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
我先回答一个问题三吧,say:3.工程师提出重新检验,承包人应予配合,这是承包人的义务,因为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如果重新检验结果合格,发生的费用可以予以补偿,工期予以顺延;如果重新检验结果不合格,费用不予补偿,工期不予顺延。
『贰』 关于工程监理的问题
哥们是今年上半年毕业吧? 是的话就和我一样了。 我现在已经在监理单位实习了3个多月了。 一般情况是先考监理员证,不过需要公司证明,而且还是比较难。然后是监理工程师证,这个就很难了。 个人觉得监理的待遇不高,不过要是遇到懂得起的施工单位的话,额外收入不错。 个人觉得还是先到施工单位实习比较好,学的东西多。
希望所说对你有所帮助
『叁』 关于加强工程监理的几个问题
需要进行监理的内容还是:质量、工期、安全、造价等巡视旁站平行检测量(构件尺寸、沉降) 检验(后期)发布指令性文件采取经济手段(不予签发支付证书) 组织手段(必要时可以令施工单位换人)审核相关的文件、报表、表格 规定质检程序
『肆』 我国工程监理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讨论
一、绪论
1.1 工程监理的工作内涵和作用
国外发达国家的工程监理是一种以工程师为主体的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工作涵盖从工程的决策直到工程项目建设完成的全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包括决策、投资、设计阶段,而不是后期施工阶段的管理[1]。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起先在对工程监理工作内容进行设想的时候,与国外的情况较为符合,也是从工程的决策、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到后面的设计、施工和保修阶段都涵盖进去。但是当时由于我国具有提供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的专业人才较为稀缺,并且从市场、企业等方面考量都较难达到目标设想。因此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提供的服务多集中于施工阶段。
我国工程监理工作可以归纳为“三控三管一协调”[2]。即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工程承包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2 工程监理的性质和责任
我国的工程监理的是具有双重性质的,一方面作为建设单位的代理人,另一方面又要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方面,维护社会群中的利益。这决定了工程监理对其所管理的工程项目,承担着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由于工程监理是受建设单位的有偿委托开展监理工作,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就应当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和的责任,否则即为违约责任。同时由于工程监理是建设单位的代理人,也要履行不侵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责任,否则为侵权责任。如果没有履行这两个责任,即工程监理的民事责任,就需要对其损害的利益方进行赔偿。
工程监理单位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对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工作发生了弄虚作假、违法转包、隐瞒或者谎报等,从而造成了质量事故,工程监理单位就需要面临没收非法所得、暂停执业或是吊销职业证书等行政处罚。如果违反相关国家规定,最终导致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涉及到的相关工程监理人员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伍』 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有哪些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十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我们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践中,感到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关于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问题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
资质管理应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筑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当前由于地方保护、部门分割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某些部门和地方甚至愈演愈烈,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远未形成。建议政府理顺政出多门的资质管理现状。
2、关于监理服务取费低问题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加之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例如某道路工程,造价约1 000万元,几家监理单位投标价都低于标准取费的50%,业主筛选的两家监理单位重新竞标,结果某监理单位以标准取费的30%中标。显而易见,监理取费偏低、低价抢标导致了一些弊端,主要有: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监理人员待遇偏低;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理取费偏低最终导致了我国工程监理总体实力较弱、行业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3、关于规范业主行为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工程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有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监理程序不熟悉,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挥手工程、政绩工程等。
目前,指挥部常到施工单位抽调人员任业主代表,但这些被抽调出来的业主代表不能适时调整自己的位置,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国家投资项目业主违规现象较普遍,要理顺建筑市场应先着重抓项目法人制的推广、落实,建立竞争有序的监理市场。
4、关于监理工作定位问题作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工程建设中,重设计、重施工、轻监理的观念仍然普遍。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令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困扰。
某工程,砼浇筑过程中施工人员操作不善漏振,砼出现蜂窝、麻面现象,业主公然在承包商面前指责监理单位监理力度不到位,而不追究施工单位;在某道路工程中,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时附加一条:若业主被上级领导批评一次,监理单位罚款一万元。把监理单位当作是业主的替罪羊;监理工程师下发了停工令,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监理应该对什么承担责任,应该说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建筑法》以及相关法规均有界定,出现上述情况只能说这些业主代表对合同文件了解不够,但这种现象不扭转,对规范建筑市场的工作十分不利。
5、关于信息化管理问题21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监理行业应创造与之对称的信息环境,实现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公平享有,以及市场监管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中的作用,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
将企业资质管理(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的轨道,通过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受理并审查各类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记录并公示企业的信誉及个人的不良行为等,方便社会监督,提高对资质管理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将政府对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6、监理企业自身建设问题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适应国际监理企业的竞争,还应加强企业自身的建设。可以从科技创新、以人为本、强化廉洁自律这几个方面入手。
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过去陈旧的检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须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在科技上创新,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及工程质量。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及钢筋砼强度等,有效、简便、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
以人为本。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专业素质过硬又懂管理或经济,擅长英语的中青年加以重点培养,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投入监理工作,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加企业竞争能力。
强化廉洁自律。守法、诚信、公正、科学,这一理论提出了监理行业的行为准则。监理企业不仅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还要提高其政治素质,强化廉洁自律管理,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总之,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继续深化对监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陆』 目前在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
目前在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按照监理计划进行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
3、质量控制较松、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4、监理人员工作中原则性不强。
『柒』 工程监理方面的问题
如果工程程开工令已经发出的话,那么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错误,这个属于设计原因,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对业主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是可以的。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施工单位施工进度实际用工、机械情况确定索赔费用,工期索赔要根据施工计划及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给予,全部属于业主原因建议要予以补偿。
一般情况图纸会审没有发现问题的话,责任不在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不应承担相应责任,当然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问题回答:1、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根据实际发生进行审核,并给出建议,一般非施工方原因是需要补偿的。2、监理工程师责任肯定会有,因为工程施工中的事都有一定连带责任,但不是主要的,如合同没特别要求不应该扣钱。3、设计院有责任,但这与你施工期监理是没有关系的,因为设计阶段不是你们合同内容。4、承包人有一定责任因为设计交底时没有提出相关问题。此类事件工程上比较常见,一般通过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