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卡》、《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所需申办材料:
工程报建证复印件1份;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工程勘察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1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中标通知书及施工、监理合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1份。
(1)补办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扩展阅读:
工程质量的分类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
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
2. 建设单位如何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单位报监时,填写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报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人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勘察、设计、监理的委托合同以及施工承包合同;(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5)参建各方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任命文件;(6)工程项目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回复;(8)建设各方在申报表相应的栏目中签章;(9)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3、质监站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类证、照、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验证,在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通知”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人防工程报监补充资料通知单”,并将文件资料退回建设单位补充完善。
3.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是建设单位办理的还是施工单位办理的
【陆国智】
是由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目前已经成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个条件之一,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应当先完成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办理。
4.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是什么,怎么去办理相关手续呢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2、建设单位在办理监督登记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2)中标通知书及施工预算一份。
(3)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代保管)。
(4)工程地质勘探及水文地质资料。
(5)经审查的全套设计施工图一份(特殊情况可分批交付)。
(6)施工组织设计(或分期专项施工方案)一份。
(7)监理规划或旁站监理方案一份。
(8)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工程特点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受建设方委托办理监督登记或质量安全验收手续时,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
5.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一、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2、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3、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有关资料。
4、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5、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质量监督提交的资料: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质量监督特点:
1、质量监督是一种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监督的对象是产品、服务、质量体系、生产条件、有关的质量文件和记录等。
2、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各种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
3、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从生产、运输、贮存到销售流通的整个过程。
4、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质量监督-网络
6. 如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公路工程
1、工程概况表。
2、项目的可研批复。
3、项目的计划批复。
4、施工图纸一套(含地勘资料、概算)。
5、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含安全、廉政、质量责任制)。
6、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人员职称及现场服务体系、人员职称复印件。
7、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设备、试验设备(同投标书一致)。
8、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设备、试验设备(同投标书一致)。
建筑工程
1、质量监督注册表
2、施工图审资料
3、图纸
4、地勘报告
5、施工合同
6、中标通知书
7、施组
8、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9、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及组建文件
10、项目经理证书及相关人员证书
11、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7. 水利工程建设已完工可以补办质量监督吗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8.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条: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二)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料。
9. 工程质量监督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一般情况下工程质量监督书是当地
质监站
给的,如果跟质监站关系不错的话是可以补办的而且很容易就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