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单位工程验收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4条规定:
⑵ 工程验收内容是什么
工程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等。
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⑶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时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表一)
三、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⑷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表一)
三、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六、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七、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八、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九、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注意事项: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e).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注:该评估报告,表式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自制,但报告内容必须含以上注意事项内容。
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表八)
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十、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表九、十)
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该公章。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昆山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通过竣工备案意见书》
《昆山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示通过竣工备案意思书)》
十一、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提供由国家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报告。
十二、其他文件资料
1.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十三、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⑸ 单位工程验收中综合验收结论包含哪些内容
单位工程验收中综合验收结论包含:施工质量合格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室内环境检测合格;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资料符合归档要求;供水质量合格;用地符合土资源管理;消防已经验收等等。
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内容
中文词条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英文词条名:
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表31-5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⑺ 工程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等等。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例如一栋楼房的验收
首先看看竣工验收条件检查的情况,以下条件满足规范要求,再进行总体评价。
竣工验收条件检查情况
1.设计和合同约定内容的完成情况:
2.工程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情况: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文件的检查情况:
4.规划、公安消防、技术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专项验收情况:
5.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6.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签署情况: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屋面工程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
智能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