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量清单如何办理结算
我国采用的项目结算主要方法如下:
(1) 月结算
实施晚月或中期完成后的提前结算、月结算和清算方法。
跨年度完成项目, 年底进行工程盘点, 处理年度结算。
(2) 完成后的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一项目在12个月内全部施工安装期间, 或项目合同价值低于100万元, 可实施项目价格每月提前, 完成结算。
(3) 分段结算
也就是说, 年初, 一年不能按照个别项目或单位项目的进度完成, 分为不同的结算阶段。
(4) 目标结算方法
即在工程合同中, 将承包项目的内容分解为不同的控制界面, 并以业主验收控制接口作为支付项目资金的前提。
换言之, 合同中的项目内容分为不同的验收单位, 施工单位完成单位工程内容后, 通过业主验收, 业主支付构成单位的项目价格工程内容。
根据目标结算方法, 建设单位要想获得工程造价, 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在界面内完成项目内容, 才能尽快获得工程造价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实施能力, 加快施工进度。
(5) 结算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在合同或者协议中, 项目应当明确预付金额、预付款时间、起点、扣除比例、支付程序、方法项目的提前到承包单位 (乙方) 在准备库存的工作开始前。
(1)工程量投标清单能作为结算扩展阅读: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思路
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可采用国际惯例作为整体框架,对工程量计算规则加以研究完善,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在以下几个方面与国际通行办法相统一,即:统一划分项目,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统一计价表的形式,同时编制出相应的工料消耗定额。
2、工程量清单应由具备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缠制,这是招标人编制标底的依据,是投标方报价的依据,也是竣工结算调整的依据。
它应包括编制说明和清单两部分,编制说明应包括编制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工作内容的补充要求,施工工艺等特殊要求、以及主要材料价格档次的设定。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有关图纸、工程地质报告、施工规范、设计图集等要求和规定进行编制。要求表述清楚、用语规范。编制的内容中除实物消耗形态的项目之外,招标方还应列出非实物形态的竞争费用。同时也要明确竞争与非竞争工程费用的分类。
二、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和要求
1、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①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
②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
③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
④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价款、处理工程索赔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①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价,是 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②工程量清单必须依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及计算单位的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③工程量清单应由具体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④工程量清单在当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㈡ 以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作为结算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不能审量价,只审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以及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大部分总价合同合同都是固定总价,不调整。但是审计时必须看工程竣工资料,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完成施工
㈢ 经过招投标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可以做为结算资料吗
要做结算工程量清单只是一部分,如果是供材的话必须要有甲方货物签收明细清单,而且做结算申请之前必须先跟甲方财务对账
㈣ 投标清单计价做结算时,新增签证单的工程量用清单计价还是可以用定额计价如用清单怎么算
投标时用的是清单计价,结算时,新增签证单的工程量必须还要使用清单计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4.7.3条规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㈤ 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是按清单工程量还是按实结算
按照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发现不符是否提出答疑取决于其投标策略。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实际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常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约定“投标人不提出答疑则认为工程量清单是准确的”以此规避责任。如没有类似免责约定,则应当按照上述第1条执行价款调整。
为了便于计算和审核工程量,防止遗漏或重复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性质,要按相应的顺序进行计算。
1、按顺时针方向计算。从平面图左上角开始,按顺时针方向逐步计算,绕一周回到左上角。适用范围:楼地面、天棚、室内装修等。
2、按图纸上的构、配件编号分类依次计算。此法按照各类不同的构配件,如门窗和金属构件等的自身编号分别依次计算。
另外,在计算工程量过程中,要运用统筹法原理,对每个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分析,然后依据计算过程的内在联系,按先主后次,统筹安排计算程序,从而简化繁琐的计算。
㈥ 建设工程结算与招投标清单问题
1、招标清单工程量只作为共同报价基础,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乘以投标单价结算;如果合同对因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一定额度对投标单价进行调整的 ,按合同约定 。
2、工程结算时,漏编的工程量因作为增加工程按实结算。
3、对上述第4点,最终实际完成的所有工程量都要计量确认。招标时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共同报价基础。
㈦ 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清单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少怎么办结算能按实计算吗
招标清单工程量只作为共同报价基础,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乘以投标单价结算;如果对因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一定额度对投标单价进行调整的 ,按约定 。工程结算时,漏编的工程量因作为增加工程按实结算。
定额算工程量是每一个分项字母项的工程量,清单算工程量是把某一部分的分项工程量的综合
清单工程量计价中,综合单价包括:定额单价,主才价差,管理费,利润组成。
(7)工程量投标清单能作为结算扩展阅读:
在招投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工程量清单将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应工程实体数量全部列出。
为投标人提供拟建工程的基本内容、实体数量和质量要求等信息。这使所有投标人所掌握的信息相同,受到的待遇是客观、公正和公平的。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所表述的内容,依据企业定额计算投标价格,自主填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是否完成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内容以投标时在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进行结算的依据。
㈧ 已完成工程量清单是否能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1、招标清单工程量只作为共同报价基础,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乘以投标单价结算;如果对因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一定额度对投标单价进行调整的 ,按约定 。
2、工程结算时,漏编的工程量因作为增加工程按实结算。
3、对上述第4点,最终实际完成的所有工程量都要计量确认。招标时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共同报价基础。
㈨ 工程量清单招标中 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应该如何结算 是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还是综合单价以实际为准
量以实际施工的为准,结算时发包人和承包商对量。承包人在每月末或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后向发包人提交上月或相应的已完工程量。发包人7天内核对工程量,并且要在核对工程量前1天通知承包人到场。承包人必须按时参加,否则发包人核实的量为准。如果发包人7天内未核对,以承包人的量为准。如果发包人不通知承包人,则发包人的计量无效。
补充一点:承包人超出合同的工作量,违约,返工的量不计算。
综合单价以合同约定的为准。但必须考虑以下情况:
1、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到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10%,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调整超出这个比例范围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2、合同约定的材料及机械价格上涨,一般承包商承担5%以内材料费价格风险。10%以内机械费风险。超出比例时结算时据实调整。
3、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价格文件。如果结算的时候发生人工单价调整,则调整发布之日以后的结算综合单价。
4、对于有材料暂估价的项目,由于招投标的时候是一笔计入综合单价的暂列金额。材料招采完成后综合单价根据材料价调整。
5、专业工程暂估价据实结算。
㈩ 清单工程量与结算
朋友您提的清单工程量与结算问题?
答;我也是从事审计的工作人员,类是这样的问题是经常发生的,问题非常简单,就是按照实际完成的“项目”,即工程量进行结算,这是天经地义道理,因为投标时招标书里的工程量,也就是说“清单里的工程量”是建设单位给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清单里的工程量去报价,这样才能起到竞争人,也就是投标人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这里主要看诸多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即:确定单价的过程,工程完工后必须按照实际完工的工程量套上投标时里的单价,因为任何工程不肯能没有一点变化,这是很正常的,所以您这位审计人员说清道理,调整是对的,不给调整是不对的,我愿意帮你这个忙,结算额小就慢慢与他交涉,如果结算额较大,他又不讲理,我愿意亲自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