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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分户验收

发布时间:2021-06-19 08:43:12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否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保障竣工住宅房屋使用
功能,根据《建筑法》
、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验收(以下简称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
前,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
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
《住宅工程质
量分户验收记录》


第三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和监
理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
定,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质量分户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
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
收工作。

第四条

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本省工程质量标准、
规范以及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验
收。
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检验批在验收完后,
应当及时填
写分户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表。

第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
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返修或者加固
处理后仍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
不得验收。

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并依照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

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七条

验收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
基础上,
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
主要包括下
列内容:

(一)


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


窗安装质量;

(三)


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四)


水工程质量;

(五)


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


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


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


能工程质量。

第八条

进行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

(一)
在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
并在施
工图纸上注明;

(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
对本规定要求的验收
内容进行检查;

(三)
填写检查记录,
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
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
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
行复查;

(四)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
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第九条

验收不合格的,
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
收。

第十条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
录》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业主。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
程中,审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07

1

1
日起实施。

⑵ 资料员什么时候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15.0.2 本条文提出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1 分户验收前不做准备工作,到现场后将无法进行验收。
2 验收过程中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完善签字手续。验收合格的每一户应将有验收人员签名的分户验收合格证置于户内显著位置,以告知竣工验收人员及住户,该户已验收合格。明确了工程质量的责任单位、分户验收的责任人,这样做直观、直接,同时要求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如实反映情况,能经得起住户的检查。
3 分户验收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记录、现场标注,处理后再行验收,当出现3.0.8条第3种情况时,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仍属质量合格的范畴。
4 单位工程所含分户验收内容均验收后,参加分户验收的各单位应签章形成汇总记录,证明该单位工程已全部通过分户验收。
15.0.3 分户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重要条件之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在工程竣工验收申报时应报送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未进行分户验收或不按本规程规定进行分户验收的单位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15.0.4 根据本《规程》规定,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时,将增加对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复核检查的工作内容。该工作是切实保障分户验收工作在施工现场有效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一定户数及公共部位单元分户验收情况的复核,一些验收不负责任、弄虚做假的工程将会被终止验收。被抽取进行复核的分户及检查单元,验收小组应根据《规程》要求重新进行一次分户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对复核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复核数量各地方质量监督机构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做具体规定。核查分户验收标记,主要是本规则要求的标记。
15.0.5 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后,住宅交付时建设单位较以往应增加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提交给住户,建筑产品如同其他产品,合格后应出具合格证书,这更强调了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的重要性、公开性,合格证的出具要有依据,这便是通过分户验收。需要明确的是,合格的工程不是没有一点缺陷的工程,尤其是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整体现浇楼面的住宅工程,容易出现墙体、楼面裂缝按本规程第3.0.8条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规定进行验收的工程仍属质量合格的范畴,这与严格执行标准并不矛盾,政府主要控制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任何工程只要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得进行验收。

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国家标准是什么

依据《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的国家标准如下:

1、分户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对所涉及的部位、数量按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对于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4、分户验收依据如下:

分户验收依据为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扩展阅读

1、进行分户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通知质监站时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报送质监站,住宅工程同时尚应报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工程建设中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一览表》、《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变更情况一览表》等,室内和公共部位分户验收记录留存现场备查。

2、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3、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

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商品房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法律最新规定

最新法规:《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12月22日颁发。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正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现就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户验收工作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住宅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住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分户验收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提高到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明确要求,制定措施,加强监管,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分户验收内容

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质量;

(三)栏杆、护栏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

(九)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分户验收依据

分户验收依据为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四、分户验收程序

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分户验收的内容和住宅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检查部位、数量;

(二)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以及分户验收的内容适时进行检查;

(三)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见附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字;

(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

分户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同时,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将工程名称、竣工日期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镶嵌在该建筑工程外墙的显著部位。

五、分户验收的组织实施

分户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对所涉及的部位、数量按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对于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六、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领导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明确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尤其在保障性住房中应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把分户验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促进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⑸ 分户验收的验收程序

1、竣工验收时,验收组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抽查数量,室内房间不少于10%、不少于5间(且不少于2户),同时检查该户所对应的楼(电)梯、通道,外墙抽查两个边单元中的一个,地下室抽查一个检查单元
2、 竣工验收在核实分户验收结果时,何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 答: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3、什么叫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 答: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包括:外墙、外窗、屋面、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室内空间、主要构件尺寸偏差严重超标;墙体、楼板贯通性裂缝等影响住户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
4、什么叫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 答:当竣工验收复核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不一致,目测观察有明显差异或实测误差在5mm以上,经质监部门确认属实的,可判定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
5、对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应如何处理? 答: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6、精装修房怎么进行分户验收?答:住宅精装修房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分户验收,按照分户验收内容能够实施的如淋(蓄)水试验、裂缝检查、门窗检查等等按照分户验收标准逐户逐项验收。对可能因为验收检查造成痕迹的如空鼓敲击、地面标识等,可在最后工序前进行并在“分户验收记录”中注明检查时间、人员和结论;对于新增功能如空调等,应确定分户验收标准经设计等有关部门确认。住宅精装修房,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形成分户验收专项方案,报质监站审核。
7、不规则房间的净开间,有找坡地面房间的室内净高怎么测量?答:对于室内开间不规则的房间(如弧形、多角形等)净开间可不做测量(设计和合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对于卫生间等地面设计要求找坡的房间,室内净高测量后可不做净高极差的计算,但应保证地面找坡最低点处净高数据不低于净高推算值。
8、室内净高推算值怎么计算?答:室内净高推算值根据设计层高扣除楼板、天棚饰面层、地坪找平层及面层等厚度后计算得出,分户验收前应根据板厚等参数确定不同房间的净高推算值后报设计单位确认。
9、净高、开间检测仪器有什么要求?答:室内净高、净开间检查时要求必须使用激光测距仪。现场的激光测距仪精度不应大于2mm,使用前应统一比对,保证测量数据的一致性。仪器应定期校核、检定。
10、室内地面都要标出哪些点、弹出哪些线?答:1)点 在室内每个房间地面距纵横墙体50㎝处和中心点用十字交叉线标出净高测量点,并按“室内净空尺寸测量示意图”位置标明点的编号。 2)线室内地面应弹出水、电管线走向线。室内净开间检查时要求测距仪靠墙、贴地,激光测距仪光束应穿过测量方向的两个净高测量点。对于无分隔墙的房间应弹出墙体两侧边缘线作为测量基准线。
11、 进行分户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通知质监站时应报哪些资料?
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报送质监站,住宅工程同时尚应报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工程建设中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一览表》、《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变更情况一览表》等,室内和公共部位分户验收记录留存现场备查。
附表五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识牌 工程名称 房(户)号 栋 房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已按分户验收要求对该户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
合格 验收组
人 员 组 长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备安装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
单 位 维修联系电话

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具备什么条件

附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引
附件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附件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附件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具体内容在以下的地址:http://www.hebzyw.com/news/out63.htm

⑺ 什么是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参与单位有哪些

分户验收是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监理单位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等参加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也应参加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7)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索要验收合格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 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 8 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 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 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检查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 分户验收合格后, 开发商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 施工、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 《住 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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