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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缺工程量

发布时间:2021-06-17 19:36:45

① 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 工程文件接收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 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承包商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
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监理部门归档范围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
5.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6.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7.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制度
7.1.1 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7.1.3 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公司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7.1.4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7.1.5 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7.2签证管理制度
7.2.1 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7.2.2 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7.2.5 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2.7 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
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
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
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
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
8.4竣工图编制费用
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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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 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 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 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
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
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
5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 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6.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7 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制度
7.1.1 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7.1.3 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公司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7.1.4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7.1.5 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7.2签证管理制度
7.2.1 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7.2.2 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7.2.5 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2.7 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
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
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
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
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
8.4竣工图编制费用
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③ 煤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资料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土建、水工施工文件
第一条 建构筑物地基和地基处理记录。
第二条 建构筑物及大型设备主要轴线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沉降观察记录、变形、高程控制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
第三条 原材料、构件、成品验收证件与出厂试验记录。
第四条 试件和材料试验、检验记录、跟踪记录。
第四条 土建、水工施工技术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土建、水工隐蔽工程与中间检查记录,管道水压检验记录。
第五条 基础工程验收记录。
第六条 施工过程中的缺陷、质量问题处理、分析与结论性文件。
第七条 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证件。
第二章 各类设备、仪表及管线安装施工文件
第八条 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第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证件(含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和材料代用单等)。
第十条 焊接检验报告、探伤记录。
第十一条 强度、密闭性试验报告。
第十二条 设备机电工程安装记录、验收签证。
第十三条 系统机电工程安装、试验记录及总结(包括电气装置交接试验)。
第十四条 施工安装记录,签证,电缆敷设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评定、事故处理报告。
第十五条 中间交工验收记录证明,工程质量评定。
第十六条 单位工程和阶段验收记录、签证。
第十七条 电气仪表机电工程安装、整定记录。
第十八条 性能测试和校核。
第十九条 分步、分项、联动试验。
第二十条 电气装置交接试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 电气仪表、保护、自动、控制装置校验、验收记录、质量评定。
第二十二条 设计消防施工图纸、资料及审批文件。
第三章 设备文件
第二十三条 主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出厂图纸、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手册等技术文件。
第二十四条 设备合同及合同附件、商检记录、索赔文件。
第二十五条 应移交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
第二十六条 设备消缺与更换记录。
第四章 试运及系统机电工程安装文件
第二十七条 整套启动机电工程安装大纲、各种试验方案、措施。
第二十八条 整套启动试验运行记录和机电工程安装报告,矿井启动验收鉴定书。
第二十九条 试运行阶段的事故缺陷、故障分析记录与处理结果。
第三十条 矿井试运行阶段的经济指标与运行情况分析。
第三十一条 购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
第五章 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文件
第三十二条 矿井及公用设备安装、机电工程安装阶段形成的质检记录、纪要及签证书。
第三十三条 矿井及公用设备安装、机电工程安装阶段工程监理文件及结论意见。
第三十四条 整改记录。

二、资料
(一)批准页
(二)单位工程文件目录
(三)单位工程概述
1.工程概要介绍
2.工程特点
3.主要工程量
4.劳动力组织与开、竣工日期工期进度
5.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
6.施工大事记
(四)单位工程的施工记录及签证
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单位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重要工序交接签证书
4.相关专业间的交接、委托、验收等文件
5.施工缺陷处理记录
6.来往技术文件、信函
7.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8.单位工程的坐标位置、建(构)筑物以及主要设备基础的轴线定位,水平定位和复核记录
9.建筑施工期建筑物、构筑物沉陷、位移、变形观测记录
(五)分部工程文件单元
1.分部工程文件目录(见附表6)
2.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分项工程文件单元,包括:
(1)分期工程技术交底记录
(2)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鉴定证明
(3)原材料试验报告、复检报告
(4)砼和砂浆试块的试验报告,垫层测试记录和防腐蚀质量检验记录,砼抗渗试验资料
(5)施工缺陷处理记录
(6)施工技术记录(包括焊接施工及验评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上、下道工序间的交接、验收记录
(9)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记录
(10)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1)工程质量管理H、W点验收签证书
(六)设计变更汇总表(详见附表7)
(七)工程重大问题的技术资料及处理文件
(八)未完工作汇总表及处理记录
(九)单位工程签证书
1.质量监督站、质监中心站质量监督检查签证书
2.单位工程竣工交接签证书
(十)工程照像
三、安装方面
(一)批准页
(二)单位工程文件目录
(三)单位工程概述
1.工程概要介绍
2.工程特点
3.主要工程量
4.劳动力组织与开、竣工日期工期进度
5.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
6.施工大事记
(四)单位工程的施工记录及签证
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单位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建安工程及重要工序交接签证书
4.相关专业间的交接、委托、验收等文件
5.来往技术文件、信函
6.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五)分部工程文件单元
1.分部工程文件目录
2.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3.分项工程文件单元,包括:
(1)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记录
(2)设备的现场开箱验收记录
(3)装置性材料、配件、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
(4)原材料、半成品试验报告、复检报告
(5)设备、管线安装记录
(6)管道和设备等的焊接记录,试验记录、施工检验、探伤记录
(7)管道和设备安装、试漏、试压和检查记录
(8)阀门试压、安全阀机电工程安装记录
(9)电气、仪表检验及电机绝缘、干燥等检查记录
(10)照明、动力、电讯线路检查记录
(11)中间交工验收记录证明、工程质量评定
(12)其它施工技术记录、验评记录
(13)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14)施工缺陷调查报告及处理记录
(15)隐蔽工程及一般工程验收记录
(16)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7)工程质量管理H、W点验收签证书
4.设备系统部分试运前检查签证书
5.设备系统分部试运签证书
(六)设计变更汇总表
(七)工程重大问题的技术资料及处理文件
(八)未完工作汇总表及处理记录
(九)单位工程签证书
1.质量监督站、质监中心站质量监督检查签证书
2.分部试运后检查验收签证
3.单位工程竣工交接签证书
(十)工程照像
四、整套试运方面
试运方面按专业分为锅炉、汽机、电气、热控部分
(一)批准页
(二)试运项目文件目录
(三)试运项目概述
(四)试运试验记录及签证
(五)调整试运的质量检验及评定
(六)试运中主要设备、设计、施工缺陷处理记录
(七)试运项目照相
五、竣工验收方面
(一)批准页
(二)竣工验收文件目录
(三)工程概况
(四)验收委员会名单
(五)启动试运指挥部名单
(六)主机、主要辅机及主要附属设备型号规格
(七)矿井整套机电工程安装情况
(八)未完工程及需改进工程清单
(九)工程建设存在问题
(十)整套调整试运的检查评定
(十一)交接单位代表签证
(十二)验收委员会签证

④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 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 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 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
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
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
5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 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6.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7 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制度
7.1.1 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7.1.3 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公司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7.1.4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7.1.5 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7.2签证管理制度
7.2.1 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7.2.2 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7.2.5 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2.7 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
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
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
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
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
8.4竣工图编制费用
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⑤ 什么是“预验收”

工程竣工预验收也称工程(含专项工程)竣工初验,属于对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的工作的检查管理行为对房地产企业而言,一般在指专项竣工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前,为了避免验收承包商不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可能影响验收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的一种预验收形式的质量验收。

按照建筑主管部门规定,先是由监理组织相关各施工单位(总、分包)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预验收阶段,往往根据计划组织情况,穿插进行专项工程竣工验收(与传统工程管理要求不同)。

(5)消缺工程量扩展阅读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竣工预验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竣工验收

⑥ 煤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何收集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
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
(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⑦ 煤矿建设工程监理现场检查哪些内容

第一条 建构筑物地基和地基处理记录。
第二条 建构筑物及大型设备主要轴线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沉降观察记录、变形、高程控制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
第三条 原材料、构件、成品验收证件与出厂试验记录。
第四条 试件和材料试验、检验记录、跟踪记录。
第四条 土建、水工施工技术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土建、水工隐蔽工程与中间检查记录,管道水压检验记录。
第五条 基础工程验收记录。
第六条 施工过程中的缺陷、质量问题处理、分析与结论性文件。
第七条 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证件。
第二章 各类设备、仪表及管线安装施工文件
第八条 开工报告、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第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证件(含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和材料代用单等)。
第十条 焊接检验报告、探伤记录。
第十一条 强度、密闭性试验报告。
第十二条 设备机电工程安装记录、验收签证。
第十三条 系统机电工程安装、试验记录及总结(包括电气装置交接试验)。
第十四条 施工安装记录,签证,电缆敷设记录,安装质量检查、评定、事故处理报告。
第十五条 中间交工验收记录证明,工程质量评定。
第十六条 单位工程和阶段验收记录、签证。
第十七条 电气仪表机电工程安装、整定记录。
第十八条 性能测试和校核。
第十九条 分步、分项、联动试验。
第二十条 电气装置交接试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 电气仪表、保护、自动、控制装置校验、验收记录、质量评定。
第二十二条 设计消防施工图纸、资料及审批文件。

⑧ 请教对房屋修缮工程比较熟悉的人解答 三层综合楼暖气改造的问题

供参考:

一、施工方案
本工程施工过程要做到正常施工并保证办公楼内工作的正常运行,这使得施工难度增加,施工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原暖气系统的拆卸必须采用工人手工拆除,搬运过程中有些设备不方便使用,要采用人工搬运方式,同时设专门人员对拆卸搬运过程进行监督,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室外部分暖气管网改造施工时要设立警示带或其他标志。
2、楼内人员活动频繁,为防止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放置安全警示牌等以示提醒,同时采取一定的遮挡措施,以免管件机具等倾斜、掉落砸伤楼内办公人员;
3、管件、机具等要轻拿轻放,以免出现噪音,影响楼内人员正常办公;
4、施工过程中的管件、机具要轻拿轻放,必要时需要在墙壁、地面上铺设遮挡物,以防止管件、机具等放置、移动过程中对墙壁及楼地面造成破坏;
5、施工时间根据现场办公人员在场时间确定,办公人员不在场时不得施工,在场时方可施工。因办公人员不在场导致的施工进度延缓,要在其余时间加班加点完成;
6、施工工序:拆除原暖气系统改造管道→机械套丝或管道预制→安装准备→卡架安装→管道及阀门安装(先干管,再立管,后支管)→散热器安装→水压试验→系统冲洗→室外管道防腐保温→系统调试→后期恢复(墙面、地面瓷砖装修恢复、室内设施复位)→验收
7、拆除原暖气系统改造部分(室外采用气割,室内采用机械切割)
(1)为防止对办公环境等造成破坏,室内原有暖气系统尽量采用手工拆除方法,为加快施工进度,暖气片加切断阀和旁路可在各楼层同时进行。
(2)涉及吊顶拆除应尽量避免造成大的破坏,以便于后期恢复。
(3)拆除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避免立管倾斜、掉落,散热器砸伤工人及其他人员。同时对周围物品做好保护措施。拆除下来的管道、暖气罩、散热器等需整齐码放到指定地点。
8、安装准备
(1)认真熟悉改造要点,按改造图纸画出管路的位置、管径、预留口、坡向、阀门及支架位置,包括干管起点、末端和拐弯、节点、预留口、坐标位置等。钢管在安装前应进行严格的管内除锈,清除杂质。
(2)卡架安装
本工程部分干管采用挂式安装方法,按改造要求和规定间距安装,挂线作为卡架安装的基准线。吊环按间距位置套在管上,再把管抬起穿上螺栓拧上螺母,将管固定。安装托架上的管道时,先把管就位在托架上,把第一节管装好U形卡,然后安装第二节 管,以后各节管均照此进行,紧固好螺栓。
(3)管道安装
根据主要机具需用量计划和进场时间,做好机具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工作,保证施工正常使用。
材料设备进场后,首先由材料员进行数量检验,然后由技术质量人员进行技术性能确认,填写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
①干管安装
干管的各部件和管段已加工制作完毕,并已适当的组装在一起,按改造要求进行就位安装,干管安装完毕后进行阶段性的管道压力试验,试验压力0.8MPa,然后 进行该管段的防腐和保温工作。
② 立管安装
1) 核对各层孔洞位置是否垂直,吊线、剔眼、栽卡子。将预制好的管道按编号顺序运到安装地点。
2) 安装阀门前先卸下阀门盖,有钢套管的先穿到管上,按编号从第一节开始安装。
3) 检查立管的每个留口标高、方向、半圆弯等是否准确、平正。将事先栽好的管卡子松开,把管放入卡内拧紧螺栓,用吊杆、线坠从第一节管开始找好垂直度,扶正钢套管,最后填堵孔洞,预留口必须加好临时丝堵。
③支管安装
1)采暖支管随散热器安装同时施工,供回水管安装完成后做压力试验,而后进行冲洗,合格后将水泄净。
2)管道穿墙处应加套管,套管直接比钢管大2号。穿墙等处的钢管与套管之间用石棉绳填实,套管与建筑结构之间空隙部分用水泥砂浆填实堵好。
本工程采暖系统所用主管材均为焊接钢管,DN>32采用焊接连接,DN≤32采用螺纹连接,连接方法如下:
A、焊接连接方法: 管道焊接把钢套管先系在管子上,焊管时把管就位、找正,然后施焊,要保证焊波均匀一致,焊缝表面无结瘤气孔,无夹渣,焊完后清理干净,做好防腐处理。管道安装完检查坐标,标高预留口位置和管道变径等是否正确。然后找直,用水平尺校对复核坡度,调整合格后,装好U形卡,使其松紧适度,平正一致,地埋管道安装前做好防腐,按设计要采暖管道隐检后做好保温。
B、螺纹连接方法:在选好的管材上画线,按线断管,断管后要将管口断面的铁膜,毛刺清除干净,将管材按管径尺寸分次套制丝扣,一般以管径15-32mm套二次。在丝扣处涂铅油,缠麻后带入管件,然后用管钳将管件拧紧,使丝扣外露2-3扣,去掉麻头,擦净铅油,编号放在适当位置等待调直,在装好管件的管段丝扣处涂铅油,联接两段或数段,联接时不能只顾预留口方向而要照顾到管材的弯曲度,相互找正后,再将预留口方向转到合适部位并保持正直。管道连接前,管道调直,按改造要求核对其管径,预留方向,变径部位是否正确。
(4)散热器安装
根据甲方提供的暖气片规格,散热器挂式安装,安装背面与装饰后的墙内表面安装距离为30mm。散热器安装前首先检查散热器安装位置及立管预留口是否准确,量出支管尺寸和灯叉弯大小。(散热器中心距墙与立管预留口中心距墙之差),将散热找直,找正垫牢后。将管两头丝扣拌铅油缠麻,将油任连接散热器,把麻头清净,外露丝扣和镀锌层破坏处刷好防锈漆,用钢卷尺,水平尺,线坠校对支管的坡度和平行距离尺寸,并复查立管及散热器有无移动,按规定压力进行系统试压及冲洗,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将水泄净。
9、水压试验
(1)管网系统和单栋办公楼的采暖系统改造完成后,根据神华包头煤化工生产管理区采暖系统水压要求,要对系统进行水压试验,首先向系统内注水,在注水过程中要注意检查系统的中间控制阀门是否全部开放,并安排专人定岗负责操作检查。
(2)启动加压泵使系统内水压逐渐升高,先缓慢升至工作压力,停泵观察,经检查各部位无渗漏、无破裂时,无异常情况,再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一般分2-4次升至试验压力,各种材质给水系统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不得小于0.6MPa。
(3)试压过程中如发现接口处泄漏,及时作上记号,泄压后进行修理,再重新试压,直至合格为止。
(4)本工程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表明管道系统强度试验合格,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再做较长时间检查,此时全系统的各部位无渗漏、无裂纹,管道系统的严密性为合格。
10、系统冲洗
管道系统强度实验合格后,分段进行水清洗。水冲洗的排放管应接入可靠的排水井或沟内,并保证排水畅通和安全。水冲洗应以管内可能达到的最大流量或不小于1.5m/s的流量进行。水冲洗应连续进行,以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处的目测一 致为合格。管道冲洗后应将水排尽,需要时可用压缩空气吹干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1、保温防腐
室外采暖管道改造施工完成后需防腐保温。防腐层为两遍红丹防锈漆,保温层为δ=80mm防水泡沫盐棉,保护层为δ=0.7mm的铝皮;室内管道施工完成后补刷富锌银粉漆两遍;支托架除锈后刷防锈漆两遍、银粉漆两遍。
12、系统调试
系统改造完成后,如甲方要求可在10月初期进行全采暖系统进行调试,观察、测量个暖气片的温度是否满足改造要求,并可进行系统的消缺整改工作。
13、后期恢复
对拆除的暖气罩、吊顶及其他室内装饰进行恢复。部分不能恢复的吊顶进行重做处理,部分破坏的墙壁进行粉刷、墙面及地板瓷砖可进行恢复,室内设施移放原位。
二、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点见下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备注

1

审查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

双方确认

2

管材、管件、法兰、阀门质量证明文件检查及材料配件复验

双方确认

3

焊工资格审查

双方确认

4

电动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施工单位确认

5

管道的防腐情况

施工单位确认

6

管道坡口的打磨情况

施工单位确认

7

管道安装水平和垂直度检查

施工单位确认

8

管道的法兰焊口检查

施工单位确认

9

丝接头的表面检查

施工单位确认

10

麻线、铅油的密封安装

施工单位确认

11

暖气片安装位置的确定

双方确认

12

管道清洁度检查

施工单位确认

13

管道试压前条件确认

双方确认

14

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

双方确认

15

隐蔽工程检查

双方确认

16

室内新安装管道的防腐

双方确认

17

室内设施、物品恢复原状

双方确认

18

阀门位置是否适合操作

双方确认

19

室外管道的保温

双方确认

20

墙面、地面砖及水磨石地面恢复

双方确认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体系,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安全责任,实施标准化管理,依法监督执法,纠正违章行为,工作求真务实。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
1、安全和消防、保卫管理
(1)对临时用电器具加强检查,定期维修和保养。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3)登高作业时,脚手架牢固可靠,防护用具齐全有效,并有专职看护人员。
(4)现场堆放材料时,严禁超高码放,禁止人员踩踏。
(5)使用电气焊时应注意防火,注意乙炔瓶及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以防火灾。
(6)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保卫消防方案,切实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作业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充分、完好、有效,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2、预防和应急措施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加强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水平。
(3)对危险品的存放,必须有专人负责保存、保管,建立防火制度。
(4)若发生火灾,应急时打开消防水源,并及时报警,有序地进行抢救,组织人员进行疏散。
(5)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并设专人进行火场巡视,防止死灰复燃。
3、环保、文明施工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岳阳建华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
(2)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搞好环境卫生,安排布置好材料场地和设施,区域划分清楚,责任明确,不留死角。
(4)垃圾、包装物、下脚料要随时清理,杜绝材料浪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严格成品保护措施,切实加强现场管理。
(5)严格执行环保措施,楼内正常办公不因施工受到影响,要认真组织施工,依照标准做好消烟、除尘、防噪声工作,对现场办公环境做好保护,努力减轻对现场及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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