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是:
1、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
在这种方式采购中,买方(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开的采购要求,吸引众多的卖方(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其实质是买方穷其办法选择卖方的过程。
3、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4、合同管理制: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制度,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优化管理有作用。
(1)工程质量报告制度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从系统理论出发,把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作为整体,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以正确的设计文件为依据,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建立一整套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用最经济的手段,只有合乎质量标准,科学的方法,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治理,投资大,建成符合标准、用户满意的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把质量问题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工程质量好与坏,以预防为主,手续完整。并以全过程多环节致力于质量的提高。
这就是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以事后检查把关为主变为预防、改正为主,组织施工要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找出来。
发动全员、全过程、多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参加施工人员均不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
Ⅱ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与此同时,施工企业应关注评优门槛的地域性及奖项性差异。如不同地区对于参评工程有着不同的规模要求,上海市要求公共建筑面积需达到10000平方米,北京市则要求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鲁班奖还要求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以及住宅工程的入住率达到40%以上。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掌握着公司生存、发展的命脉,事关其形象、口碑和声誉;建设优质工程还将为其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完善质量管理体制,将创优目标和职责落实到所有项目参与者身上,并将质量管理和创优管理贯穿至整个施工过程中,从而为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提供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