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电工程验收怎么写
水电作为家居中的隐性工程,如果验收时不注意就会给后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来说,水电验收的要点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水路验收要点: 1、试压 (1)打开进水阀,从管道最低出水口缓慢灌水,充分排出管道内气体后拧紧试压泵开关。 (2)封闭总进水阀,对管道缓缓升压,升压至划定的试验压力后,观察接头、堵头是否漏水。 (3)PPR、铝塑PPR、钢塑PPR等焊接管保持30分钟以上,铝塑管、镀锌管等非焊接管保持4个小时。测试时间结束,压力下降不超过0.05MPa为合格。 2、水卸压 确认试压合格后,将管端接上配水件,以工作压力供水,分批开启配水件,检测各出水口是否畅通。 二:电路验收要点: 1、检查:检查房子的对讲、紧急呼叫按钮是否正常,入户门铃是否正常,保险插座的安全,电视宽带的插座,包括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等数目和安全性。 2、电气线路开关箱的安全:电器线路的安全方便,按规定每套住宅回路数不宜少于5个,开关箱内开关安装牢固,可换动检查,是否有松动现象。 3、电笔测试插座面板:用电笔测试一下插座面板是否有点,房屋中所有的开关、插座及总电阀是否有问题。 4、拉阀断电测试:电闸及电表在户外的,应检查其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户内有分闸的,也应同样分别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看电表是否通电:电表安装目前多为10(40)A单相电度表,运行是否正常。 水电改造在家居装修中是一个重要环节,一旦出现大的隐患损失都比较大,而且维修起来往往会带有较大的破坏性。所以装修的朋友们一定要重视水电改造,做到有的放矢,避免造成后期损失。
2.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验收意见如何填写
填写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国家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验收标准对施工结束的建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验收,并且出具有关法律文书。
3. 水利枢纽取水工程验收 有什么意义
水利工程的验收主要分法人验收与政府验收,具体的验收方式、验收内容、由谁组织、各种验收应满足的条件、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及备查的资料清单等,执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4. 给排水工程验收有什么规范麻烦详细说一下。
给排水工程验收规范如下:1?.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2.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3.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以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4.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5.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6.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检查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下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7.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和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2)?气、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3)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8.散热气组对后,以及整组出厂的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9.地面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10.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查方法:稳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渗不漏。??11.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2)?高温系统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检查方法: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降致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使用塑料管的采暖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将压力降至工作压力的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12.系统冲洗完毕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转和调试。??检验方法: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设计要求。??13.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引用水卫生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14.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5.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取水的申请和受理
实行政府审批制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备案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取水工程开工前,提出取水申请。 需要申请取水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其中,取水量较少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应当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情形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的格式及填报要求,由水利部规定。 《取水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
(一)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二)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四)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五)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 申请人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向其中最高一级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采利用地下水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取水许可权限属于流域管理机构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取水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分别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取水许可权限属于流域管理机构的,接受申请材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转报流域管理机构。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审批机关为不同流域管理机构的,接受申请材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同时分别转报有关流域管理机构。
初审意见应当包括建议审批水量、取水和退水的水质指标要求,以及申请取水项目所在水系本行政区域已审批取水许可总量、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等内容。 取水审批机关审批的取水总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或者本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在审批的取水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流域和行政区域,不得再审批新增取水。 《取水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不予批准的情形包括:
(一)因取水造成水量减少可能使取水口所在水域达不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三)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四)退水可能使排入水域达不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的;
(五)退水不符合排入水域限制排污总量控制要求的;
(六)退水不符合地下水回补要求的。 取水审批机关决定批准取水申请的,应当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
(二)退水地点、退水量和退水水质要求;
(三)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要求;
(四)计量设施的要求;
(五)特殊情况下的取水限制措施;
(六)蓄水工程或者水力发电工程的水量调度和合理下泄流量的要求;
(七)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事项;
(八)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审批机关为不同流域管理机构的,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联合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以下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二)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四)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
(五)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六)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七)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还应当提交经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
地下水取水工程,还应当提交包括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水质分析报告等内容的施工报告。
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由不同流域管理机构联合签发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流域管理机构报送材料。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后20日内,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进行现场核验,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取水许可证。
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由不同流域管理机构联合签发的,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联合核验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对验收合格的,应当联合核发取水许可证。 按照《取水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取水申请书;
(二)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对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决定是否批准延续。批准延续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不批准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一)取水量或者取水用途发生改变的(因取水权转让引起的取水量改变的情形除外);
(二)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的;
(三)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的;
(四)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及污水处理措施发生变化的。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告其上一年度新发放取水许可证以及注销和吊销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6. 对水库工程管理考核验收中提出的意见要怎样整改
一、进一步建立和落实水库建设防汛、安全责任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省水库建设必须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建设防汛、安全责任制,全省各地要对正在实施和今后将要实施的所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
7. 怎样写工程验收意见
填写工程验收意见是填写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填写工程验收意见要科学、准确,勘察设计代表、现场服务到位。
对工程监理的评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开展监理工作,对工程重要结构部位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监理服务工作满意。
(7)关于取水工程验收意见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治疗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