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已验收转固,工程扣款从质保金中扣除
如果你们是工程队的话,你们走应收账款。
如果你们是甲方的话,你们挂应付账款。
发票是必须全额开具的。
② 何为质量保证金按09版规定如何扣留和退换
实务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完工时,不管是否最终办理结算,均会扣留建筑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未能取得这部分工程款,一般也不会开具这部分工程款的票据。在会计核算时,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提应付未付的质量保证金,借记开发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那么,开发企业提取的质量保证金能否在税前扣除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针对有关预提(应付)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中两项内容是:
第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第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由此可见,开发企业对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纳税筹划时,首先要保证提取质量保证金的及时性和合理性。所谓及时性,是指开发企业应将质量保证金归集到所属年度的开发成本中;所谓合理性,是指开发企业提取的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应有对应的经济事实、项目资料作为支撑,例如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及进度资料等。其次,开发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注意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预提(应付)款项备案方面的管理要求。最后,开发企业应对预提(应付)款项(包括应付未付的质量保证金)与提取当年税前扣除金额、已税前扣除金额及最终开票结算价款不一致的金额作正确的纳税调整,并建立系统的纳税调整台账。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该项规定的意思是,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所对应的开发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得计算扣除。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因未能取得票据而不得计算扣除这部分开发成本,在土地增值税分项目或分期清算、房地产开发项目滚动开发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在某项目或某期开发产品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偿付质保金并取得的票据如何处理呢?是计入下一期的开发成本还是过期作废?如果计入下一期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可能影响各期开发成本的真实性,同时为人为调节各期的土地增值额和土地增值率留下了空间,与土地增值税分项、分期清算的目标相违背。如果过期作废,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失公平。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开发企业结合开发项目特点进行合理筹划。由于同一地块分期、滚动开发的特点,决定了开发成本结算也会分期、滚动发生,只要前后几期项目中的某一分部工程(如土建、安装、装饰等)是由同一施工企业完成的,那么,开发企业可以将应扣留的已完工的前期工程项目质保金在后一期应结算的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同时与施工企业签订补充合同明确约定,一旦已完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在后一期项目进度款中扣留的质保金将不予支付,进而要求对方将前期已完工工程按结算价款全额开票。至于最后一期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在进行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价款结算时,应在充分考虑税法的要求,尽可能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期内取得与全部开发成本相应的合法凭证。
③ 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何处理
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何处理?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建筑单位为保证承建单位工程质量所应付未付的工程押金款,一般在工程保质期到期时,建筑单位确认承建工程无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会无条件的支付给承建单位的,因此,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应按开发产品成本预以扣除。
④ 工程质量不过关,扣保证金,证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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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的质量保证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所谓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规定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修复费用,需要由施工方承担,质量保证金就是说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相关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够的部分在向施工方追偿。
如果质保期内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完后退还给对方质保金。
⑤ 工程保修金怎么计算
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的资金。
保修期满,承包人履行了保修义务,发包人应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承包人。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的金额。按照陈印大师的说法,缺陷责任期的定义是:如房屋设计是按照七级抗震设防烈度来设计的,其目的是要保证房屋在七级地震的情况下不损坏。
(5)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何扣除扩展阅读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⑥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账务处理
在计在建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 50
贷:应付账款 50
转这五万元时
借:应付账款 5
贷:其他应付款--工程保证金 5
(6)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何扣除扩展阅读: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⑦ 工程中的质量保证金是怎么回事,如何计算
工程中的质量保证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所谓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规定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修复费用,需要由施工方承担,质量保证金就是说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相关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够的部分在向施工方追偿。
如果质保期内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完后退还给对方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