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证书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工程竣工报告就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1)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扩展阅读
验收程序
1、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申请报告。
2、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单位工程验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4、施工期运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5、试运行
6、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② 工程交工证书签字流程
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 1、单位工程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经监理单位核定后,项目法人向质监站申请工程质量鉴定。 2、质监站审查申请报告及有关的质量资料。 3、质监站制订质量鉴定工作计划,并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4、按工程特点,质监站与项目法人等有关单位商量质量检验成员名单、工作日程安排、检验组分工和检测仪器、检验用车等事宜。 5、召开质量检验工作预备会主持单位:质监站:与会人员:参加工程竣工质量检验的全体人员;会议议程:(1)、宣布检验组成员名单;(2)、明确各检验小组分组情况,各小组具体检验工作任务和检验方法、步骤、检验频率、工作日程安排;(3)、强调检验工作注意事项。 6、各检验小组按交工验收质量鉴定实施方案对各标段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审查质量保证资料。质监站制订质量鉴定工作计划,并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7、各检验小组收集整理内业审查资料和外业检测资料,签字归档形成系统的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8、各检验小组根据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和项目实施期间的有关监督检查资料,按照各类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核定,签字归档。 9、鉴定负责人审阅各检验小组汇报材料(主要内容:质量检验情况、质量核定结果、遗留问题和建议。)及检验评定资料、编写《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报告》(初稿),质监站鉴定委员会讨论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报告》;签发《水运工程质量鉴定证书》(单位工程) 10、参加交工验收会
③ 请问建筑工程上,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交证书有什么区别
竣工验收报告,是指工程按合同及图纸设计的内容,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完成达到验收条件,并且经业主,设计,监理,勘察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出具的报告;竣工验交证书,是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的移交书,施工单位及物业单位双方签字确认.
④ 交工验收证书和竣工验收证书
应该是没有交工验收证书
竣工验收证书是在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共同在场组织的竣工验收之后
统一签署 有各单位公章及人员代表签字的
是立即开始办理的
⑤ 工程中间交接证书与工程交工证书的区别
没有区别。
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工程移交证书:已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由施工方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保修期。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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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程接收证书和工程移交证书等建筑工程文件档案资料产生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无论是在工程的立项审批、勘察设计,还是在开工准备、施工、监理或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和环节,都会产生各种文件和档案资料。
尤其是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发生变化时,还会随机产生一些由于具体事件而引发的特定文件和档案资料,因此工程文件档案资料还具有一定的随机性。
⑥ 工程验收证明书和竣工验收证书区别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指:工程已经竣工达到验收条件可以开始验收的报告,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对建筑物的质量外观进行鉴定,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是指:竣工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可以使用移交发包人使用。依次顺序是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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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指:工程已经竣工达到验收条件可以开始验收的报告,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是对建筑物的质量外观进行鉴定,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是指:竣工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可以使用移交发包人使用。依次顺序是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⑦ 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证 是什么 是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吗
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是确认整个工程合乎标准的证书,和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一样的。
一、工程的竣工验收证书指建设项目竣工正式验收时,在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现场和审阅竣工资料等调查研究后,确认整个工程合乎标准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要求、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由工程验收委员会或小组全体成员签署的证书。
竣工验收证书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项目批准单位、建设单位、主要设计单位、主要施工单位、建设规模、工程内容,总投资、设备材料数量、建设进度等);
(2)验收委员会对建设项目的评价和意见;
(3)工程未完事宜的处理意见;
(4)全体成员签名。
竣工验收证书要随同全部竣工验收资料存入工程技术档案,并报送主管部门备案。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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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主要程序
1.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2.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
4.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8.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