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质保金规定是什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注意:更多规定详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1)工程质保金如何验收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贰』 工程中的质量保证金是怎么回事,如何计算
工程中的质量保证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所谓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规定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修复费用,需要由施工方承担,质量保证金就是说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相关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够的部分在向施工方追偿。
如果质保期内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完后退还给对方质保金。
『叁』 工程部分完工且未验收,发包方要求完工部分投入使用,全部完工后验收合格.质保金起算日期是哪天相关依据.
1、正常流程是: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均已完工并提请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质保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基于你的情况,发包方的做法不对,工程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不得投入使用,更何况只是部分工程;
3、10月全部完工就应该组织验收,为何2月份验收(要搞清楚哪方责任导致推迟4个月验收),你方有没有及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如果你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因发包方的原因推迟验收,实际应按你实际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作为质保金起算之日。
『肆』 工程道路15年投入使用 17年才验收 质保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如果工程验收合格,就是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法律法规规定了起算日期,没有规定终结日期。终结日期要看条款。
如果,施工与业主签了五年的缺陷责任期的,承包方可以与业主协商,假如协商不下来,那承包也只能等到五年以后退质量保证金。
『伍』 工程质量保证金竣工后还退还吗
可以退还的,这个是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吗?如果是的话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工程质量保证金归还的条件和归还的时间。具体您并没有说清楚是什么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是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话,应该在竣工后两年内退还除屋面外墙部分的保修金,屋面及外墙保修金需要在5年内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