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求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设计图纸清单。设计单位需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图纸。
设计:某设计单位
出图:某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将图纸给甲方,甲方(或开发商)把图纸给与他签合同的施工单位。
简单说流程是:设计单位(设计和出图)---开发商(收图)---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甲方签定合同,帮甲方负责监理)。流程上可以没有承包商的事。设计单位与甲方签署的合同,合同包括图纸等,也就是说图纸只能交给甲方。这个环节没施工方的事儿,也没“承包商”的事儿。如果你看见设计单位把图纸给施工单位了,那合法的解释只能是甲方授权,施工方去取图而已。
“承包商”这个角色通常出现在与施工单位合作的环节中(法律规定承包商可以承包部分非主体工程的施工等工作)。“承包商”不等于“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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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三门峡陕州区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加快工作进程,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依据《河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意见》、《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细则(暂行)》、《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严格控制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的通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指引》、《河南省易地脱贫搬迁实施方案》、《三门峡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陕州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创新机制,精确扶持;区负总责,乡(镇)落实。
第三条 陕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搬迁农户住房和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从2016年开始,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2018年基本完成全区共搬迁18516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其中2016年完成5929人;2017年完成6562人;2018年完成6025人。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显著改善搬迁农户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完善新村水、电、路、气、网、讯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效解决搬迁农户“出行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发展难”问题。通过巩固提升,同步推进产业培育和转移就业,真正实现搬迁农户“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
③ 求~!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试运行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学习、借鉴兄弟省区试点经验,9月10日至21日,由我处和办公室牵头组织百色市、平果县、隆林县、天峨县、天等县等发展改革系统同志赴青海、甘肃两省(以下简称“两省”)学习考察和调研。此次学习考察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的形式,现将学习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青海省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0个。2004-2008年累计搬迁人口1.37万户、6.68万人。搬迁项目总投资8.4亿元,其中国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4.4亿元。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解决贫困群众温饱为中心,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多方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经过多年努力,到2008年底,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197.67万人下降到75.7万人。安置方式主要有集中安置、自主安置和跨县安置三种方式。
(二)甘肃省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3个。2008年国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2.7亿元,搬迁人口6.13万人。自2001年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国家累计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专项资金14.6亿元,搬迁人口34万多人。主要安置方式:1.从山梁沟壑区及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点集中安置。2.依托中小型水利工程,通过合法开发荒地或利用农场闲置地集中安置。3.依托县城、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安置。
二、主要做法
从“两省”考察情况看,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保护,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安置区基础设施完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部分迁入区主导产业初步形成,通过实施搬迁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脱贫步伐加快,致富空间进一步拓宽。“两省”试点工程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成立了易地扶贫开发项目领导小组,指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部门工作分工。在市、县政府领导下,发改、扶贫、国土、建设、水务、教育、卫生、农业、林业、交通、电力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采取调配、置换等方法重点为搬迁解决土地困难问题。对确需跨村安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划要求统一征用安置地。同时积极开展对原居住点的土地整理,实现了占补平衡。注重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迁入地的水、电、路、文、教、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注重规划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结合新时期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级规划,对每个项目迁入地的土地、水源、水质及上学、就医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经过多方案比选,选择无地质灾害,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有水源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良好的地区。实施的每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做到入户调查、实地察看,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群众愿望,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顺利实施打好基础。为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效益评估和易地扶贫规划编制,今年上半年青海省在省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
(三)加强资金整合,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后续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等各项内容,在扶贫整村推进、产业贴息扶持、农村劳动力培训、以工代赈等方面,结合新农村建设多方筹集资金,集中技术、人才、物资及各方力量。“两省”特别注意加强计划管理和计划衔接,凡上报国家计划不再随意变动,按当年计划来尽早开工项目。在国家计划资金未到的情况下,市县农户和工程队预先垫付,重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例如甘肃省2009年的计划到10月止已实施完成60%,有50%农户今年底可以迁入新居。大多数地区能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批复和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三、考察体会
通过考察、参观比较,考察组成员对易地扶贫搬迁有了更直观、更深层次地了解和认识。大家深深地感到:试点工程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区贫困人口脱贫和发展问题。此项工程确实是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群众满意工程,是一项造福群众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更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将其实施好并达到预期目标必须付出加倍的艰辛。
(一)以产业发展定搬迁规模,是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千头万绪,但最重要是应解决产业发展问题。有了产业支撑,搬迁后生计就能得以解决。青海和甘肃两省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高度重视产业发展,所有安置点都以产业为依托,并根据各自情况,宜农则农、宜牧则牧。搬迁群众生活越过越好。以产业发展推动搬迁、带动搬迁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也是我们这次学习考察感受、体会最深的一个问题。
(二)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开发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实施好项目的前提和基础。在项目实施前,首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的方法、政策,深入迁出村镇,了解农民搬迁意愿,积极宣传易地搬迁的政策、补助标准等,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使搬迁群众对享受的权利和政策心中有数,调动他们参与搬迁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其次,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区水土资源进行普查、评估、论证,选择环境容量许可,水土资源、社会条件好,产业开发潜力大,承载容量大的土地进行规划,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地点和规模,在此基础上,精心编制实施方案。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权、利是实施好项目的关键。易地搬迁工程投资大,建设任务重,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许多难题需要下大力气去解决,只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到机构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任务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
(四)严格制度管理是实施好项目的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工程建设、群众搬迁安置、土地调整、政策协调、户籍管理等多方面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制订切实可行的工程和资金管理制度,既可保证工程建设有章可循和工程建设质量,又能促使资金按时到位,此外建立完善的移民管理制度,对保证安置区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至关重要。
(五)加大项目监督与检查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牵涉许多单项工程,工程质量的优劣,关系广大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试点工作的成败,此外,试点工程政策性很强,在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许多不可预料的困难和问题,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工作建议
为确保我区试点工程建设取得实效,结合试点工作前期开展情况,借鉴外省试点经验,下一步我们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展主导产业,加强搬迁群众培训。搬迁群众从原居住地搬迁到安置区,对新安置点的生产生活方式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各工程实施县(市、区)要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依靠搬迁广大群众,努力发展经济,解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和问题。随着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土地价格不断上升,集中安置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要选准搬迁点和产业发展。产业发展可以实行一主多副的办法,确保产业有较好发展。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安排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传、帮、带等措施,使搬迁群众掌握实用技术,提高生产技能。同时各地要依托安置区资源优势,围绕龙头企业和区位优势,面向市场,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并按照农牧结合和集约化经营等思路发展生产,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增收渠道,使搬迁群众能够依靠产业脱贫、致富。
(二)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易地扶贫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全程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搬迁对象审查、搬迁农户管理卡和搬迁人口资格审查表及安置区土地调配确权情况登记表填制、施工技术指导、工程质量检查、资料整理和进度报表上报等工作。对工程定期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资金到位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资金使用不合规以及实施内容与批复方案不符的,要严肃处理,及时整改。自治区易地搬迁办公室将根据各地上报工程实施情况对试点工程进行检查、指导。
(三)切实做好项目整合工作。在试点工程中,由于国家投入资金有限,要在短期内解决搬迁群众生活及发展问题,还有一定难度。要坚持生产、生活并重,充分考虑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扶持后续产业发展等问题,要完善安置区农技推广、农畜产品流通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只有加大力度整合相关部门资金,通过多部门综合扶持,才能尽快帮助搬迁户实现稳定脱贫。因此,要积极引导交通、农林水牧渔、国土整治、基层政权建设、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在保持原有的管理渠道不乱、资金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以县为单元,以项目为支撑,以规划为基础,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做好项目整合工作。县(市、区)政府发挥统筹全局、领导和协调各方作用,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业务范围做好实施方案中单项工程设计方案和项目的对口报批工作,保证项目落到实处,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
④ 基础分部验收都需要什么资料
一、地基验槽记录二、预检工程记录三、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四、地基钎探记录五、基础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六、基础混凝土开盘鉴定七、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八、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九、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十、土方分
⑤ 望江扶贫搬迁验收要什么样的一个标准
1、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哪些人群?
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
2、问:搬迁对象的确认有什么程序?
答:根据省扶贫办颁布的《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认办法》(湘扶办发[2016]1号),搬迁对象的确认,首先要将县(市、区)政府正式确定的“十三五”期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寨的名称向社会公告,经过上述范围内的贫困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及公示、县级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搬迁协议五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要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保证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3、问:在县(市、区)政府正式确定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同一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寨内的其他群众能否一起搬迁?
答:考虑到迁出地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具有同质性,在充分尊重这些农户意愿的基础上,这些农户可以一起搬迁。对此,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扶持上,无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是其他农户,国家政策一视同仁,但在安置房的建设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其他农户要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4、问:搬迁安置方式和安置模式有哪些?
答: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安置模式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购房安置四种。
5、问: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答:建设内容包括搬迁户安置住房,水、电、路、气、网等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纳入统筹规划的同步搬迁人口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6、问:建设费用归谁出?费用标准是多少?
答: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建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安置住房建设由中央投资、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和农户自筹三部分组成,其中,中央投资为人均7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中央投资不需要偿还,地方政府统筹资金由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公司偿还,不需要搬迁户偿还。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7、问:安置住房建设面积是多少?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住房建设以“保障基本、安全适用”为原则,建设面积严格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内(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面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8、问: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加,按人均25平米建设面积不够用,能否扩大?
答:对于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9、问:补助方式有哪些?
答:集中安置可由县(市、区)政府统规统建房屋或购买房屋分配给搬迁户。分散安置可由县(市、区)政府购买房屋分配给搬迁户,也可以将资金直接补助给搬迁户,由搬迁户自行购房或统规自建房屋。具体采取何种补助方式,由县(市、区)政府征求搬迁户意见并结合搬迁安置规划后在搬迁协议中明确。
10、问: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原有住房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答:无论采取何种安置方式,易地搬迁贫困农户的原有住房要拆除,其宅基地由县(市、区)政府收回复垦。
11、问:住房建设是否有统一设计?
答:所有住房原则上要按住建部门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住宅设计图集的要求,规范建房风格、层数、规模等。
12、问:搬迁安置房的产权如何界定,搬迁后农户的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有何变化?
答: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处理安置房产权相关问题。搬迁户在住房建设中投入了自筹资金,新房建成后,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原宅基地由政府统一收回,搬迁户在迁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继续有效。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自己不出钱,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新宅基地和建房费用为农户自筹,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在迁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继续有效。
13、问:搬迁农户的生计问题怎么解决?
答:易地扶贫搬迁既要“挪穷窝”、也要“换穷业”、“拔穷根”,最终目的是通过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和生产发展条件在2020年前实现稳定脱贫。国家对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技能培训与搬迁工作同步推进。实施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加大对搬迁对象后续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应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制定各种扶持办法,如“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就业培训+公益岗位”、“资产收益+物业经济”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14、问:搬迁贫困户是否有搬到县城的可能?
答: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各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规划而定。在条件允许,有就业渠道的地方,可在县城安置部分搬迁贫困户。
15、问: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计划生育受处罚户能否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答:可以享受。
16、问: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的无房户能否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答:可以。虽然无房户在村内无宅基地无房屋,但依法可申请宅基地建房,可视同为符合条件的扶贫搬迁户。
⑥ 怎样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面临农户不愿拆除旧房的问题
1、精准搬迁对象。明确搬迁程序选准搬迁对象是异地扶贫搬迁成功的前提,一定要因地制宜,偏远山区条件艰苦、人口分布分散的农民,可根据条件,实行整村搬迁。
2、了解农户基本现状。进村入户登记与倾听驻村小组意见相结合,普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切实做到普查到户、逐户建档立卡、完备档案资料,确保应搬迁群众全部登记造册。普查工作要尤其注意对符合搬迁条件而又缺乏搬迁能力和意愿的困难群众进行详实的调查摸底,建立专门的普查档案。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申请、初定对象、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的标准化工作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
4、科学布局。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安置区域,合理确定搬迁重点和规模,结合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优先安排搬迁深度贫困户。制定搬迁考核标准,不能只用单一指标衡量农户是否贫困。围绕困难群众的搬迁安置要逐户建立档案、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验收销号,防止工作中出现避重就轻、避难就易、“搬富不搬穷”的问题。
5,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着力“微型金融产品”的开发。即开发适合穷人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村镇银行发展、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小额信用贷款,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最后,社会资金支持。加大公益资金支持力度,在所得税前减免用于异地扶贫搬迁等扶贫事业的捐赠。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开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内外资企业进驻新村,并为之提供优惠政策。
(6)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验收资料清单扩展阅读
最近随全国政协民宗委到广西、甘肃、云南等民族地区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看到这项工作已取得多方进展。
由于搬迁区域主要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搬迁对象主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面临诸多特殊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深认识,因地制宜,逐步改进。
注重加强搬迁户后续发展能力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自“八七扶贫”实施以来,有条件、有能力搬迁的群众很多已迁出,尚未搬迁的相对缺乏市场经济意识和生产生活技能。移民安置区受土地限制及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薄弱影响,普遍开发空间偏小,很难提供充足就业岗位。
搬迁群众有的继续耕种原籍承包土地,成为农忙住“老屋”,农闲住“新宅”的“两栖”农民,他们普遍希望保留原有承包地。后续发展是检验易地扶贫搬迁成败的关键。
建议各地结合搬迁群众自身条件、就业意向、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就业的企业,适当减免税收。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每个贫困户都有企业可以依托。
完善搬迁项目申报、考核、验收等程序衔接。易地搬迁用地从申报到获批一般需要6至10个月,安置区规模较大工程一般要跨年度实施。而目前年度搬迁计划及资金下达,与考核验收同年度内进行,这势必造成当年的搬迁任务无法在年底完成。
建议地方政府在年底前上报第二年本省区易地扶贫搬迁建议计划,有关部门抓紧审核,力争各项资金及早下达,给地方政府比较宽裕的实施时间。
在控制搬迁用地总量前提下,可以将用地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主管部门。根据不同项目的工程量,实事求是确定工期,指导地方承接、用好来自各渠道的资金。
适当放宽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政策。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单列扶贫搬迁用地指标,迁出地复垦难度大、效益低,“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难以落实。安置房建设项目需交纳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十几项费用,每平方米税费200至300元,地方上负担沉重。
建议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设立专项用地指标,允许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债务、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支付安置点土地征用费用。参照棚户区改造项目办法,国家和地方出台安置区建设、投融资平台税费减免政策,指导地方用好用活用足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支持搬迁群众参与住房建设同时防止因建房返贫。目前有关文件规定,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不能超过一定面积。而有些经济条件稍好的搬迁户希望,允许适当贷款,加上自己的努力,把房子建得宽裕些,否则后续建房成本会增加很多。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是贫困群众,要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艰苦奋斗,主动脱贫。建议根据搬迁户实际经济能力,允许通过适当借贷或出工出力等方式参与住房建设。同时要坚决防止盲目扩大住房面积、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和过度装修,杜绝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⑦ 乡镇的易地扶贫项目申请验收半年了没验收结果,该怎么办
一般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当年10月前主体要完工,当年底要配套完工入住。
⑧ 精准准扶贫各项工程验收表
中国正推进实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精准扶贫十大工程分别为: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龙头企业带动。这其中,既包括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等“传统项目”,也包括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等新手段新方法。
精准扶贫的基础是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截至2014年11月30日,中国各地已经全面完成了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工作,共识别出贫困村12.8万个,贫困人口8800多万。
⑨ 易地扶贫搬迁一构架三清单内容是什么意思
意思:“易地扶贫搬迁一构架三清单”是贵州省委提出的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党的建设的管理模式,包括建立党的组织架构、社区公共服务清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清单、社区党组织建设清单等工作模块。
目的:在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社区探索实践“一架构三清单”管理模式,积极为搬迁群众提供多功能的公共管理服务,为搬迁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9)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验收资料清单扩展阅读:
贵州省册亨县的“一架构三清单”的管理:
1、建立新市民社区党的组织架构。在高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社区设置党工委、管委会,下设相应基层组织;其他新市民社区设立党总支、党支部和居委会,由搬入地乡镇(街道)管理。
2、建立新市民社区公共服务清单。结合全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1+13”政策体系,由住建、文化、人社、教育、卫生、民政等12家部门牵头提供规划建设服务,着力提升新市民社区教育、医疗、就业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水平。
3、建立新市民社区便民服务清单。围绕最大限度满足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生产生活所需,梳理出社保类、计生类、民政类、司法类、代办类、其他证明、文化活动等7大类23项服务清单。
4、建立新市民社区党的建设清单。在2万人左右的新市民社区派驻党工委、管委会,其他新市民社区设立党总支、党支部和居委会,由所在乡(镇、街道)管理。促进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
⑩ 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是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十五”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共安排国债资金56亿元,搬迁120多万人,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易地扶贫工程。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