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建设监理的存在的问题
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这显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监理单位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人员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处理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
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检查工程质量,而对施工单位的其他工作和事情无权干涉。有人认为监理就是监工,应该整天呆在现场,把主要精力放在具体的施工操作上。而事实上,旁站监督和检查只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而不是监理的全部工作。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参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 很多业主把监理当作质量检查的工具,仅给监理人员授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权,不愿授予或部分授予监理投资、进度控制权(尤其是投资控制权)。
对于只授予监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权的工程,监理人员控制质量的难度就要大得多。这是因为业主未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承包商拿工程款不用经过监理批准,不管工程质量优劣都一样能拿到钱,导致监理人员不能很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倘若业主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监理人员就可以运用经济手段来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从而更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
实行局部监理的工程,进度控制往往不能落到实处。而工程进度加快,就意味着业主投入的资金周转就能加快。没有实行全面监理的工程,其进度往往是失控的,因而也就影响了业主的投资效益。
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到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 ①监理企业的体制问题
我国现在的监理企业挂靠严重,大大小小的监理企事业几十家,但大多数为挂靠外地甲级监理企业的皮包公司。
②监理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监理企业虽然表面上拥有许多职能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减少人员开支,除现场驻地工程师外,只有一名公司经理统管公司大小事务。
监理工作程序不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监理程序工作,是搞好项目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而目前有些监理公司无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监理技术文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照抄照搬。部分监理工程师在编写项目监理技术文件时,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文件,而是照抄照搬监理技术规范文件。
监理工作责任制未落实,总监一人身兼多职,难以真正起到总监的作用。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监理活动中的全权代表,是监理项目的责任主体,项目总监的作用不是一般专业监理工程师所能替代的。而由于目前我国监理行业缺乏总监人才,部分监理企业让一个总监担任四五个甚至更多的职务,使总监难以发挥总监的作用,不能真正履行总监的职责。
2. 工程监理实习中自己的不足和欠缺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的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一般的监理合同以前三个阶段的工作内容为主,很少要求质量保修阶段进行监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前认真审阅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就工程设计图纸中的问题与建设单位及设计院工程师沟通,充分理解建设单位意图和设计思想,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功能及系统组成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2)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积极参加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协助建设方选择有能力、有经验的承包商。3)认真做好施工队伍(特别是总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工作,包括人员、技术、施工设备,确保施工队伍素质与工程要求基本相适应。4)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布置、劳动人安排,工具材料准备、预制中、半成品的生产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与工程建设总进度。5)协助建设方程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工作,作好图纸设计交底,使总承包商及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了解工程设计意图和要求。6)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做好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清楚各自工作的具体要求。7)确认施工图纸的有效性。对设计变更、工艺变动、材料变更、设备选型等都要求相关手续。8)对各专项系统的主要设备、器材,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调整,掌握系统设备的详细资料、消除隐患。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1)对专项系统及各分系统的重要部位,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双控制检查。巡视和旁站相结合,确保工程质量。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和检查中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可视质量问题的大小和轻重,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和“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方、业主,并监督解决。3)各系统的调试、试运转工作,要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并按规范要求填写试验报告。4)对承包单位报来的各项工程报验单,隐蔽单,监理工程师都要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整个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班检),三按制度(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施工)进行监督。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1)对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并及时提供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2)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完工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的结果进行复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协助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四、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内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组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当建设方在使用中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或本监理公司在回访中发现影响使用的质量缺陷时,将派专人进行现场查验。其结果在保修范围内,则通知施工方进行保修。
3. 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然而,监理制度发展至今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以及近年来“取消监理资质”、“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政策的接连出台,不仅揭示出行业所处的困境,也将工程监理生存发展的问题摆到了明面。
1.监理单位受聘于建设单位,很难作为第三方执业,监理的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无法保证;
2.建设单位较少下放工程管理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要求的“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名存实亡,监理角色多局限于质量控制;
3.职能限制进一步局限了监理市场的发展,激烈的竞争环境滋生了恶性竞争,进而致使行业发展陷入恶性循环……
一、监理制度改革进程
取消强制监理,是改革工程监理的主要路径:2014年,深圳率先开展了非强制监理改革试点,后逐渐将试点范围由社会工程扩大至政府工程。随后,山东、天津、湖南等省,以及成都、厦门等市相继加入非强制监理的试点行列。上海、北京两地也于2018年3月和4月相继出台了有关强制监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在部分工程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针对部分地区取消强制监理所带来的施工许可证办理、竣工验收审批问题,住建部于2018年9月修改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删除了原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这意味着,建设单位无需委托监理也可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也是不少地区的改革选择:包括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在内的十余个省份已经开始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2016年起,上海浦东(16年11月)、福建厦门(17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18年5月)、雄安新区(18年12月)这四个地区也陆续开始试点建筑师负责制。
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是目前工程监理制度改革的又一创新发展方向。2019年1月11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四十四条明确:结合BIM、CIM等技术应用,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2020年3月1日,依据北京市住建委《关于优化本市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单位在可不聘用工程监理的项目中可通过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IDI”),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二、监理行业转型机遇与趋势
随着上述改革政策的不断推进,全国取消强制工程监理的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监理从业人员对于行业未来发展的危机与恐慌感也越发强烈。但从监理资质管理、市场需求,以及监理制度改革的深化发展来看,工程监理制度变革危机同样孕育着行业转型发展新机。
(一)从监理资质管理方面来看
首先,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起步发展时间相对较晚,但行业对于监理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要求较高,尤其知识结构要求较为复杂,工程技术、法律知识、合同管理、计量知识缺一不可;加之,国内监理行业长期存在的不规范市场竞争,监理取费较低,造成监理行业出现大量的人才流失现象,这导致国内监理市场长期存在较大的人才缺口。
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10月13日,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共213135人。而据估,同期全国高端监理人才的市场需求约在60万人左右。因此,客观上,国内工程监理市场对于监理人才有着较强的市场需求。
其次,从监理职业资质管理的政策动向来看,国家对于高级监理人才也表现出迫切的市场需求。
2019年12月23日,住建部与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
2020年2月28日,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不仅指出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还取消此前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中的中级职称限制,将原本2年的考试周期改为4年,大大降低了监理工程师的考试门槛,提高考试通过率。
此外,随着近年来全国社保联网,认证合一查处更加严格,监理市场长期存在的挂证现象也得到一定缓解,市场对于有效监理工程师资质的需求日益强烈,这都为监理人员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机遇。
(二)从监理制度改革的深化发展来看
各地区积极探索取消“强制工程监理”后的代替方案,目前主要包括建设单位自营模式、外部聘请监理单位模式(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模式、购买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模式。
1.建设单位自营模式
在自营模式下,由建设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部工程师,履行监理职责。实际履行监理职责的相应人员,属于建设单位的内部员工,而非单独的一方责任主体,其只需对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不承担政府赋予的责任。原有的法定监理职责由建设单位承担。
这符合近年来,国家不断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政策意见,能够倒逼建设单位主动重视项目监理工作的规范性与合理性,改变过往“五方责任”制度下责任边界不清晰,质量安全事故多由监理单位“买单”的情况,有利于促进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2.外部聘请监理单位模式
取消强制工程监理后,建设单位还可以通过委托外部监理单位的方式对项目工程进行监理服务。目前这种方式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即地方住建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若干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如需聘请外部监理单位,需通过政府网站申请,从上述监理单位中进行选择。
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即是避免了过往工程监理投标中的不健康低价中标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安排,确保监理单位的资质能力,规范监理执行。同时,由于监理服务费用经由住建部门按程序向财政部门提请支付,避免过往建设单位以监理费“挟制”监理单位的不规范市场现象发生。在这种监理模式下,工程监理人员有着较好的监理环境,能够有效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有利于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3.全过程工程咨询与IDI保险
除了建设单位自营模式与外部聘请模式外,部分地区还提出以“全过程工程咨询”与“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代替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从形式上来看,全过程工程咨询与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我国接轨国际惯例,在建设工程领域创新应用的全新工程管理模式,与工程监理制度是代替与被代替的关系。但从监理行业发展来看,无论全过程工程咨询还是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都是国内新兴的工程管理行业,客观上极为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这就为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发展机遇。
以全过程工程咨询为例
工程监理的本质即为一种工程咨询管理服务,理论上的监理职能更是覆盖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咨询管理,但碍于国内监理制度发展定位模糊,监理职能的发挥往往局限于施工阶段,并未完全体现出监理行业的原本价值。
监理行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升级,能够重新塑造监理行业价值,真正发挥工程监理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咨询管理功能,有效拓展工程监理的纵向业务延伸。
此外,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中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同样具有覆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特征,且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质量管理服务机构有着良好的质监环境条件,不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影响,能够最大限度发挥监理原有的质量安全监管功能。
4. 工程监理这个工作难做吗
理论知识还是特别重要的,不然怎么审方案,怎么看人家干的活,当然,各方关系也要注意。一般在正规工程施工,监理不需要考虑太多,违反原则的事就是不允许的。大家干活的,明白的很,施工单位也知道他干的事会不会影响到监理的利益。
5. 工程监理工作迷茫
你好!
我能了解你的感受。
因为我也有过你的经历。
我给点建议:
一、对自己的专业和工作,还能找回以前的热情和兴趣吗?这个是最重要的。土木工程专业应该是大专以上吧,那么你最美好的青春时光都是在为专业而努力!现在如果你放弃,正如你所说,不仅仅是2000多元的月薪哦!
二、如果你放弃现在的工作,考虑转行。那么你即将面对的是从零开始。
三、“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做腻了想换工作,还是根本这个工作不是自己喜欢想要的”这个问题你就要认真仔细客观分析一下:做腻了想换工作只是一时情绪;追求自己内心真正喜欢的工作重要,还是改变自己工作情绪继续现在地工作?都要先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