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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1-08-12 00:23:53

Ⅰ 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各单位意见填写什么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与资料
一、决策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设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二、勘探、测绘和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查报告
2、水文地质勘查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筑用地定桩通知书
4、验线通知单
5、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附图
6、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附图
7、有关单位批准文件或协议
8、插补设计图及说明
9、施工图设计及说明
10、设计计算书
11、消防设计及说明
1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三、工程招标及承包合同文件
四、开工审批文件
五、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明

建筑工程主体验收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主体总体上验收程序包括:

1、施工单位(一般由工程项目部)通知须参加竣工验收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指公司部分参加验收的人员)、所在地质量监督站站及其他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告之其验收时间。

2、参会人员签到,组织验收。

3、验收实测建筑各部位标高、进行必要的混凝土回弹,确认工程实体无质量问题。

4、由所在地质量监督站确认验收合格、通过。

二、具体的建筑工程主体验收流程,以及还应注意的事项包括:

(一)主体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主体工程施工全部完毕,包括所有的砌体工程必须砌筑完毕。
2、材料、试块试验报告、验收资料等必须准备齐全。
3、由专业检测单位检测的混凝土回弹和钢筋扫描等非破坏性检测已经完成,并出具了《混凝土结构》和《钢筋工程》等非破坏性检测报告。
4、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

(二)验收时间的确定:
1、工程项目经过检查,所有工序全部合格后,由工程项目部告之法人施工单位,同意其进行主体验收。
2、工程项目部与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取得联系,一般由质量监督站做具体的时间安排,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三)验收流程:除了上述已经介绍过的总体程序外,还包括:
1、相关主体验收资料签字。
2、土建施工单位及安装施工单位将主体资料报送质检站审查。
3、签署《主体工程验收报告》等等。

(四)验收记录中的内容还应包括:
1、主体工程验收报告;
2、验收人员签到表;
3、监理评估报告;
4、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钢筋检测报告、砌体结构原材料检测报告、砂浆强度检测报告等。

Ⅲ 建筑工程主体验收程序是什么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Ⅳ 工程的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有啥区别

主体验收必须 主体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已施工完毕;各层已标出层高控制线;已标出排架柱、框架柱、预制柱的轴线、中心线
竣工验收包括:
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 以单位工程或某专业工程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达到竣工条件后,承包人可单独进行交工,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组织竣工验收,比较灵活地适应了目前工程承包的普遍性。按照现行建设工程项目划分标准,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有独立的施工图纸,承包人施工完毕,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原施工合同已有约定的,可进行分阶段验收。这种验收方式,在一些较大型的、群体式的、技术较复杂的建设工程中比较普遍地存在。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经签认后,应向发包人发出“交付竣工验收通知书”,说明工程完工情况,竣工验收准备情况,设备无负荷单机试车情况,具体约定交付竣工验收的有关事宜。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档案部门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是在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对已经交付竣工验收的单位工程(中间交工)或单项工程并已办理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附件加以说明。

Ⅳ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内容及规范

一、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程序:
1、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施工单位代表汇报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控等方面施工情况及主体质量自评结果。
3、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汇报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所做的监理工作及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意见。
4、与会各方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主体分部工程实体质量。同时工程资料验收小组成员检查验收工程资料。
5、检查完毕后回会议室,由(勘察)设计及各单位专家对所验收的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
6、由建设单位项目代表队对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
7、由项目总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主体综合验收意见。
8、最后请质量监督部门对所验收的主体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及工程质量验收意见进行核定。

Ⅵ 主体结构验收要注意事项那几点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5、施工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Ⅶ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材料:

1、消防验收报告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图

3、建筑工程规划平面图

4、规划建筑工程许可证(复印件)

5、建筑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6、规划建设地形图(建筑红线地界复印件)

7、当地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划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

8、建筑工程施工图(一份)

二、主体验收,结构主要内容有:



1、梁柱板尺寸定位是否设计要求,其成形质量如何,是否有蜂窝麻面等。还有是否有修补的痕迹,如果有,应询问修补的原因,是否有对结构有影响。



2、预埋件是否准确埋设,插筋是否预留,雨水管过水洞是否留设准确,卫生间等设备留是否按要求留设,对后封的洞板钢筋是否预留等。



3、砌体工程的砂浆是否饱满,强度是否够(可以用手扳一下),砌体的放样如何,是否平直,墙面是否平整。砌体中的构造柱是否设槎,框架梁下砌体是否密实,圈梁是否按要求设置。墙面的砂浆找平层厚度是否过厚。



4、看看各层施工时的沉降记录如何,是否有过大的差异沉降。每层增加的沉降量,及各观测点间的沉降差如何。如有差异过大,首先加大观测密度。



5、查看施工记录,各种材料合格证,试件的强度检验报告等。

Ⅷ 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是由施工单位送达质检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单位通知质量安全监督站,初验合格后,竣工综合验收由建设单位发邀请函请质量安全监督站,规划建设局,并通知所有参建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然后验收组出具验收意见,监督站出具监督报告后由建设单位进行备案。

Ⅸ 主体结构验收验什么内容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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