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非常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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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及其在招投标管理领域的制度应用-工保网
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标准中,信用主体“不良信息”评价因素分为9类共计60分,而一旦信用主体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其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中“不良信息”项分值全部扣除,即扣60分。
此前,湖南省《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信用主体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信用评价处理仅为“不良信息项”分值扣30分。
除了“黑名单”信用惩戒制度,各地住建部门还将“信用管理”机制深入应用于市场监管、招投资格审查、招标评标因素等领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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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2020年7月1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对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信用主体列入标后稽查重点检查对象,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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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2021年2月10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评定分离”办法指导规则>修订意见的公告》,文件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包括“建筑市场信用、履约评价、资质、类似项目经验、奖项和荣誉等反映投标申请人能力和信誉的相关内容”的信用资格审查。
随着建筑业投资与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活动主体信用风险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投资与进度的风险影响也不断提高。招投标管理作为各类建设管理活动的初始环节,加强其信用管理应用有利于从源头解决各类信用风险问题,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形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