人执行处罚,处罚决定应在现场的布告栏内张贴公布;
3.3.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采取临时警戒措施,通知监理按登记、整改、检查和销项程序,作出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期间,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则责令停止作业;
3.3.3对带有普遍性和屡教不改的安全问题,本主办岗位应配合项目经理与监理和总包单位交涉,按合同约定追究其对安全职责不作为的责任。
2. 甲方怎么管理安全
按照《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对建设工程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来说,甲方应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有没有超资质施工的现象;二是审查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行;三是根据工程进度进行风险识别,编制施工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四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工序重点监管,如施工临时用电、起重作业、拆除作业、高处作业等;五是安全防护措施如消防器材、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警示牌等必须到位;六是对场地情况、营地情况、员工饮食卫生、给排水临时设施等进行检查,还要做好夏季防高温、中暑、食物中毒等工作。
3. 建设工程哪些需要做安全管理方案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 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控制是对某种具体的因素的约束与限制,是管理范围内的重要部分。
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4. 建设单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2(
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3(
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4(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并在8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本工程项目将准行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设备,软件及人员。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工地)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
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沥青砼拌合设备、摊铺机、压路机等)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现场使用的主要拌合设备,如沥清拌合楼,无机料拌合楼,水泥砼拌合站等,应在控制室设立混合料生产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9.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碍于层间结合的工序不准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监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桥梁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交通厅。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管理处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是这类么。。。。。安全制度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建筑类的,,,都是大同小异的,所以要是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自己改改就可以了。
这个也是看的 中国管理加油站的,,
5. 甲方如何编制工程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使承包单位的服务满足单位活动、运作、产品的需要,实现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制定、执行作业环节中的安全措施,由项目外委、发包单位负责派人检查、监督和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
2.项目分包、外委由院组织安全、设备、技术等部门对承包商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可按承包单位,现场工作的危险等级来确定。
3.承包商资格预审的范围和内容
3.1承包商的资质证书;
3.2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
3.3承包商的经营范围和工程能力;
3.4承包商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5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措施;
3.6承包商的安全业绩和表现;
3.7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
3.8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持证情况。
4.在与承包、租赁单位签订合同时,合同书中乙方(承包、租赁单位)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6.1遵守我院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服从我院的安全管理;
6.2承包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工器具和设备;
6.3根据国家的法令、法规及我院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6.4根据我院的安全要求,承包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6.5制定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由安全监察科组织审查;
6.6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的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