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进行竣工预验收
中图分类号: U22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竣工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内部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扑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相关监理资料,然后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质量评估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材料之—。 由此可见,竣工预验收是以监理为核心对工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经过预验收整改后的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资料、监理资料——某种意义上共同组成监理的成果将接受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小组的检查、验收。因此,监理应充分运用竣工预验收这—最后的机会,认真检查工作实体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下程资料进行进一步地完善,并提供—份令人信服的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才能顺利通过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圆满完成监理合同任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1 树立系统工程的观点 工程的实体质量、施工资料、监理资料是在平时工作中逐步形成的。竣工预验收是对平时工作的总结和完善,所以预验收的结果主要决定于平时工作,是监理工作系统进行的最后结果。要做好预验收工作,就必须树正系统的观点,认识到做好预验收工作不过是整个监理工作系统的一部分。为了使预验收结果符合监理合同质量的目标要求,就要从工程开始时认真制订系统目标,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落实.最后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 1.1 开工之初,制订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系统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取决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上程、建筑采暖卫生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及其它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又取决于各分层、分段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从而形成一个质量评定体系。项目监理部应在工程开工之初,根据合同确立质量总目标,然后进行分解、调整优化,形成可执行的、符合工程实际的质量控制目标 体系。从而让现场监理人员掌握各层、各段的分项工程质量目标,达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1.2 建立质量控制系统 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来自方方面面,主要有五大方面——人、材料、机械设备、方法工艺、环境。故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系统,其中以人的控制为核心。 1.3 按监理工作程序控制系统运行,逐步落实分项目标,确保实现总目标 控制系统运行是监理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监理可以采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等形式,但应以事前控制为主。所以监理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方案执行,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质量动态,并对掌握的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按原方案进行或进行必要的调整,逐步落实分项目标,确保实现 系统质量目标。 通过系统的监理工作,再经过竣工预验收的检查和完善,才能得到符合合同要求的预验收结果。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少数监理项目部只明确质量总目标,未根据工程质量评定体系分解各分部分项的工程目标,现场监理人员不了解各层各段的分项工程质量目标,致使监理工作重点不突出,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评定无目标,从而造成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为了确保总目标,各分项工程都尽量评定为优良,失去了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另一种由于工作针对性不强,分项工程该优良时未达到,从而造成合格项太多,优良项不能满足评优标准,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部分工程监理项目部为了达到质量目标,弄虚作假,预验收时临时修改原始分部分项工程资料。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准则,影响了监理信誉,损害了监理形象。 2 坚持独立、公正、科学的准则 竣上预验收的结果,直接影响到竣工验收,从而对能否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各方的经济利益、社会形象和信誉。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无论是房地产开发商、其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都把信誉视为企业的生命,能否实现质量目标,是影响企业信誉的根本因素。所以竣工预验收的结果影响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切身利益,包括监理本身的利益。而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会尽力使工程预验收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故在预验收的过程中,监理应做到: (1)抛弃私念,勇于面对工程现实。在监理实践中,少数施工单位利用业主的错误认识——出现质量问题应由监理负主要责任,从而要挟监理。在此情况下,监理人员应对监理工作有正确的认识,监理人员应认识到监理只能“力求控制”质量目标,施工单位才是“保证实现质量目标”的主体: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如果在预验收过程中思想患得患失、弄虚作假,得出的预验收结果最终被竣工验收小组推翻,则监理将彻底丧失信誉,这对监理单位的打击将是致命的。所以监理人员只要平时工作到位,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原因分析清楚.责任明确,采取的措施适当,业主认可,资料准确翔实,就应有勇气面对工程现实。即使未能实现质量目标,也树立了严格监理、敢于负责的社会形象。 (2)独立开展预验收工作。监理只有独立开展工作,才能正确地思考问题,进行判断,做出决定。监理工程师的独立性由相关法律文件作保证。独立性是公正性的基础和前提。 (3)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文件验收,得出公正、科学的质量评定。在预验收过程中,应根据原始分部、分项工程评定资料,严格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严禁在预验收时修改原始资料,改变工程
B. 工程预验收的内容是什么
《规范》第 16.4..1条规定:“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可征得发包人同意,分阶段竣工验收。”
《规范》第16.4.2条规定:“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规范》第16.4.3条规定:“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可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一项法律制度,《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竣工验收已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顺利进行,必须遵循项目一次性基本特征,按施工的客观规律和竣工的先后顺序进行竣工验收。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因承包的范围不同,交工的形式也会有所不同。从承包人的角度看,交付竣工验收,意味着项目经理部任务的完成,可以承担新项目。工程交付竣工验收一般按三种情况分别进行:
1.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
以单位工程或某专业工程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达到竣工条件后,承包人可单独进行交工,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组织竣工验收,比较灵活地适应了目前工程承包的普遍性。按照现行建设工程项目划分标准,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有独立的施工图纸,承包人施工完毕,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原施工合同已有约定的,可进行分阶段验收。这种验收方式,在一些较大型的、群体式的、技术较复杂的建设工程中比较普遍地存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建设工程领域利用外资或合作搞建设的会越来越多,采用国际惯例的做法也会日益增多。分段验收或中间验收的做法也符合国际惯例,它可以有效控制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系统目标的实现。我国近几年来也借鉴了国际上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修订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中间交工的条款。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l“通用条款”32.6款规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4款办理”。
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一旦约定了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如群体工程中,哪个(些)单位工程先行交工,再如公路工程的哪个合同段先行交工等,则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分阶段的竣工验收。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经签认后,应向发包人发出“交付竣工验收通知书”,说明工程完工情况,竣工验收准备情况,设备无负荷单机试车情况,具体约定交付竣工验收的有关事宜。
对于投标竞争承包的单项工程施工项目,则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仍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交工通知书请予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要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全部竣工资料并完成现场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明确提出交工要求,发包人应按约定的程序及时组织正式验收。对于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则要根据设备技术规范说明书和单机试车方案,逐级进行设备的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应签署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档案部门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是在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对已经交付竣工验收的单位工程(中间交工)或单项工程并已办理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附件加以说明。
对一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而言,大量的竣工验收基础工作已在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中进行。实际上,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大多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主要是为竣工验收创造必要的条件。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查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验收情况;听取各有关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情况;实地察验工程并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工作和工程质量、试车情况等做综合全面评价。承包人作为建设工程的承包(施工)主体,应全过程参加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