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工程质量数据特征具有
建筑工程质量数据特征具应有真实性、可追溯、严肃性与权威性。
㈡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份数统计怎么计算
总分数14份,子分部下的分项工程的数据汇总后进入子分部并评分,然后分部工程下的子分部工程汇总数据后进入分部工程并评分,逐级汇总评分
㈢ 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可有什么规范类书籍或文件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全书条文中没有‘建筑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只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符合,就验收合格。
没有等级。国优、省优、市优是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荣誉级别规定,不是国家标准划分的等级。
㈣ 工程质量验收表中数字如何确认合格还是不合格标准
1、选中你要填充数据的格子。
㈤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检验批数”怎么填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怎么填
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用附录e表。分项工程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通常起一个归纳整理的作用,是一个统计表,没有实质性验收内容。只要注意三点就可以了,一是检查检验批是否将整个工程复盖了有没有漏掉的部位:二是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到令期后能否达到规范规定;三是将检验批的资料统一,依次进行登记整理,方便管理。
表的填写:表名填上所验收分项工程的名称,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应逐项审查,同意项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不同意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注明验收和不验收的意见,如同意验收并签字确认,不同意验收请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间。
㈥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同时 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建设部颁布第161号部长令,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等7个部令。
㈦ 建筑方面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对建筑企业有哪些影响?建企如何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工保网
㈧ 工程质量等级有哪些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只是用于评鲁班奖之类的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