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桩的工程验收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验收规定:
5.1.1 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下:
? 群桩 20mm?;单排桩 10mm。
5.1.2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1.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对灌注桩可对护筒位置做中间验收。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 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1盖有基础梁的桩:
? (1)垂直基础梁的中线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N
150?0.01H 2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1003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1/2桩径或边长4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 (1)最外边的桩
(2)中间桩 1/3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5.1.4 灌注桩的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柱50m2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2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2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5.1.6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作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5.1.7 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1.8 除本规范第5.1.5、5.1.6条规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应全部检查,对一般项目,除已明确规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桩应全部检查。
② 桩基工程验收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使用说明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相应的规范,促进施工企业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使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我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相应的规范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全套共8个分册。本册是桩基部分,另7册分别是土建部分、玻璃幕墙部分、钢结构部分、给排水及采暖卫生部分、建筑电气部分、通风空调部分及电梯部分。现将使用中应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收集
(一)分项工程检验批
1、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企业专职质检员根据国家专业规范中相应条款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确认。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①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主控项目”的质量情况,应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项目实际达到的质量状况,填写质保书编号和试验报告编号,避免填写“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质量要求”等空洞无物的笼统结论。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情况,如有具体数据的填写数据,无数据的,填写实际情况。当分项工程检查时发现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③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目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工程师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核查资料、现场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
④如果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检测数据如混凝土强度不能及时按验收批提供时,可先根据该检验批的检验结果以及施工现场的质量情况,先进行验收,但其强度应大于验收批规定最底强度的要求,检测数据提供后再对其强度继续验收。
⑤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项数,本资料中表格不够可复印,无此项及多余的应抽掉。
3、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如有特殊分项工程,由施工企业按有关技术标准自制表格进行评定,并将验收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归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
(二)隐蔽工程验收与试验记录
1、隐蔽工程完工后,按相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签证要齐。
2、各项试验与测试记录,必须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及有关标准进行,表中各项数据真实无误,注明测试依据,签证要齐全。
(三)工程质量的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是应核查下列文件: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检查报告和要求的复验报告;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应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填写、装订和整理
在使用本资料时,其中表格可根据工程量进行增加、减少和删除。目录中的内容按实际资料打页码、资料中每一页占1页码。
1、填写。本资料每个单位工程至少一式叁份,建设、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需增加时由施工单位确定,填写时一律用蓝、黑墨水,字迹要工整。不得用圆珠笔抄写。
2、整理。各种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检测)报告一张为1页,新增加的分项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不够用需复印的材料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打孔。
3、编码。施工企业按上述要求收集整理好资料后,空白及多余的分部、分项全部删除,然后统一用数字号码机按顺序编排页码。“提示”不编写页码。案卷封面、卷内目录不编写页码。
页码编写的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4、装订。资料收集齐全并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按上述要求及目录顺序排列、编码、装订成册。
③ 混凝土灌注桩验收规范有哪些
1.混凝土灌注桩指就地成孔并立即灌注混凝土制成的桩。按成桩工艺的不同分为: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沉管灌注桩、夯扩桩、干作业成孔灌注桩及人工挖孔桩等。
2.混凝土灌注桩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桩体质量检验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4混凝土强度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
5承载力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④ 建筑桩基施工验收规范是什么
说起桩基,其实它就是桩和连接桩顶的桩承台组成的深基础或由柱与桩基连接的单桩基础。如果桩身全部埋于土中,承台底面与土体接触,则称为低承台桩基;如果桩身上部露出地面而承台底位于地面以上,则称为高承台桩基。建筑桩基通常为低承台桩基础。桩基在高层建筑中应用很广泛。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它的部分验收规范。
一.桩基及承太工程验收资料
1.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近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待成桩完毕后验收,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应待开挖到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收。
2.桩基验收应包括以下资料:
(1)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情况。
(3)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4)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5)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6)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桩基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3.承台工程验收时应包括下列资料:
(1)承台钢筋,混凝土的施工与检查记录。
(2)桩头与承台的锚筋、边桩离承台边缘距离、承台钢筋保护层记录。
(3)承台厚度、长宽记录及外观情况描述等。
二.成桩质量检查
1.灌注桩的成桩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成孔及清孔、钢筋笼制作及安放、混凝土搅拌及灌注等三个工序工程的质量检查。
2.对于一级建筑桩基和地质条件复杂或者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桩基工程,应进行成桩质量检测。
3.成桩桩位偏差应该根据不同桩型按相关规定检查。
三.单桩承载力检测
为确保实际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达到设计要求,应根据工程重要性、地质条件、设计要求及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或者可靠的动力试验。
四.人工挖孔桩灌注桩的施工
开孔前,桩位应定位放样准确,在定位龙门桩房在桩位外,安装护壁模板必须用桩心点校正模板位置,并且由专人负责。
其实桩基也是有分为几类的,其中包括:摩擦柱、端承柱、预制柱和灌注桩。那么今天的建筑桩基施工验收规范的部分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
⑤ 桩基施工验收规范有哪些 注意事项是什么
桩基检测规范要求:
1.1、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1.2、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及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检测目的: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结果。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的抗拔摩阻力。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推定土抗力参数判定水平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身弯矩。
钻芯法:
检测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判断或鉴别桩端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高应变法:
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分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
声波透射法检测灌注桩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1.3、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
1.4、基桩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取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或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检测工作程序
2.2、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包括下列内容: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桩基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2.3、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试验周期。
2.4、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
2.5、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内。
2.6、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且不小于15MPa、。
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本条第2、款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规定的时间。
休止时间
土的类型休止时间(d)
砂土7
粉土10
非饱和15、粘性土
饱和25
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
2.7、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2.8、现场检测期间,除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9、当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时,应查找原因,重新检测。
2.10、当需要进行验证或扩大检测时,应得到有关各方的确认,并按本规范第4.1、~4.7、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检测数量
3.1、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3.2、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
1、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
2、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
3、选择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3.3、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6、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3.4、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注:1、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2、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
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3、当符合第3.3.3、条第1~4、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
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
3.5、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
3.5.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3.5.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5.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3.5.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
于2、根。
注:对上述第1~4、款规定条件外的工程桩,当采用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承载力检测时,抽检数量宜按本条规定执行。
3.6、对第3.5、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第3.5、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7、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3.8、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应少于3、根。
4、验证与扩大检测
4.1、当出现本规范第4.5~4.6、条和第4.7、条中所列情况时,应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方法宜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于嵌岩灌注桩,可采用钻芯法验证。
4.2、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4.3、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
4.4、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
4.5、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
4.6、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经确认后扩大抽检。
4.7、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5、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5.1、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5.1、的规定,并按本规范第7~10、章分别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
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原则
Ⅰ类桩桩身完整
Ⅱ类桩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
Ⅲ类桩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
Ⅳ类桩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5.2、Ⅳ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
5.3、工程桩承载力检测结果的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
5.4、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
5.5、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5.5.1、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型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5.5.2、地质条件描述;
5.5.3、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录;
5.5.4、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5.5.5、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5.5.6、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6、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6.1、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基桩检测的资质。
6.2、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⑥ 桩基施工验收规范是什么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检查报告和要求的复验报告;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