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建设验收阶段参加人员要求
一般由项目法人(出资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运行单位等代表和专家组成验收组
『贰』 工程竣工验收是由业主组织还是由监理组织
呵呵,当然是业主组织喽。因为工程竣工验收是不但施工单位参加,还有设计、普探、沉降观测、质监站等部门。所以不在监理职责范围以及权限之内。
『叁』 工程验收,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参加那些项目的验收,建设单位代表需要签字那些资料
如果是建设单位自行监理的,所有都得签字。
如果有监理单位的,那么就参加分部工程以上的验收就行了。
当然了其中还有很多见证点也得参加的,比如定位放线、地基复核、主体复核等。
按照相关的表格进行就不会有错了。
『肆』 房屋建筑工程基础、主体验收是否必须要建设单位参加,有没有国家性的规范或者依据
必须建设单位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有专门规定,其它法规也有类似规定。
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6.0.1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0.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6.0.3 单位工程完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员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0.6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伍』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中是不是地勘单位必须参加呢,我晓得主体验收时地勘单位可以不参加的,请教中。。。。。。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中地勘单位不是必须参加的,但必须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一、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对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符合规定的,签署合格文件。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是违约责任中的实际履行责任。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 、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逾期违约责任。即因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虽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导致工程逾期交付的,与一般的履行迟延相同,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需要住户参加吗
15.0.2 本条文提出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1 分户验收前不做准备工作,到现场后将无法进行验收。
2 验收过程中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完善签字手续。验收合格的每一户应将有验收人员签名的分户验收合格证置于户内显著位置,以告知竣工验收人员及住户,该户已验收合格。明确了工程质量的责任单位、分户验收的责任人,这样做直观、直接,同时要求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如实反映情况,能经得起住户的检查。
3 分户验收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记录、现场标注,处理后再行验收,当出现3.0.8条第3种情况时,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仍属质量合格的范畴。
4 单位工程所含分户验收内容均验收后,参加分户验收的各单位应签章形成汇总记录,证明该单位工程已全部通过分户验收。
15.0.3 分户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重要条件之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在工程竣工验收申报时应报送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未进行分户验收或不按本规程规定进行分户验收的单位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15.0.4 根据本《规程》规定,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时,将增加对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复核检查的工作内容。该工作是切实保障分户验收工作在施工现场有效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一定户数及公共部位单元分户验收情况的复核,一些验收不负责任、弄虚做假的工程将会被终止验收。被抽取进行复核的分户及检查单元,验收小组应根据《规程》要求重新进行一次分户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对复核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复核数量各地方质量监督机构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做具体规定。核查分户验收标记,主要是本规则要求的标记。
15.0.5 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后,住宅交付时建设单位较以往应增加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提交给住户,建筑产品如同其他产品,合格后应出具合格证书,这更强调了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的重要性、公开性,合格证的出具要有依据,这便是通过分户验收。需要明确的是,合格的工程不是没有一点缺陷的工程,尤其是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整体现浇楼面的住宅工程,容易出现墙体、楼面裂缝按本规程第3.0.8条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规定进行验收的工程仍属质量合格的范畴,这与严格执行标准并不矛盾,政府主要控制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任何工程只要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得进行验收。
『柒』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人员参加
工程完工后首先是施工单位要组织自检,自检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预验收。
需要工程师和检验人员参加。
『捌』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单位参加 国家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除此之外,建设单位还应就工程项目取得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环保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玖』 开发商在小区配套工程需要业主参加验收吗
不需要业主参加验收。工程验收要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审批的图纸来验收,与业主无关。
『拾』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需要哪些人员参加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要组织自检。自检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预验收。预验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正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这个是预验收:工程竣工 预 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参加,其他各单位人员可不参加。
这个是正式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扶着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具体请网络 GB50300-2013这是最新版国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