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预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清单
建筑工程预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
(一)施工合同:1、土建施工合同书(含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2、其它合同、补充协议。
(二)施工许可:1、开工报告及监理报审表;2、施工许可证;3、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或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4、工程施工人员名单表及岗位证、项目部印章启用函;5、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安全监督审查表)。
(三)工程图纸变更记录:1、单位工程图纸变更记录、竣工验收核查表;2、图纸自审、会审纪要;3、设计更改通知;4、工程洽商记录(通知、签证、协议)及汇总表。
(四)施工现场准备:1、控制网设置资料(场地控制点设置或加密);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3、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5、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施工组织设计。
(五)地基处理记录:1、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2、地基验槽记录;3、地基处理记录(补桩或加固处理);4、桩基施工材料(桩基独立施工材料可以另外报送)。
(六)施工试验记录:1、地基压实系数试验报告、汇总表;2、砂浆(试块)配合比、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评定表、汇总表;3、砼(试块)配合比、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评定表(标养)(回弹资料一并归档)、汇总表;4、砼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5、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6、其它施工试验记录。
(七)施工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验报告(所有与该工程有关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都应收集归档):1、数量清单、登记表、汇总表;2、材料监理报审表③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④其它记录材料。
注:所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资料应与其材料同时进场,并向监理报审。钢材、水泥(自购)、砖、砌块、砂、石(自购)、外加剂(自购)、掺合料(自购)、防水材料、隔热保温材料、装饰涂料及外墙腻子、防腐材料(油漆)、装饰砖材料、其它材料。
(八)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预制构件(预制钢筋砼、钢结构、网架、隔墙板、门、窗、幕墙等构件);预拌砼合格证(开盘鉴定证明一并报送)。
(九)隐蔽工程检查记录1、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2、钢结构工程;3、防水工程;4、其它工程(砌体、地面、门窗、墙面、细部、隔热工程等)。
(十)施工记录:1、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轴线及标高测量放线验收记录);2、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3、新型建筑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施工方案(方法);4、混凝土施工记录。
(十一)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1、地基检验、桩基础检验(桩基独立施工另外报送);2、混凝土结构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及拆模试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其它非破损或局部破损检测记录;3、钢结构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焊接、紧固件连接、安装及涂装)。
(十二)工程质量检验记录:1、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结构验收);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通知及调查处理资料(含质量缺陷、安全问题处理等资料)。
(十四)施工日志:施工日记(含土建、水电、质量及安全等内容,按单位工程进行记录)。
(十五)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含功能抽查记录):1、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屋面、地下室、地面);2、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3、烟道、抽气(风)道检查记录;4、幕墙和外窗的物理性能检测报告;(外窗“三性”、幕墙“四性”及后置埋件拉拔试验);5、沉降观测记录;6、饰面砖粘贴强度检验报告。
2. 工程竣工送审需要什么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和设计说明书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安装说明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3)主要设备、组件、材料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现场检查(验)报告;
(4)施工现场质。
此外,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还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由于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正在送审,因此,根据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竣工工程还必须“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即应具有GBJ300-88附录三所列统表中各项目的内容。
(2)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所规定应提供的验收资料。
(2)工程预验收材料扩展阅读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 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 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 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 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3.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3)工程预验收材料扩展阅读
制作格式
1、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2、备案目录(表一)
由备案部门填写。
3、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4、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6、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7、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8、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表八)
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盖公章。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通过竣工备案意见书》
《**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示通过竣工备案意思书)》
11、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提供由国家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报告。
4. 工程预验收需要填哪些资料
预验收与正式验收的资料相同,隐蔽资料、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质量评定等等都需要。
各参建单位的质量验收意见评估报告等可以暂时不要。
5. 建筑工程竣工预验收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请看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0.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可按下列规定填写: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 E 的规定填写。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 F 的规定填写。
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 G 的规定填写, 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应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填写。
4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记
录及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 H 的规定填写。
以上各条各款要求的所有资料都是施工方应准备的,而且必须是完整、真实、有效的。
6. 工程竣工预验收要具备哪些条件
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也是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有:
一、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各类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四、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五、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七、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
八、对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九、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十、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7. 工程竣工预验收要不要准备竣工资料(是预验收不是验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资料准备齐全
3、工程中使用材料检测报告齐全
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进行初验了
,上面二位说的是竣工验收和预验收是不同的,预验收是建立负责的。
8. 工程预验收监理应准备什么资料
预验收不用准备资料~正式验收需要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另外针对一些特殊功能的工程则根据其特点编写专门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