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作为投标失败方能申请参与工程验收吗
投标失败就是未中标,未签署合同,与该项目没有任何关系,后续事项不需要你的参与。
㈡ 工程验收不合格该怎么办
找出验收不合格的问题在哪,质量问题就返工,知道质量达标,资料问题就补齐资料,其他问题就要懂脑筋了。
㈢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应采取什么措施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一定有不合格的分项存在。质量验收不合格就应该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1、2、3、4款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不合格责任方承担。责任方拒不进行处理的(或处理后仍然不合格),不能验收。经合同约定的仲裁无效时,只能通过法律裁决。行使合同的处罚条款的权力也只能是仲裁机构和法院。
㈣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怎么处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2,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可以进行整改,整改后合格的,可以支付工程价款,整改后验收仍然不合格的,不能支付工程价款。
工程质量合格是支付工程价款的帝王条款,即使无效,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也可以进行整改,整改后合格的,可以支付工程价款。
㈤ 工程竣工后甲方无故不验收怎么办
工程竣工验收以后,工程竣工以后呢?这个施工方可以提交验收请求,如果甲方故意拖延,不验收,经过一段时间后,它是自动转成验收的
㈥ 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专门规定了验收不合格时的处理:
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㈦ 关于工程验收不合格
如果电线规格没达到,电线质量是合格的,就请设计单位重新验算一下,看看能不能降低标准验收。
如果电线规格没达到,电线质量也是不合格的,只有返工换掉。
如果设计单位重新验算一下后,仍然不能降低标准验收,也是只有返工换掉。
具体的经济责任只有多方协商了,协商不成的话,只有提交仲裁、诉讼了。
㈧ 工程资料如果缺失导致不能竣工验收该如何处理
工程资料种类很多,不同情况处理不同。题目笼统没有具体内容,叫人怎么回答?
能补的,查找、收集、完善签证、整理插入;不能补的,委托检测、试验;无法补的,委托鉴定或邀请专家组论证后出结论。
追查责任应留在竣工验收之后进行,不能干扰验收工作。
㈨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如何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于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样本数量不符合验收规定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中,对于严重的质量缺陷应重新施工;一般的质量缺陷可通过返修或更换予以解决,允许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验收规范要求。则应认为该检批合格。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当个别检验批发现问题,难以确定能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认为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以通过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鉴定,仍可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使用功能的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达不到规范的相应要求,即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时,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使之能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这种方法不能作为降低质量要求、变相通过验收的一种出路。
(5)经返修或加同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检验报告可用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