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程建筑越来越多,工程建筑质量的不断提高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表现。在实施一项工程时,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工程的按时保质完成,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对于工程建筑的质量检测,质量验收把关十分重要。
传统的竣工验收测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需求,无论从速度上还是数据上。随着测量技术的进步,三维激光扫描技术问世。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快速、精准的数据获取优势,可得到完整且可塑性强的建筑数据,在工程质量检测验收中提供了重要的数据依据,可对比分析出项目是否达标。
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对项目进行多次的质量检测。工程能否保障达标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质量的检测水平。对于质量检测的标准越高越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具有对数据客观获取的能力,可对施工过程中复杂的、不规则或非标准、不标准的实体进行完整的数据采集,进而快速重构出实体目标的三维模型及线、面、体、空间等各种制图数据。泰来三维经验所得通过点云数据与设计模型的对比即可检测施工质量。
在一项工程竣工时,会对整体工程建筑进行验收。验收需要考察项目在整体建筑上、内部结构上是否存在建筑错误、分布差异等。这所涉及到的数据量非常大,并且要求的数据精度也非常高。既要保障数据的整体性,也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通过三维激光扫描数据进行现场数据采集和整理,可与工程设计图进行误差分析,通过三维点云所形成的数据与BIM进行吻合测试,可客观分析出误差是否存在、存在的差值是多少,是否达到项目验收的标准等。
随着三维激光扫描技术与BIM技术的相互结合,二者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会有更进一步扩大和加深,无论从建筑初期、中期还是项目验收,都为建筑行业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贰』 验收管理制度
依据建立的承担单位自检,省级预检、验收,国家级抽查的三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进行钻孔数据库建库成果的验收工作。
预检、验收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保证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参加检查工作的人员,若有可能影响工作的公正、公开,则应回避。
(1)为保证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成果质量,每个阶段或重要技术环节完成后必须认真检查。建库承担单位应建立作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之间的自检、互检以及审校人员的审核等检查制度。
(2)项目承担单位向省级建库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预检申请,经过审查同意后,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预检,并提交预检报告。
(3)省级建库主管部门负责将本辖区内预检通过的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成果和其预检报告进行汇总,并向国家级建库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4)国家级建库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对申请验收的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叁』 关于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的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一、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材进场复试,对需取样送检的材料,及时取样送检,并对该材料进行取样试验。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通知建设及监理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1、水泥进场时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作强度和安定性试验。当使用的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对其强度和安定性作重新复试。
2、砖进场按每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为一验收批,取样作强度试验。
3、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应对其取样试验,取样数量按青州市质监站规定执行。
4、采用商品砼浇捣混凝土时,浇捣前必须测量其坍落度,抽查数量每次浇捣砼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5、对进场砂、石料按质监站规定取样试验,
6、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进场复试,需复试的材料及时取样复试,经验证或复试后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向建设报告,并不得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
7、各种检验和试验应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并作妥善保存。
8、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材料采购人的相应责任。
9、公司质检科,应对全公司所有承建工程作不定期的抽查或巡查,查出的问题写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各项目部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总工。
6、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每周日进行质量检查。对定期检查的结果,召开现场办公会并写出书面资料,作检查总结上报总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质检科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单位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必须经工程质检科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请监理、建设、设计等单位和质监部门验收。
2、所有隐蔽验收报请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验收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相应的分项工程已完成,并经项目部和质检科联合验收合格;
2)相应的各项保证资料齐全;
3、单位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对未通过隐蔽验收或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未经整改认可,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并对该项目部进行经济处罚。
5、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工程完成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结构验收,经参加验收各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1、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评时,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由项目部及质检科联合检查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3、基础、主体结构完成后,经项目部及公司质检科联合验收后,再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验收,并确定验收意见和签字认可。
4、结构验收需分阶段进行时,必须事先得到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的认可,才能通知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结构工程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得进行装修、装饰施工。
5、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前半个月内,项目部报请公司质检科进行一次预验收,预验收的条件是:
1)室内工程已完成(甩项工程除外);
2)电气设备,上、下水管,采暖和通风等系统安装完毕,并做全负荷试验完毕;
3)道路、化粪池、下水道等已完成。
4)建筑物四周2米内场地已平整。
5)交工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6)施工图纸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已完成。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公司质检科负责对工程预验收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定已整改后,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并由项目经理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验收,并请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过程作监督。验收后各方共同确定验收结论,并签字认可。
详情请看《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
『肆』 质量检查制度有哪些
质量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各项目部都要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来认真作好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的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每道工序完成后,除了自检和专职质检员检查外,还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相关专业工种之间也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分管生产的经理每旬组织一次质量专项检查,对公司所属的所有在建项目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检评,并认真做好检查评定记录,作为年终对项目部质量工作评比的依据和驻工地代表工作年终的考核。同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公司经理每月组织一次有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及项目经理参加的季度质量大检查,依据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来进行检查评比。对前三名者予以表彰奖励,对后三名者予以通报批评和罚款。
凡是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隐患,按“三定”原则,情节较轻者,如涉及到结构安全的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请资深专家定出方案。
质量验收制度
一、验收程序单位工程由公司自检无质量缺陷后,由本公司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由业主组织各相关单位参加共同验收(公司总工、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并签字,不能代签否则责任自负。分项工程由项目部对分部内各分项自检合格,由公司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由项目部通知公司,邀请监理共同验收检验批工序。
二、质量验收原则根据公司目前生产实际状况,质量验收前,必须与在确保安全生产状况下进行,任何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存在较大隐患,坚决不予验收,直至“安全”达到标准或隐患消除。
三、每个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应做好验收资料的鉴证和保管工作。
四、对隐蔽工程验收,在隐蔽前应由项目部负责人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文件。
五、认真贯彻好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
六、对重要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要求资料和照片同步,有要求录像必须做到。
七、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质量保证资料和自检记录等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否则不予验收。
八、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各项资料必须完备,并签证齐全,以达到备案规定的要求。
计量制度
单位工程施工时,施工现场必须架设磅秤和容器
计量员认真做好材料的司磅记录。
严禁计量设施摆设,不使用,一经查实,将给予该项目负责人经济处罚50元—100元/次。
无计量设施的施工现场,不允许施工,对屡教不改的项目部和施工队进行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
计量施工牌必须用重量施工配合比,不准理论配合比。
公司所有计量设备的使用必须由公司负责人(即驻工地代表),无驻工地代表参与的,计量设备不予外借使用。
『伍』 施工质量管理和监理验收制度有哪些
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一、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材进场复试,对需取样送检的材料,及时取样送检,并对该材料进行取样试验。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通知建设及监理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一、水泥进场时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二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作强度和安定性试验。当使用的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对其强度和安定性作重新复试。 二、砖进场按每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烧结砖一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一0万块为一验收批,取样作强度试验。 三、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应对其取样试验,取样数量按青州市质监站规定执行。 四、采用商品砼浇捣混凝土时,浇捣前必须测量其坍落度,抽查数量每次浇捣砼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5、对进场砂、石料按质监站规定取样试验, 陆、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进场复试,需复试的材料及时取样复试,经验证或复试后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向建设报告,并不得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 漆、各种检验和试验应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并作妥善保存。 吧、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材料采购人的相应责任。 9、公司质检科,应对全公司所有承建工程作不定期的抽查或巡查,查出的问题写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各项目部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总工。 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每周日进行质量检查。对定期检查的结果,召开现场办公会并写出书面资料,作检查总结上报总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质检科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单位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必须经工程质检科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请监理、建设、设计等单位和质监部门验收。 二、所有隐蔽验收报请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验收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相应的分项工程已完成,并经项目部和质检科联合验收合格; 二)相应的各项保证资料齐全; 三、单位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四、对未通过隐蔽验收或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未经整改认可,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并对该项目部进行经济处罚。 5、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工程完成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结构验收,经参加验收各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一、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评时,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二、分部工程由项目部及质检科联合检查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三、基础、主体结构完成后,经项目部及公司质检科联合验收后,再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验收,并确定验收意见和签字认可。 四、结构验收需分阶段进行时,必须事先得到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的认可,才能通知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结构工程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得进行装修、装饰施工。 5、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前半个月内,项目部报请公司质检科进行一次预验收,预验收的条件是: 一)室内工程已完成(甩项工程除外); 二)电气设备,上、下水管,采暖和通风等系统安装完毕,并做全负荷试验完毕; 三)道路、化粪池、下水道等已完成。 四)建筑物四周二米内场地已平整。 5)交工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陆)施工图纸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已完成。 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公司质检科负责对工程预验收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定已整改后,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并由项目经理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验收,并请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过程作监督。验收后各方共同确定验收结论,并签字认可。 详情请看《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