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
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
一、 本项目有关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已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9、专项工程(□桩基、□地下防水、□钢结构、□幕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安装工程)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
10、报建面积为
m2,实际竣工面积为
m2,超出面积已按要求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11、已具备以下文件:
(1)、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
(2)、重大设计变更补充审查意见书
(3)、规划部门的认可文件
(4)、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
(5)、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
(6)、气象部门的认可文件
(7)、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8)、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9)、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证明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电线、电缆检测
12、本项目配套工程已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本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监督。
竣工验收时间为 200 年 月 日9:00时,地点均为
现场。
三、 验收人员: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建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中土建、水电及其他安装专业方面的人员配齐,
验收组组长由方国强担任,具体名单另附。
四、 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六、承诺: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七、本方案已抄送有关部门及验收组成员。
建设单位:(盖章)
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主要人员
分组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执业资格
注册号
组长
副组长
小
组
成
员
注:1、可根据专业类别增加或减少验收组。
2、本方案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各一份,监督站一份
㈡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l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全装修住宅及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 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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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原则
3.1 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3.2 装修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3.3 装修工程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3.4 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的质量除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还必须符合GB6566、GB18580~GB185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系列标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对装饰材料及装饰部品件进行验证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5 装修不得随意改变原有建筑共用管线及设施,不影响周围环境。
3.6 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直管中间不得有接头。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3.7 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及装饰部品件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3.8 装修工程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交付使用。
3.9 供需双方在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保修事宜等内容。装饰材料及器具宜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
4 给排水管道
4.1 基本要求
4.1.1 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
4.1.2 施工后应检查管道是否畅通。嵌装或暗敷给水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通水和加压试验,必须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1.3 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作检查,确认畅通后,进行临时封堵,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4.1.4 管外径在 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 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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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4.1.6 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4.1.7 金属裸管必须作隔热处理
4.2 验收要求和方法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符合表1的要求。
㈢ 房屋装饰装修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 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 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
㈣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何时实施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本条是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
一、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准备交付给建设单位投入使用时;由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对该项工程是否合乎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检查、考核工作。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工程质量实施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依照本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这里讲的“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对该项建筑工程特殊的质量要求,以及为体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而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的具体指标和技术要求。只有完全符合上述质量标准,不存在质量缺陷的建筑工程,才能作为合格工程予以验收。
2.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这里讲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一般应包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文件、工程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有关设计文件、工程所用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场检验报告;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书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档案等。
3.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施工企业应对其施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以维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施工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其向用户承诺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书面凭证。
4.
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例如,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还应做到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各类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饰色调等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施工机具、暂设工程、建筑残土、剩余构件全部拆除运走,达到场清地平;有绿化要求的已按绿化设计全部完成,达到树活草青等。
建筑工程必须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或者经过竣工验收确定为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㈤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怎么写
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
1、建设依据
该项目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投资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建设项目的包干协议等主要内容。
2、工程概况
(1)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
(2)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监理、设备供应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
(3)各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产能力(详细说明工期提前或延迟原因和生产能力与原计划有出入的原因,以及建设中为保证原计划实施所采取的对策)。
3、初验与试运行情况
初验时间与初验的主要结论以及试运行情况。
4、竣工决算概况
概算(修正概算)、预算执行情况与初步决算情况。
5、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工程施工中的大事记载,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图纸、监理文件、主要器材技术资料以及工程建设中的来往文件等整理归档的情况。
6、经济技术分析
(1)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值及结论。
(2)工程质量的分析,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情况说明。
(3)建设成本分析和主要经济指标,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所获得的投资效益。
(4)投资效益的分析,形成固定资产占投资的比例,企业直接收益,投资回报年限的分析,盈亏平衡的分析。
7、投产准备工作情况
运行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生产人员配备情况。培训|情况及建立的运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8、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
9、对工程投产的初步意见。
10、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㈥ 精装修的验收方法
市场上的精装修房越来越多,能够直接入住是他们的宣传口号,也是最吸引消费者的地方。与毛坯房相比,精装修房可为业主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由于不能全程监控装修过程,且不时爆出精装修房的质量存在问题,不少业主对装修工程质量感到心里没底。 随着观念的更新,环保成为消费者在居室装修中最重视的环节,而空气污染正是装修污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造成多种身心疾病的主因。由于精装修房使用的材料都是开发商购买的,业主对材料的质量无法把控。因此,在交房时,业主第一件事就是要确认空气质量达标。
首先,业主必须确定开发商购买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有害物质不超标;其次,根据国家标准,工程竣工以后,开发商要请权威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且必须向购房者出具检测报告。现行的空气质量检测标准是GB50325-2001,对甲醛、苯、TVOC、氡以及氨5种主要的有害物质在空气中的限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专家提醒,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带有“CMA”标识的报告才是国家认可的经最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报告,否则是无效的。
消费者买到房子,若开发商或物业不能提供合格的报告,视为房屋质量不合格,站在维权的角度,业主是可以退房的。
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7.5.3 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应符合表7.5.3的规定。
表7.5.3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
污染物名称 活度、浓度限值
氡 ≤200(Bq/m3)
游离甲醛≤0.08(mg/m3)
苯 ≤0.09(mg/m3)
氨 ≤0.2(mg/m3)
TVOC ≤0.5(mg/m3) 隐蔽工程包括水路改造、电路改造、吊顶结构。
和卫生间防水工程这些项目。业主对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水路的布管、电路的走向,还有功能性插座的位置等等是不了解的,因为交房之后这些工程都埋在墙体里了。但业主至少有以下情况是必须要了解的。鉴于隐蔽工程对专业的要求比较高,如果消费者自己不太了解的话,建议请了解相关知识的朋友或专业人士陪同看房。 电路是指插座的位置和匹配,电线的型号和最大耗电设备的容
量。这需要消费者向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开发商索要基本的水、电等隐蔽工程布局的竣工图纸。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短路、断水的情况,可以根据图纸的标注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另外还要注意观察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开关是否有照明;普通插座、大功率插座等有明确的分路,面板开关的安装是否平整,同时,还要测试开关是否有效。 除了上面一些影响居住的方面外,一些细节问题也很能体现精装修房的施工水平。业主可以从这些地方考察房屋的装修质量。
墙漆:墙面应该使用耐水腻子,墙漆的涂刷应该均匀,漆膜一致。
墙地砖:颜色一致。目测就可以,一般来说如果有很明显的问题,开发商在验收的时候就不会通过。用小锤敲击地砖和墙砖,如果有空洞的声音,说明瓷砖没铺好,时间久了可能会出现瓷砖开裂和脱落。空鼓率超过5%即可判为不合格。
厨卫:试验水龙头的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包括冲水马桶、淋浴房、面盆。另外,需要检查下水是否通畅,可以在现场往洗菜池、面盆、浴缸放满水,然后排出去,检查一下排水速度;检查马桶的下水时,则要反复多次地进行排水试验,看看排水效果。
门窗:用手推拉开门,检查居室门开关是否顺畅,门锁合页是否灵活有效;室外门窗尤其是封闭阳台的门窗密封是否合格,开启是否灵活。
暖气:消费者可以检测一下暖气,看管路是否畅通,温度是否达到标准,是否存在漏水现象。
通风:测试排风口是否通风顺畅,厨房和卫生间还要测试回风阀是否有效。如果自己厨房总有别人家飘来的味道或卫生间有异味倒灌,可能就是回风阀失灵了。 精装修房屋工程使用的各种主要材料在合同当中应该准确无误地标明,特别是品牌含金量较高的设备,如卫生洁具、灯具、厨房设备、家具五金、洁具五金,以及具备防盗、防火、隔音功能的多功能门等;除了品牌外,还需要明确设备的型号,有些与产地有关的设备还应该明确产地。
业主在验房时要与配置单一一对照,避免被劣质产品调包,降低装修的档次。专家表示,由于很多工程问题与建材质量有关,把好这一关的话,就可以避免很多后续问题的出现,因此建议业主多多留心。 家装市场出现的问题很多,从房主方看,装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用电安全、擅改房屋结构等隐患以及由此出现诸多邻里矛盾;从承担装修的工程方看,“散兵游将”的施工质量和监管力度仍然堪忧,工程质量问题不断;从材料市场看,装饰材料质量良莠不齐,很多难以过关,百姓防不胜防,为换料来回奔波难免影响工作。而面对如此诸多困扰,大多数人在精装房和毛坯房面前,还是会毅然站在后者一方。“这是百姓对毛坯和精装房存在误解造成的。”童悦仲说,“其实,传统住宅的生产方式是手工作坊式的,而全装修房的生产方式是科技密集型的规模化工业生产,也就是开发公司、建筑公司、设计单位、部品生产企业、家具生产企业和建材品牌连锁店可以形成一条有规模的产业链,体现出规模化和产业化的优势,并且省时、环保。”另外,童悦仲指出,房主对房屋质量投诉无门的难题,也会在精装房推广后得到相应的解决。“对毛坯房大加装修,有的房主甚至改动了房屋结构,开发商当然不会对这些所带来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童悦仲说,“精装房就大不一样,关于房屋的各环节问题会全部归到开发商那里,开发商将必须直接对业主负责,我相信业主们都会推崇这一点的。”
精装房得以推广的主体是开发商,除利好于消费者之外,开发商似乎要为精装房付出更多资金,承担更大风险和责任,但对于整个市场来说,这不仅是必然趋势也是利于他们的。童悦仲说,事实上,做精装房,开发商的利润空间还是有很大的。“批量采购,敢于做精装修的开发商,都有战略同盟,质量肯定有保证;另一方面,因为是批量销售,工厂也最喜欢这样的客户,肯定提供最优质量的货品,而装修施工队,也会按照统一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不仅减少了所谓个性要求带来的一些麻烦,使进度更快之外,统一完成的装修质量也会更有保障。这些都要比住户自己装修划算很多。”
据童悦仲介绍,他走访过些一些购房者,发现他们大多认为精装修房是市场的必然方向,也认为精装修房能够使自己省时省力,免去与装修市场打交道的烦恼,大家的普遍心态是愿意购买信得过的精装修房,但关键是对精装修房的品质信心不足,突出表现在担心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借精装修提高房价,而不是真正走精装修路线。
与国外几乎没有出现过“毛坯房”相比,我国在此中可算是“独步世界”。如今,方方面面都在与国际逐渐接轨的我国市场,势必会把精装房从概念层面引入到实际操作之中,当然,房屋品质与政策规范必与其同行。 拎包入住家装是指为毛坯房客户提供“从装修到电器”整体解决方案的家装装修模式。最快可在50天内实现装修、主材、家具、软装、厨卫家电真正一站式、系统化购齐所有家居必需品,达到真正拎包入住的标准,为消费者提供省心、省时、省力、省钱的装修体验。
1.基础装修:含水电、防水、墙漆等等全部基本装修项目;
2.主材:地板、瓷砖、洁具、五金、集成吊顶、门、橱柜、浴室柜等;
3.家具:衣柜、电视柜、玄关柜、餐桌、餐椅、沙发、茶几、床及床头柜、边柜、书桌、梳妆台、梳妆凳、儿童家具等;
4.软装:窗帘、地毯、挂画、灯具、壁纸、摆件、创意家居用品、装饰品等;
5.家电:吸油烟机、打火灶、热水器、净水器、空调等。 精装修在国外市场已经趋于成熟,在国内精装修正处于发展阶段,部分需要装修的业主还不能接受这种精装修方式,主要是担心装修过程中的一些材料和价格上不能接受,尤其是在个性化需求方面更是无法满足购房子者对于设计一套属于自己特有住房的要求!
在这种情势下中国精装修市场凸显出不同的发展模式,家装市场在迎合装修业主个性化需求的同时推出精装修模式,把基础装修项目、主材、家具、软包、部分家电纳入装修中,在整个装修中既能满足装修业主个性化需求又能够让装修业主省时、省心、省力,材料质量也得到了保障。
家装行业各大装饰龙头企业纷纷走上精装修模式,沿海地区有不少装饰公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精装修规模。在内地重庆、成都地区初步发展,2012重庆宏伟装饰公司首推入住式精装修,从整体设计、整体施工、整体主材、整体配饰、整体服务全方位满足精装修业主需求! 从市场反馈和消费者的心态来看,精装修房一经市场推出就被一些消费者看成是开发商玩的赚钱把戏,认为开发商在装修材料选取上会做很多文章,往往是中看不中用,甚至少数楼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来欺骗消费者,而精装修房在交付使用后的投诉率也的确比较高。据相关机构统计分析,精装修房消费者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精装修房缺乏法律及合同方面的保障、精装修不到位、家具板材质量不好、售后服务不健全等方面。质量无疑已成为困扰精装修房市场进一步发展的一大障碍。
据浙江省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已购精装修房的消费者中,表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14%、57%、29%。根据调查发现,一些高档楼盘已看出消费者对质量的担心,采用品牌化的方式来打消消费者的顾虑,但由于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没有监督的渠道,所以难以做到真正放心。“我看了很多楼盘,和开发商聊,他们有的确实是想建一个品质高的楼盘,而且会请较好的设计师对房屋进行设计,材料也会选用质量过关的产品。但由于各家开发商的管理水平不同,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在装修施工环节,这些不属于装修质量问题,而属于装修工程质量问题。设想一下,一个小区有几百套房子要同时装修,在工程质量上确实有难度。”童仲悦说。此外,在建材质量上,也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譬如使用高端品牌中的低端货充数。这些都让消费者对精装房望而却步。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精装修质量是否能过消费者的心理门槛,是决定这一政策推行成功与否的关键。”童悦仲说。“应该说,除行业自律外,制定严格有效的法规和监管体制是保证质量的基石。”据了解,我国精装修房市场起步较晚,与国外精装修房达到70%以上的市场份额相比,国内的精装修房才刚刚兴起。而这个阶段的市场特征是:缺乏严格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诚信自律,缺乏权威监督机构对装修材料和质量进行把关。此外,对精装修房的验房和毛坯房完全不同,还缺乏精装修房的验房标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精装修房必须注重对细节的追求,细分消费群体,根据特定群体的消费习惯和欣赏习惯来确定标准。
而这种细分又并非是普通大众理解层面的所谓个性化表达,需要在满足共性需求上追求个性化。“实际上,精装修相比毛坯房而言,是一种非常先进的生产方式,对私人的个性化发展也留有充分的余地,而且空间也是灵活的,我们可以通过精致的装饰和家具或一些后期的配式设计出个性化的居住空间。目前国家的政策标准还相对比较简单,但相信一定会在未来出台更细化的精装修房建设标准和交付使用标准,从而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童悦仲说。
㈦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有几个步骤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扩展阅读: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0、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㈧ 住宅工程验收程序
初步验收阶段
一、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指定初步验收组织机构及成员。
二、验收监督组介绍参加初步验收监督人员,核查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资格。
三、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介绍相关情况
1、施工单位介绍完成设计和施工合同的情况;
2、监理单位介绍工程检查和验收情况。
3、设计单位介绍图纸设计的实施情况。
四、宣布验收人员分组(资料、建筑、设备、通讯等若干组)情况,介绍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安排检查时间。
五、各验收专业组进行相应的实物抽查和资料核查,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1、抽查部位:屋面、顶层、标准层2∽3层、一层、地下室、外墙等;
2、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
六、各专业组组长汇报抽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填写《住宅工程初步验收记录表》
七、验收监督组发表监督意见
八、宣布初步验收结束。
正式验收阶段
一、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正式验收,验收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正式验收组织机构及成员。
二、验收监督组介绍参加正式验收监督人员,核查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资格。
三、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初步验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公示的投诉处理情况
四、宣布验收人员分组(资料、建筑、设备、通讯等若干组)情况,介绍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安排检查时间。
五、各验收专业组对初步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六、各专业组组长汇报复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七、各质量责任主体发表验收意见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进行质量自评,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是否同意通过验收及移交建设单位;
2、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勘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同意验收合格;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同意验收合格;
4、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是否按要求进行监理,是否同意验收合格;
5、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说明是否同意验收合格,是否同意接收。
6、总监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各质量责任主体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组竣工验收意见并宣读。
八、验收监督组发表监督意见,并对备案条件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