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怎么编写
这个其实没有什么难度,找一个你所在的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把项目基本情况写下来,然后剩下的,参考网上类似的方案进行修改即可。这个方案主要是文字性的东西,内容以各种质量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为主。最后给领导送审之前,记得用废纸打印一份好好看看,别出什么错别字就行。
❷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企业处罚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处罚依据:
一、《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 对不符台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第5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2、第73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 0%以下的罚款。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1、第10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2、第13条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情况下,如果发包方与承包方受到行政处罚,应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若承包方明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仍不予理会、坚持施工的,将难逃其罚。
❸ 项目经理每月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 依据是什么
没有法律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3)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扩展阅读
《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
人民财经从住建部获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方案落实相关要求,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局良好,正在全面有序地铺开。
住建部表示,各地执法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
据了解,10月以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西藏、陕西、青海17个地区分别召开了两年行动推进会或现场观摩会,对两年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西藏、新疆等地对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宣传贯彻。
各地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山东在各市县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组成8个督察组,对全省17个地市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吉林对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进行了排查,涉及项目9653个。内蒙古开展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自查,涉及项目1534个。
广东在广州等4地督察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江西、宁夏、青海、云南等地相关督察工作也正在陆续开展。河北印发了《关于近两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通报》。
各地严格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等地出台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相关文件,明确了法人授权书和责任承诺书样式,并将责任承诺书细化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样式。
同时,要求对项目负责人责任承诺书和授权书进行备案,并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信用档案。河北、山东等地还增加了施工图审查、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供应企业等责任主体。
住建部表示,各地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辽宁出台《辽宁省建设领域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设立公布平台,在各专业信息网开通不良行为举报栏目,及时曝光不良行为。湖北、福建、河南、广西建立了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
各地两年行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北京启动了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福建出台文件规范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管理并开展模板专项整治。湖北力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并针对相关工作出台了实施意见。内蒙古在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方面,着力部署落实两年行动方案。
此外,黑龙江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秩序提升工程质量的意见》,湖南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❹ 住建部关于施工企业退约金几号文件
综合类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5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提出,2015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建筑业发展改革和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主线,继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继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深化改革,着力提升企业竞争力:筹备召开全国建筑业企业发展会议、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创新建筑设计市场管理机制。 (2)加强督导,继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承发包行为、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基础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 (3)健全制度,继续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推进建筑市场法规制度建设、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 (4)精简效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资质审批内容、创新资质审批方式、加大信息公开。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类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颁布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发布。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许可、延续与变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42条,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予以废止。 1、申请资质许可由部省市三级审批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拥有独资或者合资的劳务企业。 根据规定,建筑企业资质许可实行三级审批,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但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值得注意的是,由住建部进行资质审批许可的企业,除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可直接向住建部申请外,其他企业应当向注册地省级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后者提交申请后的审批时限为:省级住建部门初审20个工作日,住建部(及相关部门)审查60个工作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 根据规定,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住建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 2、管理12种情形不予批准资质升级 规定第23条明确提出,建筑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资质升级和增项: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6.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7.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9.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11.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12.存在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处罚骗取资质者3年内不得再申请 规定明确提出,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住建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可撤回其资质证书,被撤回资质证书的企业,可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申请低于原等级的同类别资质。
❺ 工程质量两年行动中六打六治是指什么
工程质量两年行动中六打六治是指什么
答:读了一下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方案。其工作目标很明确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四)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五)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你问的工程质量两年行动中六打六治是指什么?就很难答了!如你问六打?至六打吗?若理解在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中:
2、开展全面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算六还是七。其中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挂靠行为只有施工企业或个人吗?我看设计、监理、施工、个人都要治理。
六治只能理解在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中: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❻ 属于工程质量不良行为的有哪些
根据《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包括:
(一)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城建档案、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
(二)违反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的行为;
(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的类别和表现形式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不良行为与记分标准表》确定。
(6)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扩展阅读:
案例:宁夏通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良行为
11月30日,宁夏住建厅通报了我区在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扎实推进我区质量安全年八项治理行动中,2015年1月至11月全区各市、县执法检查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建设行政处罚情况。
据通报,工程质量安全方面,2015年全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记载不良行为处罚共计297起,涉及单位239家。其中建设单位不良行为41起,涉及单位30家;施工单位不良行为182起,涉及单位154家;监理单位不良行为51起,涉及单位32家。
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4起,涉及单位4家;检测单位不良行为3起,涉及企业3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不良行为16起,涉及单位16家;涉及注册执业人员122名,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9人,注册建造师113人。
建筑市场行为方面,截至11月底,共有67家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阶段存在项目经理无故不在施工现场、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有22家监理单位存在未履行工程质量监理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事故方面,截至11月24日,全区建筑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8人。其中一般性事故4起、死亡5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自治区住建厅将按照我区《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记载不良行为,依据不良行为评价标准扣除企业和执业人员相应信用分值。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建筑业信息化联动效能,积极推行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将企业诚信、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与资质审批和招投标挂钩加大信用惩戒力度。
❼ 怎样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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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大力推进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以施工企业为重点,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对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评价为基本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控能力,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
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分步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促使施工企业自觉贯彻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日常质量管理、施工现场质量过程控制等在内的每个环节、每个流程、每道工序的责任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实现施工企业的质量行为规范化、质量管理程序化和质量控制标准化,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有效,全省工程质量均衡发展,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覆盖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一)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按照“体系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的要求,对施工企业和现场项目经理部应该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企业、项目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落实和施工方案策划、实施及现场布置、技术交底、教育培训、作业挂牌、质量标识、成品保护等,参考内容详见附件1。
(二)推进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 502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等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按照“质量标准样板化、方案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精细化”的要求,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控制到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的全过程,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安装等分部工程中主要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具体做法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参考内容详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2014年至2015年6月,为试点示范阶段。制定相关管理文件,指导各地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同时确定xxxxxxx地区为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试点示范地区,各试点示范地区负责培育3个试点企业,每个试点企业各承担1个试点示范工程项目。试点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全面组织实施本地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充分调动试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参与度和积极性。要督促试点施工企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好试点项目,同时根据附件1、2的内容,结合地区和企业实际,对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内容进行完善、充实和细化,并加强内部检查、考核,促进试点示范工作有序推进。鼓励其他地区、施工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
(二)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总结推广阶段。各试点地区应从建设主管部门、试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等各层次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总结、提炼,形成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评价标准等成果。在此基础上,试点地区应扩大推广范围,在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中全面推广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要加强交流学习,进一步对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案、制度、流程、评价标准等进行调整、优化。省住建厅对各地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总结,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和考评办法。
(三)2017年1月起为全面实施阶段。在全省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中全面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要对照有关文件、标准、方案要求,大力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各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服务,加大指导、督促力度,认真组织过程考核评价,确保质量管理标准化的推进广度、深度和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对夯实企业质量工作基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工程项目和地区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起着重要作用。省住建厅成立由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安总站,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和推进全省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组织培训,扎实推进。
(二)细化措施,有序推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尤其是确定为试点示范的地区,要尽快建立包括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进度安排、具体措施及检查督办要求等内容,确保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发现和树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企业和施工现场典型,使广大施工企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点带面、层层推进。
(三)综合管理,确保实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将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具体举措,从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入手,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促进企业和施工现场尽快形成质量行为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的标准化,并逐步向其它方面延伸。要将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贯穿到日常质量监督管理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的检查,促进企业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实现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加强指导,营造氛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坚持监管与指导并举,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指导企业查找管理缺陷,不断总结、改进和提高。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督查、评价,对督查中发现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通报表扬、表彰,同时通报、曝光管理差的企业和项目。要充分利用新闻报道、现场观摩、专题培训等形式,推介做法、交流经验、共享成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