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质量监理 > 装修工程消防验收试验室要求

装修工程消防验收试验室要求

发布时间:2021-08-12 11:17:42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是什么应该注意什么

室内检测有两大类型:1、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居环境健康要求,依据的标准是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环保验收检测,依据的标准是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⑵ 装修消防报备要求

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做法: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应提交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者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

(1)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需在备案系统上查询到该建设工程已抽查合格;若抽查不合格,则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复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属1998年9月1日之前已投入使用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试验室要求扩展阅读:

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不需要消防备案,反之,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则需要消防备案。

《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和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按照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⑶ 精装修消防验收需要哪些材料

(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或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二) 建设单位提营业执照、代码证、资质证书等,建设单位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四) 建筑主体及消防设施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或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五)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明,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六)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七)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等单位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及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现场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等
(九)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⑷ 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

根据你们跟消防支队的关系来说,关系好的话,提供一部分就行了,如果一般般的话:
1、不能只提供面层的检验报告,一些木作、隐蔽工程的材料也要提供,尤其是防火涂料一定要有。
2、只要检验报告上有耐火等级就行,不用消防局的耐火等级的检验报告,记得把合格证也撕下贴上,检验报告跟材料供应商要,一定是红章的原件(大部分是彩色复印件,也可以)。
3、油性涂料、塑胶地板都有耐火等级的检验报告,室外铺的木隔板也有防腐、防虫蛀和防火检验报告,都在检验报告中体现出来的。
4、消防验收还需要装修施工图、竣工资料等。
5、消防验收应该是甲方提出申报,由装修施工队、消防施工队配合,主要是消防施工队的配合尤其重要,没监理啥事,监理主要在施工阶段起作用,只要竣工资料齐了就行了。

⑸ 室内装修消防竣工验收需要什么感谢

基本和新建工程一样。
一、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许可审批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审批流程
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核→技术复核→负责人审批→送达
五、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七、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的权利
1.消防验收结果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消防验收结果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向所属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所在地县、市或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要求查阅消防验收结果、监督检查记录,或者复制有关资料;
4.公民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验收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批评、控告、举报、投诉。
(二)承担的义务
1.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2.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3.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施工单位;
4.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5.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6.申请人申请消防验收,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7.申请人不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消防验收;
8.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变使用性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提高相应消防技术标准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验收。

不同之处是装修工程需要附上“原建筑通过消防验收”的相关手续。

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需要哪些手续

1.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提供(原)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提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5.消防产品登记表; 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身份信息证明(扫描标签); 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8.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附检测单位资质); 9.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检测报告; 10.竣工图纸(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 11.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⑺ 室内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或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二) 建设单位提营业执照、代码证、资质证书等,建设单位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四) 建筑主体及消防设施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或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五)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明,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六)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七)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等单位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及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现场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等
(九)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⑻ 室内消防验收规范

内容提要:
一、接管验收手册 3
1、物业验收程序 3
2、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资料 4
3、物业档案资料移交 4
4、物业接收工程项目验收依据 5
5、物业工程验收移交项目 6
物业工程移交项目表(一) 6
物业工程移交项目表(二) 7
物业工程移交项目表(三) 8
物业工程移交项目表(四) 9
二、物业设施交接 9
1物业设施交接书 9
2、消防系统验收及表格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报告 11
系统竣工表 11
验 收 表 13
3、冷、暖通空调系统验收及表格 15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1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5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16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17
冷冻水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18
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18
设备单机试验记录 19
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0
采暖系统水压实验及调试 21
中间验收记录 21
4、金属管道工程验收及表格 22
质量检验 22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23
建筑排水用UPVC硬聚氯乙烯螺旋管 23
地下防水工程 24
5、室内给水系统 25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6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7
6、室内排水系统 27
卫生器具验收 28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29
7、电气施工验收 29
一、电气照明装置验收 29
二、IKV及以下配线工程 30
三、低压电器施工 31
四、高压电器施工 31
五、电力变压器施工 33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5
一、质量验收 35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36
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7
9、砖石工程施工验收 38
10、建筑地面工程验收 38
11、玻璃幕墙工程验收 40
12、装饰工程验收 42
一、抹灰工程 42
二、吊顶工程 43
三、隔断工程 44
四、饰面板(砖)工程 45
五、涂料工程 46
六、裱糊工程 47
七、刷浆工程 48
八、花饰 49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含以下内容:扩建化学危险物品储存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许可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WBR>第十条。

许可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消防局、各区县消防处、科(大队)按现行分工分别实施:

(一)</WBR>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建审的项目由防火监督部验收办验收;

(二)其它项目按照管辖分工原则行使行政许可权。

许可条件:

1、建筑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WBR>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筑内装修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WBR>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WBR>结果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结论为合格;

3、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WBR>的检测报告表明所检材料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4、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WBR>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5、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WBR>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许可数量:总量无限制(但每个工程只许可一次)

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不收费

许可时限:</WBR>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许可实施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WBR>一式两份);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WBR>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上填写各种消防产品(</WBR>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

(6)《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2.申请人申请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5)《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WBR>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

二、受理

1.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WBR>待施工完毕后再行申报。

2.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给与申请人受理回执单,</WBR>将申报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WBR>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

(一)初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WBR>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本岗位责任人:初审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单,</WBR>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的,终结审批,</WBR>在审批单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二)复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WBR>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与审核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业务处处长和防火部领导或区县消防处(</WBR>科)大队的副处长(副科长)副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WBR>并填写审批单。

(三)审定

1.标准:与复审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处长(</WBR>科长)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 ,在审批单上填写审定意见,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WBR>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单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四)告知

1.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2.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员办事结果;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并交业务部门归档。

对通过审定的,通知申请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WBR>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WBR>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措施:

1、此项审批将作为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WBR>对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2、</WBR>受理情况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注:受理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发放《告知单》,</WBR>申请人也可通过登录消防局网站直接下载相关申报表和《告知单》。

13、园林绿化工程验收 49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 49</WBR> </SPAN></li>

⑼ 二次装修工程中,消防方面达到什么条件就必须要做第三方消防设施检测有哪些明文规定

你二次装修的话就需要消防验收,你要验收的话当然就需要第三方检测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须知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即消防产品认证(认可)证书、发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即型式检验报告、阻燃制品标识使用证书和检验报告等)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暂不需提供,可要求提供由具备相应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资格出具的消防设施调试检验报告)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纸、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建设单位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8、广东省建设工程内部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告知单;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

不过是否需要第三方检测还是以当地的消防局为准

与装修工程消防验收试验室要求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苏州假山景观设计工程 浏览:862
哈尔滨工程造价招聘 浏览:937
建筑工程土建劳务分包 浏览:632
道路监理工程师 浏览:476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在本校吗 浏览:370
河北工程大学保研率多少 浏览:287
有学质量工程师的书吗 浏览:479
康乐县建筑工程公司 浏览:569
助理工程师二级 浏览:872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考试时间 浏览:901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题研究 浏览:881
工程造价图纸建模 浏览:888
辽宁恒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93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 浏览:737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兴趣爱好 浏览:316
密歇根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专业 浏览:388
广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浏览:31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参考书目 浏览:858
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浏览:270
云南工程监理公司排名 浏览: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