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优良工程取消,建设部或者什么相关单位有无相关文件,急需,谢谢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没有优良一说。优良工程和地方市/省﹡﹡﹡﹡杯、国家鲁班奖等。是由各地建筑业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开展的评选活动。经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审定。所以,各地是有相关建筑工程评优文件的,如中国建筑业协会于2013年6月20日就发布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 年修订)》的通知。投标文件要求是优良工程,现在想改为合格,不太合适。建议看看投标文件的要约是省优?还是地、市级优/市优。结合工程的建设规模、特点、当地评优标准与你公司评优资源再定为妥。
⑵ 现在适用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对优质工程有没有工程质量标准文件
首先必须要达到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各项验收标准,再看一下地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条列对优质工程的要求。
⑶ 国家优质工程验收规范是什么详细点谢谢!
优质工程验收规范是:
1.依工程招标书
2.依工程图样
3.依国标GB的分类对比国家质量检验标准;
⑷ 工程质量--国家验评标准有没有"优良工程"
工程质量--国家验评标准有没有"优良工程"?
1.据说新文件规定:国家验评标准只有
答: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002-01-01实施起,工程质量只有合格与不合格等级,取消原来优良等级。但评优标准,建筑优良工程评优,我认为各地、各级的“杯”了,如:从县城一级起:“泗洲杯”;市级:“南湖怀”;省级:“钱江杯”;国家级:鲁班奖了。
⑸ 建筑施工合同约定标准为合格工程,如果验收为优良工程能否向甲方索要奖励
如果合同约定有奖励,可以要求,如果没有则无权要求甲方给予奖励。
⑹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综合评分达到多少评为优良工程
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
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法人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主管部门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6)验收优质工程扩展阅读:
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十条初验应按下列规定全面认真地检查:
1、路线中采用的最小平曲线半径、超高、加宽、最大纵坡、坡长和最小视距等应逐一检查,其它路段的平曲线半径、纵坡、视距可检查总数的20%~30%。
路线中采用的最小平曲线半径、超高、加宽、最大纵坡、坡长和最小视距等应逐一检查,其它路段的平曲线半径、纵坡、视距可检查总数的20%~30%。
2、路其高填深挖(填挖高度超过6米)主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宽度、边坡、稳定性、压实度、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它路段每公昊检查1~2处。
3、路面宽度、路拱每公昊检查1~2处。每一种路面类型或同一类型的路面结构和厚度,每1~3公里应作一个断面检查。必要时还应用恋沉仪测定强度。
4、大型桥梁及大型构造物,对其各部尺寸、标高,上下部结构和基础的施工质量以及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均应认真检查和量测。同时,还应审查隐蔽工程的原始记录、照片,如发现问题应进行挖验。中型桥梁应逐检查或检查其总数的80%以上。
⑺ 建筑工程优质结构验收依据什么规范
需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但该体系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只规定了合格等级,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缺少进一步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无法区分“合格”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差异。
虽然现行规范较原规范的标准有所提高,但现在的合格标准实际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标准。
作为施工企业,不能仅仅以国家的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必须以企业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对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水平作出评价,从而促使企业的施工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地提高和发展。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⑻ 什么叫合格工程什么叫优质工程
工程验收的标准不一样,根据合同要求,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要达到的标准的80以上,应该就是优质工程。
⑼ 宁夏优良工程验收、评价标准
西夏杯全称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奖。“西夏杯”金奖装饰工程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质量应达到区内装饰工程一流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的评选工作由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自愿申报,经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择优推荐。获奖单位分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优质装饰工程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6个。对其中成绩突出的2项工程授予“西夏杯”金奖装饰工程荣誉称号。
凡宁夏回族自治区域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装饰工程,申报优质装饰工程,应符合以下范围和规模:
一、申报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
二、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修复性建筑、民族性建筑、纪念性建筑等装饰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且应为整体装饰工程。
三、园林工程: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设规模在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环卫等工程;
四、工程规模或造价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在当地确属设计创意独特、科技含量高、施工达到区内先进水平的装饰工程,经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书面申述申报理由择优推荐方可申报。下列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企业承建的本自治区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装饰工程;
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备的工程;
三、外国独资或国外负责总承包的工程;
四、保密工程;
五、存在质量隐患或因质量问题被投诉的工程;
六、已申报“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七、近两年出现过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工人劳务费的单位施工的工程;
八、近两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施工的工程。西夏杯-申报条件 西夏杯获奖证书 凡符合申报范围的建筑装饰工程,申报优质装饰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工程符合国家、自治区建设管理程序;
二、申报工程设计合理、先进,使用功能完善,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应当是设计与施工完美结合、设计创意和施工工艺达到先进水平的装饰精品工程。
三、申报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质量(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合格,并达到区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四、申报工程符合宁夏地方强制性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03)及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资料应齐全、准确,有工程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
五、申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中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制度,地基、主体结构及主要使用功能检测制度,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符合国家室内外环境控制指标。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强制淘汰不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要求或质量低劣未通过进场使用认证的材料、制品;
六、申报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报备案机关备案。国家尚未颁布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七、申报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处罚的施工单位,两年内不允许申报优质装饰工程);
八、申报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必须经过半年以上的使用考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申报优质装饰工程的主要承建、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二、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未发生不良记录
三、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监理单位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企业工艺标准先进可控并稳定有效运行;
四、申报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单位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程度高。申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装饰工程施工的资质证书,且与有关单位签订有效建筑装饰施工合同。西夏杯-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建筑装饰工程,申报优质装饰工程程序如下:一、主要承建单位提出申请,征得建设工程各主要参建单位同意,经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向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二、申报“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先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填写《“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一式四份)。三、被征求意见的各主要参建单位,审核、审查的各部门应在《“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西夏杯-申报材料 西夏杯优质工程 一、申报材料总目录(注明各种材料的份数);
二、《“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一式四份,由申报单位根据《“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申报表》样表及填表说明,用计算机A4幅面双面打印填写;
三、反映工程概况、施工质量、主要施工方法、创优计划、消除质量通病措施、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情况的文字材料1份;
四、评选为当地优质工程的证件复印件1份;
五、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六、装饰工程主要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复印件1份;
七、工程主要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项目经理应是该工程施工的直接负责人,与相应图纸和工程施工管理档案上的签字一致;
八、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的主要部分)复印件一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九、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主要部位彩照若干张;重点工程附有解说词的录像带一盒%26lt;或多煤体光盘)。
十、与申报工程施工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统一为A4幅面大小,封页标注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所有申报资料应统一用A4规格的方形塑料文件盒包装,文件盒厚度适中,并在文件盒封页上标注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名称。西夏杯-申报要求 一、新建建筑装饰工程应由主要装饰承建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装饰参建单位,可作为主要参建单位申报; 二、同一工程项目根据申报条件只能申报一个承建奖,每一承建奖可附加申报一个参建奖,申报时按一个申报名额计算。三、参建奖由装饰工程的主要装饰承建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申报,单独填写申报表,单独报送相应的申报资料。无承建奖申报的工程不得单独申报参建奖。所有申报资料的复印件概不退还,请各申报单位将原件自行留底,以备工程复查时查验。西夏杯-评审 西夏杯奖杯 评审机构:“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评审由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归口管理,“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组织“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包括工程推荐、申报资料审核、专家技术复查(初评)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等四个阶段(详见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程序文件)。1、工程推荐由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办理,并对推荐工程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优质装饰工程的申报,对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统一组织优质工程专家技术复查(初评)。3、专家技术复查工作由技术复查专家组进行,听取承建单位对申报装饰工程施工和质量情况的介绍(包括: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听取使用单位对装饰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对工程进行实体检查和工程资料检查,反馈复查意见,形成初审意见报告。4、“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技术复查专家组的初审意见报告,通过审查、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报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核定。西夏杯-奖励 获得“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由自治区建设厅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授予和颁发“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奖牌、证书和奖杯,通报表彰并在公开媒体上予以公示。各市、县有关部门和获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的参建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西夏杯-附则 1、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的处罚。
2、工程审核人员和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撤销工程审核或评委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等处罚。
3、对于已获得的“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重大质量隐患,“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和伪造“西夏杯”优质装饰工程奖杯、奖牌和证书。
4、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报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备案。
5、本办法由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西夏杯-参考资料 [1] 觅法网 http://www.34law.net/lawfg/law/1797/2974/law_173409434324.shtml[2] 宁夏建筑工程质量信息网 http://www.nxgczl.cn/SiteAcl.srv?id=45398&aid=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