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叫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简述其特点。
DBB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它是一种在国际上比较通用且应用最早的工程项目发包模式之一。
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
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
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则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
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D-B-B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全部结束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优点:
优点表现在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选择工程师,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缺点:
(1)项目周期较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约,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较高。
(2)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
(3)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多索赔多等。
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以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参照世行、亚行和FIDIC的这种传统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
分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着眼于缩短项目周期,也称快速路径法。
即Fast Track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
此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使决策公开化。
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
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
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
CM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CM单位的服务,分代理型和非代理型。
1、代理型CM (“Agency” CM):以业主代理身份工作,收取服务酬金。
2、风险型CM(“At-Risk” CM):以总承包身份,可直接进行分发包,直接与分包商签合同,并向业主承担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如果实际工程费超过了GMP,超过部分由CM单位承担。
优点:
(1)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CM模式采用分散发包,集中管理,使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2)CM单位加强与设计方的协调,可以减少因修改设计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3)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单位还可以帮助业主采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向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 还可以大大减少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
如果采用了具有GMP的CM模式,,CM单位将对工程费用的控制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因而可以大大降低业主在工程费用控制方面的风险。
(4)在质量控制方面,设计与施工的结合和相互协调,在项目上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时,有利于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
(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决定,因而更为明智。
缺点:
(1)对CM经理以及其所在单位的资质和信誉的要求都比较高。
(2)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可能较高。
(3)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对合同范本要求比较高。
6、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
BOT即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是指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政府获得某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式地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经营。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经营获得利润,并用此利润偿还债务。
在特许期满之时,整个项目由项目公司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BOT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由于获得政府许可和支持,有时可得到优惠政策,拓宽了融资渠道。
BOOT、BOO、DBOT、BTO、TOT、BRT、BLT、BT、ROO、MOT、BOOST、BOD、DBOM和FBOOT等均是标准BOT操作的不同演变方式,但其基本特点是一致的,即项目公司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特许权。
该模式主要用于机场、隧道、发电厂、港口、收费公路、电信、供水和污水处理等一些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和可以运营获利的基础设施项目。
优点:
(1)可以减少政府主权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
(2)可以将公营机构的风险转移到私营承包商,避免公营机构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
(3)可以吸引国外投资,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
(4)BOT项目通常都由外国的公司来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
缺点:
(1)在特许权期限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
(2)参与方多,结构复杂,项目前期过长且融资成本高。
(3)可能导致大量的税收流失。
(4)可能造成设施的掠夺性经营。
(5)在项目完成后,会有大量的外汇流出。
(6)风险分摊不对称等。政府虽然转移了建设、融资等风险,却承担了更多的其他责任与风险, 如利率、汇率风险等。
7、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PPP)
PPP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
具体是指政府、私人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间合作关系的一种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
由该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与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政府向借贷机构做出的承诺,将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
这个协议使项目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而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形式。
采取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民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适用于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报慢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部门,电力煤气等能源部门以及电信网络等通讯事业等。
PPP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项目成功的关键是项目的参与者和股东都已经清晰了解了项目的所有风险、要求和机会,才有可能充分享受PPP模式带来的收益。
优点:
(1)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就共同参与论证,有利于尽早确定项目融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节省政府投资。
(2)可以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
(3)参与项目融资的私人企业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私人企业一开始就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4)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5)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
(6)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缺点:
(1)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
(2)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
(3)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可能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Ⅱ 关于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
【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考点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如下。费用控制方面: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加大了业主方的风险。质量控制方面:(1)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2)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3)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这样就可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合同管理方面: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投标、合同谈判以及签约工作均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Ⅲ 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的特点
作为现代管理科学的一重要分支学科“工程项目管理”,1982年引进到我国,1988年在全国进行应用试点,1993年正式推广,至今已经10多年了。在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大力推动和全国工程界的努力实践下,形成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四大特点: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建设管理方式改革相结合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新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与工程建设的目的相一致,是以工程项目为出发点、为中心、为归宿的管理方式,它改变了传统的以政府集中管理为中心的计划管理方式。这一改革极大地解放和提高了我国工程建设的生产力。
工程项目管理与建筑市场的建设与发展相结合
我国建筑市场的建设与发展首先是围绕建立合格的市场主体展开的,即形成合格的项目法人(买方),承包单位(卖方)和监理单位(中介方)。这三者是围绕工程项目管理这个中心联系在一起的,并由此形成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四大主要内容: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这四项制度是围绕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的。
初步形成了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三个一”
即一门工程项目管理学科理论体系、一个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体系、一大批典型的工程项目管理成功案例。这“三个一”是我国继续发展工程项目管理的坚实基础。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学术活动活跃
在大学里已经将“建筑管理工程专业”更名为“工程管理专业”,说明这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就是造就项目管理人才。在继续教育方面,工程项目管理的教材有:全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教材、全国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全国工商管理建筑业培训《工程项目管理》教材等等。已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学习的达一百多万人(含学习工程建设监理知识者)。全国从事项目管理研究的学术团体有“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项目管理学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统筹管理分会”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学术研究的专家、教授是一支很大的队伍。每年发表的工程项目管理研究学术论文、科研成果都很多。另外,我国与香港、台湾和国外工程界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交流活动也很频繁。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要业务内容的“注册建造师”制度,正在酝酿建立。
Ⅳ 如何做好国外工程承包
第二章对外承包资质管理
第四条已取得对外经营权的设计、施工单位可独立承包国外工程。无对外经营权的一、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和甲、乙级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可与有对外经营权的单位合作承包国外工程。三级或三级以下的企业可分包或向出国实施单位提供劳务。各地、州、市的骨干企业或特殊专业设计、施工的单位,经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在国外进行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施工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外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符合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国外工程项目经对外经贸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或签定合同)后,其出国实施单位应将有关资料报对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核查外出技术资质后,签发《国外承包工程任务书》或《国外分包工程(建筑劳务任务单)》,作为出国实施单位对外承包活动的技术文本。
《国外承包工程任务书》和《国外分包工程(建筑劳务)任务单》由对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
第七条对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国外承包工程任务书》和《国外分包工程(建筑劳务)任务单》,需办理《任务书》或《任务单》的出国实施单位应交验下列资料:
一、经批准的国外项目合同(或协议)书副本(交复印件)和对外互利经济合作项目合同备案表(复印件)。
二、《施工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原件)。
三、出国法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委托文件、技术职称证件、项目经理证书。
四、出国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件(复印件),以及出国人员花名册。
五、分包工程或提供劳务的单位,还应提交与施工总包方签订的合同书(或与劳务输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书)。
第八条《国外承包工程任务书》和《国外分包工程(建筑劳务)任务单》均一式五份,分别交对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外事部门、对外经贸部门、对外签约单位各一份,出国实施单位执一份。
Ⅳ 简述分阶段分专业工程平行承包的特点
采用平行承包模式的特点:
1、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由于设计和施工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设计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项目的建设工期。
2、有利于业主择优选择承包商。由于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对不具备总承包管理能力的中小承包商较为有利,使他们有可能参与竞争。业主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选择承包商。
3、业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管理太细,有许多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和设计必须周全、准确、细致,项目控制严格,因此在项目前期需要比较充裕的时间。
4、设计和施工分离,设计不管施工,缺乏对施工的指导和咨询,而施工单位对设计没有发言权。设计单位和施工承包商对项目优化的积极性都不高。
5、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由于合同数量多,使项目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要求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国外工程承包管理实际特点扩展阅读:
承包方式的选择
1、分包
分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技术上需要。总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必具备总承包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通过分包的形式可以弥补总承包商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同时总承包商又可通过这种形式扩大经营范围,承接自己不能独立承担的工程。
(2)经济上的目的。对有些分项工程,如果总承包商自己承担会亏本,而将它分包出去,让报价低同时又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不仅可以避免损失,而且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转嫁或减少风险。通过分包,可以将总包合同的风险部分地转嫁给分包商。这样,大家共同承担总承包合同风险,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4)业主的要求。业主指令总承包商将一些分项工程分包出去。
2、联营承包
联营承包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见的为设计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承包商)联合投标,共同承接工程。其优点是:
(1)承包商可通过联营进行联合,以承接工程量大、技术复杂、风险大、难以独家承揽的工程,使经营范围扩大。
(2)在投标中发挥联营各方技术和经济的优势,珠联璧合,使报价有竞争力。而且联营通常都以全包的形式承接工程,各联营成员具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业主比较欢迎和放心,容易中标。
(3)在国际工程中,国外的承包商如果与当地的承包商联营投标,可以获得价格上的优惠。这样更能增加报价的竞争力。
(4)在合同实施中,联营各方互相支持,取长补短,进行技术和经济的总合作。这样可以减少工程风险,增强承包商的应变能力,能取得较好的工程经济效果。
Ⅵ 如何做好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对于项目分包单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合同管理。朝霞的分包单位应该和总包单位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2、资质管理。项目分包也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单位应报单位资质,人员应报相应的人员资格。特别是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单位的质量员、安全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
3、现场质量管理。对于分包,切不可放任自流,应加强质量管理,主要是从分包方案入手,分包的施工方案要经过总包审核才能报监理审批,实际施工时要按已经审批的方案实施,由总包方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上报监理检查验收。
4、现场安全管理。分包单位的人员在现场施工应配有相应的安全员,服从现场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5、资料管理。分包方应配合总包方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要有相应的奖罚措施。总包方应对分包方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以便加强现场管理。
Ⅶ 国际工程承包的含义是什么其特点有哪些
(一)国际工程承包的含义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个人或企业,在国际承包市场上通过投标、接受委托或其他途径承揽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私人业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及其他方面的承包业务,是一种涉及资金、技术、设备、劳务等多方面内容的综合性国际经济合作形式。国际工程承包的主要业务包括:建筑项目的咨询、可行性研究、项目地址选择、勘测和动力的提供;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人员培训;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组织和指导;专项物资采购和各类经营管理等活动。
(二)国际工程承包的特点
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交易活动,是国际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特点有:
1、交易内容和程序复杂
由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涉及的面比较广,程序复杂,从经济和法律等方面来看,比一般商品贸易和一般经济合作的要求高得多。在技术上,包括勘探、设计、建筑、施工、设备制造和安装、操作使用、产品生产;在经济上,包括商品贸易、资金信贷、技术转让、招标与投标、项目管理等;在法律上,既要遵循国际惯例,又要熟悉东道国法律、法规、税收等;此外,派出人员还必须了解东道国的风俗习惯,才能签订一个平等互利并能顺利实施的工程承包项目。
2、工程营建时间长、风险大
一项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从投标及接受委托到工程完成,一般要经过很长的时间,项目金额一般在几百万美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几十亿美元。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多变,有些国家又经常发生政府更迭或政策变动的情况下,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很大。此外,投标承包项目,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实盘,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如果要撤回,不但投入的费用无法收回,而且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因此,承包人必须量力而行,认真研究,慎之又慎。
3、政府的支持和影响
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交易,许多国家政府都直接开设公司或支持本国的工程承包公司开展这方面的业务,并采取措施使本国的承包公司从单纯的劳务输出向承包工程发展,从小型项目到大型项目发展,从劳动密集型项目向技术密集型项目发展。许多外国公司利用自身先进技术和高水平管理的有利条件,与东道国的承包公司进行联合,以期在该国项目竞标中获取优势。
4、国际工程承包涉及面广
虽然国际工程承包的当事人是业主和承包人,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却要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例如,业主方面涉及聘用的咨询公司、建筑工程师;承包人方面涉及到合伙人或分包商、各类设备和材料供应商等。此外,工程承包还涉及银行、保险公司一类的担保人或关系人。规模大、技术复杂的大型工程项目可能有多个国家的承包商共同承包,所涉及的关系更为复杂。因此,对业主和承包人来说,要使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必须有处理好各种复杂关系的能力。
5、国际工程承包履约具有连续性
国际工程承包履约具有渐进性和连续性。在工程承包中,施工过程就是履约过程。在整个施工期间,对工程的质量,承包人始终承担责任,并根据合同不断接受业主的检查直至最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