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验收内容是什么
工程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等。
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Ⅱ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主要程序是什么
竣工验收的程序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6、以上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建设单位还应就工程项目取得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环保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Ⅲ 什么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国家标准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Ⅳ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主要程序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不合格工程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Ⅳ 什么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就是工程做完的那部分,需要进行质量方面的检查验收 ,比如主体验收
Ⅵ 什么是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建筑物分部验收的统称。
主要包括:1、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3、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Ⅶ 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和程序是什么
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进行评定的过程。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竣工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
1、施工班组自检验收
主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为了控制工程质量而对各个关键性工艺环节进行的自检验收、各项隐蔽工程掩盖前的自检验收等。
具体要求为施工班组在当天工程段完成后,工作票结束后进行自查,并且在自查结果中应包含该工程段的负责人、工程段范围,以便建立质量追溯卡和工程进度、工程量的统计机制。
2、项目部竣工自验收
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它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1]
3、公司抽检验收
主要在项目部提交竣工自检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对项目部竣工工程进行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按照规定抽检比例进行,抽检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项,按照质量稽查标准进行处理,并将缺陷项整改要求通知到项目。
(7)什么是工程质量验收扩展阅读:
评分标准体系:
工程验收评分标准体系主要由工程等级评分,缺陷类型定义,缺陷分值定义,验收设备工时,缺陷关键项等五部分的综合评价指标来确定。
其中,工程等级评分自定义满足多少评分以内为优、良、一般、合格;缺陷类型定义为紧急、重要、一般三种缺陷类型;缺陷分值定义按照不同缺陷类型对所添加缺陷设定缺陷分值。
验收设备工时即设备验收花费时间,按照不同设备类型定义不同的工时,可将设备数量与设备类型工时相乘得到该类验收设备工时;缺陷关键项在缺陷项中自定义缺陷是否关键项,如果设定该缺陷项为关键项时,无论验收得分多高都将判定不合格,既“一票否决制”。
对于具体工程项目,总分设定为100分。采用验收违章扣分制计算该工程项目的最终得分。评分实现结果:100(分子分母)100,将结果和工程等级评分进行比对,落在哪一区域既为该项工程最终的等级。(分母组成部分:查询自检验收设备数量,累加每个验收设备工时。
分子组成部分:查询自检、自验、抽验所有设备缺陷项,缺陷项中若存在紧急缺陷将工程等级设置为不合格,既“一票否决制”。上述条件若都没有满足时,将不同类型的分值设备,再将各个类型分值总合相加作为分子部分)。
Ⅷ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有关条文如下: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