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内容解读
交通部日前发布《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该办法将于2005年6月1日施行。与交通部1995年发布的《交通部港口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相比较,《办法》适应了港口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明确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办法》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交通部统一管理全国港口竣工验收工作。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分三级负责,《办法》指出,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经交通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交通部负责。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除此以外的港口工程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竣工验收。此外,《办法》还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明确规范了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和竣工验收的内容,明确规定了被验收部门和验收部门违规的法律责任。
⑵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介绍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是为了规范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港口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2005年4月12日,交通部发布《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2014年9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2号《关于修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决定》修正。
⑶ 大型工程从计划到施工结束工程验收主要经过哪些具体过程(步骤)
大型工程从计划到施工结束工程验收主要经过具体过程:
一、竣工验收实施步骤分四步进行:即竣工验收前的准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终止。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一)、施工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档案验收。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整理工程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监理、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规划验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实测,填写《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与竣工实测报告一起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
3、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购买验收相关范本(红、黄、蓝本一式三本),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蓝本)、保修书(包括保修卡见附件10),向监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4、其他所需文件:设计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1)、勘察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2)、施工图审机构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附件3)、工程拨款情况的证明文件(附件4)、工程移交表(附件5)、工程基本情况表(附件6)、施工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三、监理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整理工程监理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监理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监理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四、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组织规划专项验收。
2、组织环保专项验收。
3、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小组)并确定专项验收组成员。
3、确定竣工验收方案。
4、编写工程项目执行报告(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5、项目工程师整理建设单位工程档案资料,自检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五、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附件11),同时领取核查表填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的时间,派出竣工验收监督小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审查不具备的验收条件的,一般是在收到竣工验收监督通知的5天内通知建设单位,说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具体事项。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在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机构单位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此验收以会议的形式进行。
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即可进行验收备案程序。建设单位应备齐如下资料:
1、竣工验收报告(红本)。
2、竣工报告(蓝本)。
3、工程评估报告(监理出俱)。
4、勘察、设计、图审的质量检测报告。
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水务、档案等部门的验收认可文件。
6、工程质量保修书(褐本)。
7、资金拨付证明文件。
8、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
9、竣工验收备案表(黄本)。
将上述资料报送建设规划局审查后,建设规划局给予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七、质量保修期终止的工程,填写工程质量保修期终止申请书(附件7)、工程质量保修期终止证书(附件8)、退还质保金申请书(附件9)。
八、注意事项:
1、上述文件的竣工日期如不确定就先空着。
2、验收组组长应为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
⑷ 港口码头固定资产如何分类,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如何做何时固定资产进入转固是工程交工验收还是竣工验收
固定资产电子帐本
⑸ 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法定期限是多久
新的港口法规定,港口建成以后,经过交工验收和单项验收,并经过海事部门通航安全评估验收和环境管理部门环评验收,可以进行半年试运行。
⑹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文件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4年第12号
《关于修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决定》已于2014年8月22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杨传堂
2014年9月5日
⑺ 港口工程交工验收需不需要主管部门
必须由港口所在地水运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局主持交工验收,然后再经过各个专项验收以后,就可以进行竣工验收,为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做好准备。
⑻ 单体验收合格是否能达到交房条件
商品房经单体验收合格不等于开发商具备交房条件,单体验收只是综合体竣工验收的一部分,小区建筑需要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交付使用的。
因此,商品房已经通过单体验收,就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5.0.6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成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0.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8)港口工程交工验收扩展阅读:
区别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成为房屋建筑工程。
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加入WTO的带动,建筑业正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先进技术和工艺设备将大量采用,许多岗位的专业程度越来越高,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又不断涌现。
建筑企业需要大量地在生产及管理第一线既受理论教育,又掌握熟练技术及了解管理工作的劳动型人才。尽管国家从宏观总量层面实施经济调控,但对于那些总体发展落后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瓶颈行业,国家将会加大政策扶持。
⑼ 请教码头报建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
企业投资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执行以下申报建设程序及相关准备材料:
1、编制项目申请书或者填写备案信息,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2、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书或者备案信息,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4、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具备条件后开工建设;
6、组织工程实施;
7、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8、组织竣工验收。
二、项目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批,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文件原件1份;
2、初步设计文件1份及其电子版本;
3、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经核准的项目申请书,或者备案证明1份。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编制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建设方案符合港口总体规划;
2、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等符合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或者备案信息;
3、设计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编制格式和内容符合水运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⑽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时,行政部门要求提交建设单位工作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请问这两个报告的格式有何要求
你既然要这个 那你就是这方面的专业啊
只要介绍下 工程问题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