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是什么
一项建筑工程是需要建造一段时间才能竣工,少则几个月,多则四五年。从一无所有到一栋建筑物,建筑的魅力很大,但是在工程竣工之后,并不代表它就能够马上投入使用,还需要进行相关部门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才是彻底的竣工。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的工作非常重要,也是决定建筑质量是否过关的关键因素,那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有哪些?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有哪些?正常建筑物的竣工验收程序如上,但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实际竣工验收的情况和要求也会不太一样。在对建筑物进行验收的时候,会严苛按照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为此在建筑物建造的过程中就要把关好,才能避免建筑物验收工作不合格,导致建筑物无法通过验收,导致工程停滞不前或是给建造企业造成资金周转不过来的问题。
『贰』 工程竣工验收目的是什么
工程竣工验收目就是:验收的各项合格标准啊!就是各项各格的条例啊!
『叁』 什么是竣工验收,如何处理质量缺陷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为提前获得投资效益等原因,在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提前投产使用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责任。因为建设单位的提前使用一般应视为已验收,使用后发现问题,合同已履行完毕,建筑施工方对竣工验收不负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建设工程已合格验收的情形来履行自己的全部义务。
需注意的是,建设单位仍可依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对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在竣工时就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或者负责返修、改建以使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这是施工单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建设单位也有权请求施工企业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果因有质量缺陷进行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企业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完成交工,再经过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后的检测验收。
『伍』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是什么意思
一、现在已经没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这个概念。
二、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即方,对住宅工程来说就是指开发商)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对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与否,由验收组决定。
三、建设单位(开发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令第279号)第49条第一款之规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四、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第二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第8条之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六、概言之,建设单位(开发商)依法组织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向备案机关报备,通过报备,交付使用。意即对建设工程而言,最终只有合格、不合格两种评价,通过报备,即合格。
『陆』 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验收(指需要质检站参加的)
工程竣工验收的有:
1、地基验槽
2、钢筋(基础、主体分每层)
具体可以参照规范:
建质〔2003〕162号
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五日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制定本工作导则。
1.0.2本工作导则适用于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1.0.3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1.0.4工程质量监督除应执行本工作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术语
2.0.1本导则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本导则所称的有关机构,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2.0.2本导则所称的质量行为,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
2.0.3本导则所称的监督注册,是指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按规定向监督机构办理的工程项目监督登记手续。
2.0.4本导则所称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是指监督机构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的,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活动的指导性文件。监督工作方案应明确监督重点和基本监督方式。
2.0.5本导则所称的监督检查,是指监督机构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对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2.0.6本导则所称的见证取样检测,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7本导则所称的监督检测,是指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使用便携式仪器、设备随机对工程实体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的抽样测试。
2.0.8本导则所称的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是指监督机构通过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对经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方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进行查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抽查,以监督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活动。
『柒』 竣工验收包括哪些验收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验收对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验收依据
竣工验收的依据可概括以下九点: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术设备说明书;
(7)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的其他规定;
(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