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写环保 工程竣工报告还有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及竣工环保文件咨询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CZGS2009-01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
沧州
招标内容:
施工期环境监理、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
2. 环保竣工验收资质有什么要求吗
环保竣工验收资质的要求:
(1)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2)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的审核意见;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
(4)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5)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固废交换转移申请表;
(6)生活污水接管的排水许可证;
(7)建设单位环保工作汇报;
(8)建设单位环保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
(9)厂区污水、雨水管道图,排污口位置图;
(10)该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工程方案;
(11)该建设项目环保治理设施工程合同;
(12)环保局认为需要准备的其它材料。
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 )进行。
B
答案解析:[解析]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4.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是不是就是环保三同时验收
是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实质上就是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检查。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扩展阅读:
验收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5.监测方案编基本要求
验收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5.1 简述内容:任务由来、依据,尤其要阐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结论意见、环保对策、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的要求;
5.2 建设项目工程实施概况:工程基本情况,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流程,环保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
5.3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列出应执行的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称、标准编号、标准等级和限值,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中的特殊限值要求,《初步设计》(环保篇)中的环保设施设计指标或要求等;
5.4 验收监测的内容: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分类,全面简要地说明监测因子、频次、断面或点位的布设情况,附示意图;采样、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措施;
5.5 现场监测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针对工厂实际情况制定);
5.6 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检查的内容。
5. 工程竣工与竣工环保验收的先后顺序
竣工环保验收在前,工程竣工在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才会进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扩展阅读: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6. 环保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环保改造工程验收程序:1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达标。2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否满足总量控制要求。3三废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4各种环保设施是否达到项目初步设计中所提出的设计指标要求。5环保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得到落实。6环保批复意见落实情况。
7. 环保竣工验收检测包括什么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简称环保竣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环保竣工验收的类别:
环境空气
大气污染物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污水、废水
土壤
固体废弃物
噪声
如有需求做环评,推荐[中/科/检/测】
8.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一、工作范围:南昌市环境保护负责其审批(或江西省环保局委托验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具体包括:
1、生产性工业项目
2、饮食业、旅馆业、沐浴业、洗染业、娱乐服务业、摄影及扩印业、医院、疗养院及其它可能产生污染的服务业。
3、市政工程、水利工程
4、建筑项目、区域开发项目
二、申报资料:
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报告
2、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
3、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报告
4、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6、环保设施运行记录
三、工作程序:窗口受理→现场踏勘→建设单位委托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监测→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测报告及其它资料→资料审查→现场验收→出具环保验收意见
四、办理时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注:建设单位提交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有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其修改、完善的时间不计在完成验收时限内。)
五、工作机构南昌市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