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需符合什么标准
质量评定标准
11.3.1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成果文件的格式应符合本标准11.1“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11.3.2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的过程文件归档应内容完备并记录真实,符合本标准11.2“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11.3.3鉴定成果文件中的鉴定范围和内容必须符合鉴定委托。鉴定成果文件表述的鉴定范围和内容应严格按照委托书的委托,不得作出不符合委托的鉴定表述。
11.3.4在合同约定有效的条件下,鉴定成果文件中该鉴定采用的鉴定方法应符合当事人的合同约定。
11.3.5对于因合同无效、事实不清、证据不力或依据不足且当事人无法达成妥协,导致鉴定机构独立选择鉴定方法或无法确定的项目、部分项目及其造价,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报告中逐项提出作出结论或不能做出结论的原因,提交当事人双方的分歧理由,必要时做出估价或估价范围供委托人参考。
11.3.6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成果文件中,鉴定成果文件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3%。
㈡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什么
质量标准是合格或者优良。工程造价的成果文件是最终验收评定的结果,不合格的返修合格后才可以交工,所以最低是合格,能满足评奖标准的参与评奖的基本上是优良。
㈢ 您好,请问建筑工程造价哪些资料需要归档
跟造价有关的都要归档,招标文件、合同、变更签证、联络单、认价单、最重要的是预(结)算书。
㈣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验收移交
7.0.1 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0.2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 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 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 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 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 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 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7.0.3 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7.0.4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7.0.5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 (室)移交。
7.0.6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㈤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文件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多长
目前其它规定比较模糊,只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CECA/GC4-2009里面有详细规定:
工程造价技术档案过程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应为5年;成果文件自归档之日起保存期应为10年。
㈥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盖章要看你是什么单位,是造价咨询单位得盖单位公章、造价师章(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两个)、造价员章(内蒙古要求该中级造价员章);若是施工单位得盖单位公章、造价员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