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会计处理有哪些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会计处理有:
关于营业税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工程总承包企业、卫程项目管理企业和工程施工企业采用的主要方法有两种:是分包上程不纳入总包工程收支体系核算;一是分包工程纳入总包工程收支体系核算。
② 工程总承包账务处理
一、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方式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对其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进行了规范。
1.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上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和设计 ---施工总承包(D一B)。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设计一采购总承包(E一P)、采购一施工总承包(P一C)等方式。
2.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方式有项目管理服务(PM)和项目管理承包(PMC)。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其他项目管理方式。
3.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等企业,开展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4.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一转让(BT)、建设一经营一转让(BOT)、建设—拥有一经营(BOT)、建设拥有一经营一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税务问题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已成为我国建筑业改革方向的首选,新型的、形式多样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也必然带来新的税务问题。
与传统意义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不同,勘察、设计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其在工程项日实施过程中通常主要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和各方协调管理等工作,而工程施工则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这样,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者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税务上就会出现诸多分歧,突出表现为两大税务问题:
1.税目(税种)的界定
现行政策规定,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勘察设计、代理采购和管理服务依照“服务业”税目5 %税率缴纳营业税,工程施工依照“建筑业”税目3 %缴纳营业税;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依照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工程施工和代理采购依然缴纳营业税。
那么,作为工程总承包这一项行为,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的勘察、设计公司是依照两个税目分别缴税,还是依照一个税目缴税?如果依照一个税目缴税,是依照哪个税目?在“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勘察、设计公司,是依照两个税种分别缴税,还是依照一个税种缴税?如果依照一个税种缴税,是依照哪个税种?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计单位从事工程承包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1990 的第1681 号)规定,设计单位“从事其他业务应按各项业务所适用的税目 、税率征收营业税”。
《 厂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 建筑业营业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桂地税公告〔 2010 〕 8 号,以下简称“广西8 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第七条规定:" BT 模式(建设一移交)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对BT 模式按以下规定办理:无论项目公司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其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建设和工程项目管理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新地税函〔 2012 〕129 号,以下简称“新疆129 号文”)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受托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投标、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的,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受托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的,按照‘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四川、重庆、河南和吉林等省市也相继作出了类似规定。解读这些规定,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无论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采用何种方式开展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凡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是否为“营改增”试点地区,均按“建筑业”一个税目缴纳营业税;凡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其提供的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等业务,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均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试点地区的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2 .计税依据的确定
前面已经讨论过,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或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或依照“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或依照“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对于三个不同的税目(税种),其计税依据不同,在计税依据的确定上必然出现更多分歧,突出的问题是纳税人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能否享受差额征税的政策。《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广西8 号公告第七条规定,BT 模式项目公司取得的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应税收人。项目公司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应税收人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新疆129 号文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计税营业额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用、管理费用、勘察、设计、监理费用、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违约金等收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中的建筑工程施工通过施工招投标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重庆、河南和吉林等省市也相继作出了类似规定。解读这些规定,也有一个共同点,即: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可实行差额征税,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但营业额中不得扣除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
上述税种税目的界定关系到税率的差异和纳税地点及主管税务机关的改变,计税依据的确定关系企业的税负和行业发展,而税率的差异和差额征税必然涉及税收筹划。这些由主要问题而派生的问题,本文不再展开讨论。
三、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会计处理
关于营业税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工程总承包企业、卫程项目管理企业和工程施工企业采用的主要方法有两种:是分包上程不纳入总包工程收支体系核算;一是分包工程纳入总包工程收支体系核算。
③ 工程费入账处理
没有必要这么麻烦,可以在年底统一结算以补发工资的形式发放,算做是效益工资,补发工资如何计税,国税总局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补发工资和年终奖是有显著区别的,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分局是将此摊到每月计算补交个税的。
纳税人可将将此摊到每月计算个税的,然后减去以前已交的,再登陆补税申报数据管理系统,按补发欠发工资收入填写明细表,然后再申报纳税
④ 建筑工程靠收取管理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能不能讲具体点
拜托了
开票时会计的分录、交税的会计分录、收到业主工程款的分录、支付工程给包工头的分录、还有收取管理费的分录
哪位高手帮忙一下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初次接触建筑业的账务
无从下手啊。谢了,再次拜托
⑤ 服务行业的会计账务如何处理
账务处理程序: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服务行业的会计账务处理,以餐饮业为例详细说明:
设置账簿:
1、总账
2、现金日记账
3、银行存款日记账
4、三栏明细账(分户账)
5、材料明细账(原材料、周转材料)
6、库存商品明细账
7、固定资产明细账
8、期间费用明细账
核算过程:
一、 筹集资金
(一) 投入资金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二) 借入资金
1、 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 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3、 还款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银行账务处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填制与审核凭证,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2.一方面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涉及现金收、付的应登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进行汇总,编制属于综合核算系统的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业务涉及的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
⑥ 我公司是以提供工程材料检测为主的服务公司,账务要怎么处理呢我是新手,请高手指教,万分感谢!
平常所发生的费用可以进成本。工资,仪器的累计折旧,车辆的损耗及费用(到工地拉检测材料),差旅费直接入劳务成本,支出的招待费计入营业费用,直接结转利润。
⑦ 项目管理的账务处理
我没做过这方面的帐,只能作为参考.
收到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支付管理费用等
借:工程业务成本(管理费,设计费)
贷:银行存款
3%作为收入入帐时
借: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个分录肯定会有不对的地方,希望有人指正.
⑧ 在建工程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
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发生的油气勘探支出和油气开发支出,可以单独设置“油气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出”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将设备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企业自营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
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二)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三)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
在建工程完工已领出的剩余物资应办理退库手续,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六、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在油气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钻井勘探支出,借记“油气勘探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属于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借记“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油气勘探支出”科目;属于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借记“勘探费用”科目,贷记“油气勘探支出”科目。
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在油气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相关支出,借记“油气开发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开发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油气资产”科目,贷记“油气开发支出”科目。
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