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质量监理 > 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

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

发布时间:2021-08-13 20:14:33

⑴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国务院第279号令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必须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是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是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是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是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⑵ 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程序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哪些基本需求

(一)竣工工程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2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3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实验报告。4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5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⑶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

⑴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⑵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
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⑷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并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⑸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⑹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报告;
⑺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并对设计变更进行了书面确认;
⑻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⑽施工单位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⑾有公安、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⑿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⑷ 8 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等单位和其他有关的专家组成验收组

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五方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A勘查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建设单位

⑸ 什么是工程符合法定竣工验收标准

1、按照发布等级可以分为:
国家
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按照遵守严格程度可以分为: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相应的标准条文也可以分为:一般性条文、强制性条文)
2、一般标准的严格程度是:国标是最基本的,地方标准要严格一些,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标准执行的原则是谁严格执行谁。
3、国家标准目前主要有(按照分部工程的划分):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地方标准可以见各地方建委网站,以其发布的为准,或上国家建设标准网(建设部标准司发布)。

⑹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有哪些谁知道

(一)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二)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一)及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相关资料。(三)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出具人防工程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四)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验收: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编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督:(一)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是否正确。(三)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四)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参建各方主要质量负责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档案是否建立。(五)对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工程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由项目监督员签字,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流程图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审查竣工验收条件组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提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防办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当地人防办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出具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通知当地人防办和人防质监站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情况。2.审阅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签署工程竣工验

⑺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是不是建筑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应符合哪些要求,如果是,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合同及施工图纸内容已全部施工完成;2.各分部分项工程都已通过验收合格;3.建筑功能满足设计要求。等等。

⑻ 工程达到什么条件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竣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
(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6)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7)竣工图;
(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
(9)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对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除具有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外,还应当有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检验报告中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用于工程的哪些部位、批量批次、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符合规定的,签署合格文件。竣工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⑼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有哪些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苏州假山景观设计工程 浏览:862
哈尔滨工程造价招聘 浏览:937
建筑工程土建劳务分包 浏览:632
道路监理工程师 浏览:476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在本校吗 浏览:370
河北工程大学保研率多少 浏览:287
有学质量工程师的书吗 浏览:479
康乐县建筑工程公司 浏览:569
助理工程师二级 浏览:872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考试时间 浏览:901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题研究 浏览:881
工程造价图纸建模 浏览:888
辽宁恒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93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 浏览:737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兴趣爱好 浏览:316
密歇根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专业 浏览:388
广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浏览:31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参考书目 浏览:858
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浏览:270
云南工程监理公司排名 浏览: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