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级堤防加固工程是否必须、只能需要由水利部颁发证书的监理人员监理有何规定性的依据
堤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在堤防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特别在堤防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方面是直接的质量管理执行者,依据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堤防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1)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的水利工程监理任务。严格禁止监理单位无资质证书和超越资质等级规定承担建设监理任务。禁止监理单位未经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批准将监理任务分包。根据《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水利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工作的资质条件为:甲级监理单位可承担各级堤防工程的监理;乙级监理单位可承担二级(含二级)以下堤防工程的监理;丙级监理单位可承担四级(含四级)以下堤防工程的监理。(2)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3)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4)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堤防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受监理工程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理力量及对堤防工程的检测试验力量,提高质量控制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监理人员不得一人同时从事2个(含2个)以上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现场监理必须到位,在施工现场实施旁站式监理。一、二级堤防工程保证每2公里堤段至少配备一名监理员,每10公里至少配备一名监理工程师;三、四级重点堤防工程保证每4公里堤段至少配备一名监理员,每20公里至少配备一名监理工程师。穿堤、跨堤建筑物和堤防基础处理工程要配备满足建设需要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要强化施工工序过程控制,上一工序不合格的,不准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5)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②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和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的适用范围的区别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的适用范围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加固、扩建、改建堤防工程的设计。而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行业1、2、3级新建、改扩建和堤防加固工程的管理设计。
(2)堤防加固工程监理扩展阅读:
堤防管理要求:
不同堤防根据其保护范围和重要程度有不同的设计标准,总体来说,堤防工程应达到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标准,并且在设计洪水条件下,保证堤防安全。
对于堤防设计标准和相关要求《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都有相应的规定。在堤防设计和施工时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就堤防工程的具体管理来说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1、断面达标
堤防管理首先是堤防断面应当达到设计的标准,包括堤顶高程、堤顶宽度、边坡坡度、平整度、戗台高程、宽度、边坡等都应满足设计要求。
2、结构稳定
对于断面达标的堤防,在设计洪水条件下,其结构还需满足安全稳定的要求,不能产生滑坡、渗透、塌陷、开裂等破坏现象而削弱堤防断面,影响堤防安全稳定。
3、附属工程设施完好
作为堤防的组成部分,对于堤防的护坡、护岸、防浪、压渗、截渗、导渗等工程设施应当完好、有效,并能发挥正常作用。
4、管理设施齐全
堤防的观测设施、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生物工程、维护管理设施应当满足管理的要求,并能准确地反映工程运行和安全状况。
对于堤防的沉降观测、位移观测、渗流观测、水位观测、潮位观测、专门观测等应根据工程级别、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及管理运用要求,确定必需的工程观测项目。
要求通过观测手段,达到监测了解堤防工程及附属建筑物的运用和安全状况,检验工程设计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为堤防工程科学技术开发积累资料等目的。
堤防的对内、对外交通应满足工程管理和防汛抢险的需要。要满足各管理处所、附属建筑物、险工险段、附属设施、土石料场、器材仓库、场站码头之间的交通联系,保证对外交通畅通。
堤防的里程碑、分界碑、标志牌、警示牌、观测标点、拦车卡、管理房和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应按需要设置。
另外,穿堤闸、涵、管、线及临堤、跨堤工程的建筑物不得降低和削弱堤防的设计标准。
③ 堤防工程的施工内容主要有哪些
堤防加固工程大堤的土方开挖主要是大堤两侧的植被清除,采取先清理外江侧,再清理内围侧的植被。采用1 m3的反铲挖掘机进行开挖,并配合人工开挖,74kW推土机配合集渣,清理出来的弃渣用反铲挖掘机装车,8~12t自卸汽车运至弃渣场。